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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的介绍杨应崧提纲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四、试点评估情况介绍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一)成效1、促进了高职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讨;2、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3、争取了投入,加快了院校建设步伐;4、规范了院校管理;5、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6、引导院校关注并培育自身的特色;7、加强了宏观管理。(二)不足与问题1、评估目的偏移——重心偏移——向“鉴定”偏移——向“外延偏移”——向“优秀”偏移(二)不足与问题——偏离“16号文”的精神:*重在内涵建设*重在改革创新(二)不足与问题2、评估主体单一——单一——错位3、评估指标刚性过大——未考虑地区差异——未考虑行业、专业差异——未考虑动态发展(二)不足与问题4、评估方法刻板——形式过重,导致缺少“灵气”——考察过宽,导致疲于应付——深度不够,导致缺少“整体”(二)不足与问题5、信息缺陷——缺少原始性——影响可靠性——缺少即时性——影响准确性——缺少动态性——影响指导性——缺少比较性——影响有效性——缺少综合性——影响整体性——缺少透明性——影响自发性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宗旨——目的——主体——方法——导向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一)宗旨——评估是为了得到,而不是为了失去。——评估是为了适应需求,而不是为了自我完善。——自主、开放、创新、发展。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二)以分析诊断、促进改革与发展为主要目的,激发学校参与评估的内在需求。(三)引入多元评估主体。(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分析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五)引导院校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二、新方案评估工作目标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与要求贯穿于整个方案设计,引导高职院校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进行改革与建设。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一)指导思想1、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2、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3、引导院校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二)基本任务1、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2、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三)评估原则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强调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2.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三)评估原则3.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4.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5.提高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6.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费用。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四)评估指标体系1、绩效评价模式CIPP模式绩效评价模式评估主体评估组织方需求方评估内容背景、输入、过程、输出主要成效区逻辑体系逐层分解、由面到点果——因——效评估方法以查、核为主以深度访谈为主(四)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结构1级指标-2级指标-3级指标(观测点)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要素-重点考察内容查阅信息主要来源迎评材料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专家组组成高等院校、教科院、评估机构等领导、专家必须包括行、企业人员,一线专任教师现场考察程序各校基本相同校校不同反馈意见以为评估结论提供依据为主以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主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四)评估指标体系2、建立在运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基础之上。3、突出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主要评估指标)(1)领导作用(2)师资队伍(3)课程建设(4)实践教学(5)特色专业建设(6)教学管理(7)社会评价(四)评估指标体系*主要评估指标与主要成效区(KRA)的关系(1)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开发、社会服务——社会评价(2)管理与流程——领导作用、教学(学生)管理(3)学习与创新——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等(4)资源——平台(设施条件、投入、领导、师资、文化、声誉等)(四)评估指标体系:4、逻辑体系重点考察内容(KPI)果关键要素(KSF)因主要评估指标(KRA)效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五)实施方法1、“采集平台”+现场考察。2、平台强调独立、原始、实时、公开。3、现场考察以深度访谈为主,视实际情况辅以专业剖析、说课、走访、查阅原始资料等方法。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五)实施方法4、专家组组成:必须包括行企业专家和一线专任教师,并对社会公布。总数不超过8人(含秘书)。5、评估时间:现场考察不超过3天。6、准备工作:各专家进校前认真审阅学校提供的数据、信息,并对各“主要评估指标”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和考察重点的建议。三、新评估方案的特点(六)评估结论分为“通过”与“暂缓通过”两种。反馈意见的重点是对关键要素的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学校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四、试点评估情况介绍(一)试点评估的成效1、试点表明,新的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状态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是可行的。2、试点表明,新方案是贯彻、落实16号文精神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引导院校和专家真正把注意力集中到内涵建设上来。(一)试点评估的成效3、试点表明,新方案体现了知识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思想。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有利于推动院校建立自我监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机制。4、试点表明,新方案重点突出、针对性增强,工作实效提高。(一)试点评估的成效5、试点表明,新方案明显减轻了院校迎评、参评的心理压力和工作负担。6、试点表明,新方案评估对评估的组织、评估专家、被评院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问题与不足1、缺少经验。2、评估日程安排较紧,因此,评估活动的机动时间显得不够。3、数据采集平台知识化程度不够高,使用还不十分方便。4、评估前的准备工作还需加强。(三)试点成功要素1、教育部高教司对试点评估给予了高度重视。2、广东省教育厅为试点评估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3、试评院校的强烈责任感、良好基础、认真准备和真诚配合。4、专家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制订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草案)》有关规定实施试点评估。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本文标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草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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