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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1页(共6页)《中国法制史》模拟题一.单项选择题1.作为单行法规的敕,最发达的是(D)。A.秦朝B.汉朝C.唐朝D.宋朝2.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A)。A.《名例》B.《刑名》C.《法例》D.《具律》3.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B)。A.《禹刑》B.《吕刑》C.《九刑》D.《汤刑》4.工农民主政权最具代表性的土地立法是(C)。A.《井冈山土地法》B.《兴国土地法》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5.汉代最初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A)。A.文帝B.武帝C.惠帝D.景帝6.秦代法律形式中具有法律解释性质的是(C)。A.廷行事B.决事比C.法律答问D.式7.西周时期,“争罪曰狱”,而“争财”称为(C)。A.狱B.刑C.讼D.辞8.轻罪重罚思想源于(A)。A.法家B.儒家C.道家D.墨家9.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全律之首的律典是(C)。A.《九章律》B.《晋律》C.《魏新律》D.《北齐律》10.汉律予以犯罪人及其家属后代终身不得作官的处罚称为(A)。A.禁锢B.顾山C.罚金D.充军11.在《法经》中,类似于今天刑法典总则的篇目是(B)。A.杂法B.具法C.盗法D.捕法12.秦简《法律答问》是一种(A)。A.法律解释B.法律汇编C.行政法典D.特别法13.汉代初年,在立法上强调(B)。A.轻罪重罚B.约法省刑C.法令由一统D.法随时变14.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是(B)。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2页(共6页)A.《周礼》B.《唐六典》C.《大明会典》D.《大清会典》15.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驷颛继续使用竹刑,却杀害了(B)。A.子产B.邓析C.赵鞅D.荀寅16.西周在刑法学上表示“过失”的概念是(A)。A.眚B.非眚C.惟终D.非终17.最早将“准五服以制罪”入律的是(C)。A.《北齐律》B.《开皇律》C.《晋律》D.《永徽律》18.第一次集中地将危害国家、社会的重罪组合起来,并冠名为“重罪十条”的是(C)。A.《晋律》B.《新律》C.《北齐律》D.《北魏律》19.北宋前期设立于禁中的特别审判机构称为(D)。A.大宗正府B.大理寺C.廷尉D.审刑院20.隋唐时期的监察机关是(C)。A.六科给事中B.都察院C.御史台D.中书省21.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主要职责是(D)。A、审判B.复核C.律令的解释D.全国司法行政事务22.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死刑判决分为立决和监候的是(D)。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3.廷杖盛行于(C)。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4.奸党罪始设于(C)。A.《唐律疏议》B.《宋刑统》C.《大明律》D.《大清律例》25.宋代为加强对地方的司法监督,在各路设置的司法派出机构称为(A)。A.提点刑狱司B.提刑按察司C.审刑院D.宗人府26.“贿选宪法”的正式名称是(c)。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临时宪法》27.宋初凡大理寺审判的案件,经刑部复核后,须送(B)详议。A.大理寺B.审刑院C.御史台D.都察院28.秦律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是(A)。A.身高B.年龄C.性别D.胖瘦29.清代秋审对案情属实,危害不大,可留待下年秋审再作决定的案子一般归为(B)。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3页(共6页)A.情实B.缓决C.可矜D.可疑二.多项选择题1.中古时期,适用于官僚贵族减免刑罚的特权原则有(ABC)A.八议B.官当C.上请D.重罪十条2.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两个诸侯国是:(AD)A.郑国B.鲁国C.齐国D.晋国E.楚国3.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是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AD)A.刑与战争分不开B.兵起于刑C.刑与战争无关D.司法与兵政的掌管者一身二任4.清末“预备立宪”活动中颁布的主要宪法性文件包括:(AB)A.《钦定宪法大纲》B.《十九信条》C.《天坛宪草》D.《五权宪法》5.以下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ABC)A.《中华民国宪法》B.“五五宪草”C.《训政时期约法》D.《五权宪法》6.孙中山在前期的革命生涯中,曾提出了“建国三时期”,这三个时期是(ACD)。A.军政时期B.圣政时期C.宪政时期D.训政时期E.党政时期7.以下法典中属于元代编制的是(ABCD)。A.《至元新格》B.《风宪宏纲》C.《至正条格》D.《元典章》8.秦朝中央设置的三公中有(ACE)A.太尉B.廷尉C.御史大夫D.奉常E丞相9.为了维护封建尊卑、主奴关系,秦律将诉讼分为(AC)。A.非公室告B.官告C.公室告D.州告三.名词解释1.保辜:是唐朝规定的在被伤人伤情未定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期限,责令加害者为伤者治疗,期满之日视被害人是否已故或其伤情,来决定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制度。2.三司推事:唐代时凡发生重大、疑难案件,由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共同审理。这种由三法司主要长官会审重大案件的制度称为三司推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4页(共6页)3.马锡五审判方式: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案件。4.