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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动的制定原则•为规范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的人事异动包括入职、调动和离职。入职手续办理•审核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劳动关系解除证明;背景调查表、身份证真实性查询资料、体检表或健康证等材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的,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调动和借调管理•公司部门负责人跨公司调动和在公司内部调岗的须经事业部审批;•员工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须经公司总经办审核和人事行政部审批;调动和借调管理•什么叫借调?•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隶属关系下不变;调动和借调管理•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调入部门或公司日常管理;•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借调:在借调期间,工资按原单位标准执行,由集团事业部出具工资标准证明,借调人员借调期间享受调入单位相对应岗位福利;•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或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核发工资,一般不低于原岗位工资标准;•借调周期:•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需要继续借调时,借用部门或公司应提交书面说明报集团事业部、在得到调出部门或公司的同意后,可延长借调时间,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调动和借调管理•调动人员的考勤管理:•调动人员到新单位报到的在途时间计入调入单位工作考勤,调动人员工资由调入单位发放,原单位停发工资。离职管理•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报告;•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离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离职须由集团事业部或分管总裁审批,其中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员工须由总裁班子成员或董事长审批;离职管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由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集团事业部审批;离职管理•离职审批前的工作交接:•离职审批后正式离职前,离职人员须严格按集团《工作交接制度》交接工作和物品。•离职证明的出具:•离职手续完毕,员工须在劳动(务)关系终止协议书上签字(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务关系终止协议书上签字)。离职管理•特殊情形下的离职处理:–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三日及以上的视为自离;–经确认(通过通知函的形式)已自离的员工,公司可以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对未办理正常手续离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考核办法•未经集团开具调令,严禁跨单位调动,违者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调动双方总经理、人事负责人等)予以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同时,相关员工须回原单位就职,有关交通费、住宿费由员工本人自理。•未履行规定调动程序,调入单位不得对调动人员发放工资,违者对总经理按发放工资总的10%进行处罚。考核办法•调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报到,未经集团批准,逾期不报到者,对当事人处以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离职申请、安排工作交接,未及时结算工资引发劳动争议的,对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处以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附则•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本文标题: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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