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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日前,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从现在起到2011年底,开展全省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以下简称“三个建设年”),这完全符合毕节地区实际。开展“三个建设年”,对于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毕节试验区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部署,有效解决当前影响加快发展的作风建设、环境建设和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工业强区”、“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实现“强区升位、跨越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三个建设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三个建设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区工业发展大会精神,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紧紧围绕推进我区“强区升位、跨越发展”目标,把开展“三个建设年”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试验区人、为试验区添光彩”主题教育活动、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转变机关作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务求实效。坚持用发展实际来检验成效,力戒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不搞运动式的大轰大嗡。扎实推进机关简政、放权、让利、开绿灯、出政策,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深入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项目建设取得实效。2、突出重点,正面引导。切实抓住影响和制约作风建设、环境建设、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集中加以解决。注重以正面引导、正面鼓励为主,自查、自纠、自励、自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调整、自我改进。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抓正反两方面典型,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纠建并举,边查找、边整改、边立制,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实现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目标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措施。4、协调推动,总结完善。作风建设是保障,环境建设是基础,项目建设是支撑,三者相互关联、辩证统一。党委、政府要统一领导实施,牵头单位要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上下互动,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推进“三个建设年”的强大合力。注重在推进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深化。二、开展“三个建设年”的目标要求(一)在作风建设上。教育和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增强宗旨意识,自觉当好人民公仆;增强开放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岗位职责;增强效率意识,努力做到锐意创新;增强务实意识,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增强纪律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增强团结意识,促进和谐共事。使影响发展的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形成“工作创一流、目标争第一”的良好氛围和干事创业、增比进位、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二)在环境建设上。通过政策清理和政策创新,营造开放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强诚信教育和制度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促进环境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区成为办事手续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地区之一。(三)在项目建设上。2011年,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0亿元,力争完成100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左右;投资率达到75%以上;人均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万元。我区列入省重点项目和地区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以上。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确保实现400亿元,力争达到500亿元,外商直接投资和省外到位资金分别增长35%以上。三、开展“三个建设年”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一)主要任务1、关于作风建设年。主要在全区各级机关单位中开展,重点是县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要通过开展“履职守纪”教育,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推动发展的职责任务,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开展“作风问计”活动,切实找准本部门及干部职工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作风建设重点;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三服务”承诺,针对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深化“六型机关”创建,在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单位中开展“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思想统一,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比进位,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四帮四促”活动,努力创高质量服务、创高效率服务、创高水平服务,争当优质服务单位、争做优质服务标兵、争抓优质服务项目,切实解决机关单位和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关于环境建设年。围绕“办事手续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目标,抓好政策清理,废除一批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政策制度,完善和创新一批政策制度,为加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网上预审、联动审批、协同审批、绿色通道等6个行政审批制度,切实为企业和服务对象减轻负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重承诺、重合同、重公德、守信用教育,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全面落实问责制度,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优化我区投资发展环境。3、关于项目建设年。按照积极主动谋划一批,千方百计争取一批,全力以赴建设一批,着眼长远谋划一批的思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项目谋划储备、项目开工建设上取得突破;加快“3+9”工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进度,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用地指标,建立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平台和高效的园区管理服务平台,为企业入驻创造条件,在发展工业园区建设、产业集群上取得突破;用好国家有关部委联系毕节地区的优势,加强协调和沟通,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努力争取国家投入份额,在拓展融资渠道,推进招商引资上取得突破;发挥统一战线对口帮扶、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创新银企合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地级领导,一名部门责任领导,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管理机制,及时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上取得突破。同时,大力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全民创业。切实加快我区经济发展速度、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形成发展支撑。(二)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12月)。作风建设年和环境建设年的主要任务是排查存在问题,落实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整改;项目建设年的主要任务是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向上争取项目和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进新项目开工,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3、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主要任务是对“三个建设年”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和奖惩。四、切实加强对“三个建设年”的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三个建设年”分别设立领导小组,由地委、行署主要领导负总责,专职副书记总协调,分管牵头单位的地委、行署领导担任组长,在牵头单位下设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机关工作职能,作风建设年由地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环境建设年由地区纪委、地区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年由地区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协调有力,扎实推进。(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毕节地区开展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毕节地区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毕节地区开展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三个《方案》见附件)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建设要坚持服务发展、扎实推进,有立有破、破中有立,活动展开就要见成效,在一年内见到大成效。地直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三个建设年”中走前列、作表率,带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三)强化督促检查。地、县两级要将各级各部门开展“三个建设年”情况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项目建设进展迟缓、满意度测评结果差的,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等措施。对扎实推进建设年各项工作、措施具体有力、年终考核全面完成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三个建设年”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开展“三个建设年”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我区在开展“三个建设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抓好本部门开展“三个建设年”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为开展“三个建设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地直各部门“三个建设年”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精心组织实施、有效开展督促指导的基础上,要及时向地委、行署“三个建设年”办公室报送简报信息,反馈有关活动,便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各县(市、区)、地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三个建设年”工作方案,分别报地委、行署“三个建设年”办公室备案。附件:1.毕节地区开展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2.毕节地区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3.毕节地区开展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2010年12月1日附件1毕节地区开展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精神,按照地委、行署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主题,按照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要求,以推动“强区升位、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干部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深入整治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倡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之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团结民主、和谐共事之风,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之风,树立各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二)工作目标开展作风建设年,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1、增强加快发展意识。牢固树立“工作创一流、目标争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心思、力量集中到发展上来,主动为发展谋思路、出对策、强服务。2、提高机关效能效率。大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尽力为发展“简政、放权、让利、开绿灯、出政策”,努力达到行政干预最少、服务质量最优、发展环境最好,办事提速、增效,服务求好、创优。3、切实服务基层和群众。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意识,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本领。完善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制度和机制,为基层和群众创造高效快捷的办事环境。4、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履行机关职责职能,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机关作风、服务和效能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5、促进发展成效明显。
本文标题: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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