领事裁判权:是鸦片战争之后外国侵略者在强迫清政府签定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项司法特权,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5.文字狱:是指古代文人学士因文字著作引起统治者不满而被锻炼成狱。6.明大诰:明太祖时期编撰的一部刑事特别法,主要内容是惩治贪官污吏的一些案例。7.秋审号称“秋审大典”,是清朝的一种会审制度,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8.大清会典:是清朝的一部行政法典,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而完成。9.五听:西周时期所创立的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法。即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称为五听,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10.六法全书:长期以来,人们在习惯上把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简称为“六法全书”或“六法”。国民党政权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六法”即六大类基本法典所构成的。四.简答题1.简述“准五服以治罪”的含义。“准五服以制罪”实质上是“同罪异罚”原则在家族范围内的体现: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近,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近,处罚越轻。是汉代“礼律融合”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重大发展,并被后世法典所沿用。2.简述元朝法律的主要特点。(1)以法律维护各民族间的不平等,将境内居民分为四等人,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2)定罪量刑上的民族差别:蒙古人与汉人犯罪实行同罪异罚,蒙古人享有一系列司法特权(3)维护僧侣特权地位的法律规定(4)保护奴隶制残余,佃户身份低下3.明律与唐律相比在量刑方面的特点是什么?并请简要解释。“重其重者,轻其轻者”。即对于危害到封建统治秩序的犯罪,明律的处罚比唐律重,而对于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明律的处刑比唐律轻。4.简述西周时期关于婚姻解除方面的有关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5页(共6页)婚姻的解除方面主要是“七出三不去”制度(1)“七出”(七弃):是男子可以休妻的七种理由,妻子有此七项之一,丈夫就可休妻。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2)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五、论述题1.试论商鞅变法的内容及意义。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1)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4)全面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主张,强调轻罪重刑、不赦不宥、刑用于将过、鼓励告奸、实行连坐。商鞅变法的意义: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一跃成为七国之首,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2.论唐朝刑罚适用的基本原则。(1)区分公、私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2)老幼废疾减免刑罚,依年龄不同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3)同居相隐不为罪原则。比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的更加系统完备(4)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5)共犯罪区分首从原则:唐律规定二人以上为共同犯罪,要区分首从,首犯依法处断,从犯减一等处罚。(6)关于数罪的处理:“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7)类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8)化外人有犯原则:“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3.论述周礼及礼与刑的关系。(一)礼的概念:礼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内涵极为广泛的范畴。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03课程考试第6页(共6页)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二)礼的内容1.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2.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宾礼:迎宾之礼—嘉礼:冠婚之礼—军礼:行军作战之礼—凶礼:丧葬之礼(三)礼与刑的关系1.联系:西周时期,礼与刑都是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2.礼与刑的区别(1)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刑是消极的处罚。“礼者,禁于将然之前,刑者,禁于已然之后。”(2)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3)礼—礼有差等;刑—刑无等级4.试述文景帝时期刑制改革的内容及历史意义。(1)改革的内容文帝时期:A:用徒刑、笞刑、死刑等取代肉刑;B:确定了劳役刑的刑期景帝时期:A:两次下诏减少笞数:B:改革所用刑具和刑罚方法—颁布《箠令》(2)改革的意义正式废除了肉刑,顺应了历史潮流,同时为封建制五刑奠定了基础。
本文标题:中国法制史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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