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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综合/其它 > 《逻辑学教程》张志成版课件1
逻辑学教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教研部主讲朱株第一章一、“逻辑”一词的来源:源于古希腊,原意兼具语言和思维两个方面的意思,有思想、言辞、理性等含义。现代汉语音译于英语“logic”,便具有了现在的意义。二、“逻辑”在现代汉语中的主要含义:1、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2、思维的规律、规则。3、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4、逻辑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逻辑学形式逻辑辩证逻辑传统形式逻辑现代形式逻辑演绎逻辑推理逻辑数理逻辑、模态逻辑…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1、逻辑学的定义: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其中含研究对象)2、思维:人脑对客观世界间接和概括的反映。3、思维的两个基本特征:(1)概括性。A:概括反映一类事物共同的本质属性。B:把某事物的局部认识概括为整体认识。(2)间接性。A:必须通过感性认识才能形成思维(理性认识)。B:对不能亲知的知识必须通过间接渠道获得。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4、思维与语言的密不可分性。语言的主要表现形式:(1)书面语言。(包括文字、符号、图形、标志等)(2)口头语言。(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语言表达)(3)形体语言。(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动作展示)(4)信号语言。(具有一定思想内容的信号传送)注意:在用语言表达思维内容时,必须写规范字,说普通话。实践案例:1、“雇一人”引发的后悔事。(“故一人”)2、“还欠款”引发的糊涂官司。(“还”huanhan)3、“孩子掉到水里了”引起的大误会。(川话“鞋子”口语中发“孩子”音)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5、思维的逻辑形式:概念、命题、推理。定义: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1)逻辑常项:思维的形式结构中相对不变的部分。(2)逻辑变项:思维的形式结构中相对可变的部分。6、思维形式的基本规律(MBA例题)(1)同一律是什么就是什么(2)矛盾律相互矛盾中有一假(3)排中律相互矛盾中有一真(4)充足理由律充分理由证明为真(三)逻辑学的性质1、工具性。2、全人类性(无阶级性)。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法律工作者一、条理:正确认识案情材料,把握案件本质。二、说理:准确的表达、论证思想。三、推理:识别真假,驳斥诡辩。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意义一、有助于提高表达能力,使说话和写文章具有条理性。二、有助于提高论证能力,反驳缪误、揭露诡辩。二、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和推理能力,保证办案质量。思维模式事实认定;诉讼程序;证据使用;罪名确定;罪罚相当——法律适用;法理引申;国际通则惯例比照;判例类推……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历史使人聪明,诗歌使人机智,数学使人精细,哲学使人深邃,道德使人严肃,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FrancisBacon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方法理解概念和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在中国、印度、古希腊几乎同时产生了各具特点的逻辑科学。一、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逻辑思想相当活跃,史称“名辩之学”。名家、墨家、法家等长期的探索与研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国古代逻辑体系。二、公元前4世纪开始,印度的古因明五支式(宗、因、喻、合、结)和新因明三支式(宗、因、喻)得到了进一步的研究与论证,形成了古代印度特有的逻辑理论体系。三、古希腊对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哲学家、逻辑学家们几乎对所有的逻辑问题都进行了研究,其研究成果为西方逻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节逻辑简史四、亚里士多德之后的斯多葛学派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了亚式的逻辑理论,对符合命题及其推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丰富了亚式的逻辑内容。五、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经验自然科学主要方法的归纳法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由此而诞生的归纳逻辑以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新工具》作为标志,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乔治.弥尔)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理论,提出了“穆勒五法”(“弥尔五法”)。六、1962年,法国出版了《波尔.罗亚尔逻辑》教科书,分别讨论了概念、判断(命题)、推理和思维方法问题。至此,演绎、归纳和一般思维方法溶为一体的传统逻辑学便基本上定型了。七、今天,逻辑科学已经发展陈给一个多层次、多学科的庞大系统。其工具性和全人类性的性质越来越明显,并且在思维实践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第三节逻辑简史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逻辑变项是().2,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2)违反矛盾律的要求(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1、已知下列情况为真:(1)只有A参加公务员考试,B、C、D才都参加公务员考试;(2)A不参加公务员考试;(3)如果B不参加公务员考试,则C也不参加公务员考试;(4)如果C不参加公务员考试,则E不参加公务员考试;(5)E参加公务员考试。请根据上述情况,推断B、C、D三人中谁参加公务员考试?谁不参加公务员考试?所以,B和C参加公务员考试,D不参加公务员考试1、根据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知识,分析下列陈述犯有什么逻辑错误,为什么?“对同一事物,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两种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可见,不存在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言。”答:此陈述违反了同一律,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前一个“语言”是指“思想”,后一个“语言”是指“交流思想的工具”公务员试题例:经公安机关讯问,已知下列判断为真:(1)若甲和乙都是杀人犯,则丙是无罪的;(2)丙有罪,并且丁的陈述正确;(3)只有丁的陈述不正确,乙才不是杀人犯。——由此可以推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甲、丙是杀人犯B.丙、丁是杀人犯C.甲不是杀人犯,乙是杀人犯D.甲是杀人犯,乙不是杀人犯MBA例题在中国西北有这样两个村落,赵村所有的人都是白天祭祀祖先,李庄所有的人都是晚上才祭祀祖先,我们确信没有既在白天也在晚上祭祀祖先的人。我们也知道李明是白天祭祀祖先的人。依据以上信息,能判定以下哪项是对李明身份正确的判断?A李明若不是李庄的,就是赵村的。B李明若不是赵村的,就是李庄的。C李明是赵村的。D李明不是李庄人。E不能断定。“彭宇事件”《广州日报》9月10日报道,南京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而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告。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因而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判决书称:“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黄中权故意伤害案2004年8月1日22时40分,被告人黄中权驾驶出租车在长沙市远大路接到两名男性乘客,车行至旺德府建材超市旁,两人持刀逼住黄中权抢走现金200余元和手机一台,并将车钥匙扯下丢出窗外下车逃跑。黄驾车追赶,将被害人姜伟姜逼至布艺城楼梯台阶边,并将其撞倒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月21日以故意伤害罪对黄中权提起公诉。湘大法学院邱兴隆担任被告辩护律师。在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认定已无争议的基础上,从“证据使用”问题,结合“刑法适用”观点展开辩护,还引入法理与国际惯例——邱提出:第一,受害人有权实行正当防卫。第二,应尊重世界通用的“有利被告”原则。
本文标题:《逻辑学教程》张志成版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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