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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5版第六章_学习宪法法律_建设法治体系.
1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2案例1我没偷东西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某公司上网帐号与密码。并且向好友与同学广泛传播此帐号与密码,还得意得告诉他们“这帐号是黑下来的,不付钱就可以上。”3案例1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造成该公司1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4案例2聪明反被聪明误大学生孙某,平时钻研侦探小说,颇有心得,要与警察一比高低。开始盗窃宿舍财物。他每次作案都控制财物的价值量,在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以下,以免构成盗窃罪。5案例2并在每次作案时,都戴上手套,用拖把抹去足迹。当他被抓,警察告诉他,他多次作案,累计盗窃金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时,悔之晚矣。6可见,知法绝不是对法律一知半解,它不仅要求对法律条文有完整准确的理解,而且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要有一个健康的法律心理。7案例3北京某高校女生宿舍1号楼有些异常,女生处处小心翼翼,尤其是319宿舍。原因是对面男生楼的一个寝室里有一架高倍望远镜,并且直指319宿舍,319宿舍女生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些男生尽收眼底。319女生向男生交涉,男生声称自己没有偷看女生,自己的望远镜如何放置,女生没有权利干涉。但319宿舍的女生由于望远镜的威胁,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讨论:319寝室的女生权益是否受到侵犯?8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9大学生为何要学法律同学语录:总感觉法律离自己非常遥远,法律与我何干?学法干什么?不犯法就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要想不被欺,只能靠武力。10当面对物质的诱惑,你会不会产生据为己有的欲望;当面对鲜艳的刺激,你会不会不能抑制青春的冲动;当面对暴力,你会不会手足无措;当面对挑衅,你会不会付诸武力;当面对侮辱,你是否会忍辱偷生;当面对伤害,你会不会束手无策……作为跨世纪的大学生,面对纷繁芜杂的社会,不应该是“惶惶欲何之”的弱者。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大学生应该懂得用法律、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懂得合法合理、适时适度处理大学学习阶段的问题;知道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身的权益。请大家思考讨论,如果我们生存的社会没有法律,那么会出现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大学生为何要学法律11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12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一、法律的词源13法: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古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右下部“去”表示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碰理曲的人。14法的词义:“灋”。《说文解字》中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古汉语中,秦汉以前,法的词义与刑相通,与律不同。秦汉时期,“法”与“律”开始同义,是平直和公正的标准。(《说文解字》记载“律”字之含义为:律,均布也。“律”字具有“整齐、统一、一致”之义。)与法学中讲的“法”,含义一致。清末民初,“法”逐渐由“法律”一词代替。2020/1/1315法律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4、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二、法律的一般含义2020/1/1316教学内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概念17法律的本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由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020/1/1318特征:法的国家意志性法的普遍约束力法的国家强制性法的权利义务性19法律有四种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20原始社会有法律吗?21(一)原始时期——社会规范22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原始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逐渐地、自发地形成起来的习惯。23(二)法的历史发展法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矛盾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法的产生既有深刻的阶级根源又有复杂的经济原因。按照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性质,可将人类社会已有的法划分为以下历史类型:(1)奴隶制法(2)封建制法(3)资本主义法(4)社会主义法2020/1/1324(1)奴隶制法律特征:一是内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二是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三是刑罚方式极其残酷;四是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25(2)封建制法律特征: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二是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专制王权;四是刑罚严酷、野蛮擅断。26(3)资本主义法律特征: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三是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法系的概念法系是西方学者根据各国法的特点、历史传统及其源流关系对法所作的分类。凡是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有着同一源流关系的法,便属于同一法系。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承袭古罗马法律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亚洲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等。29(4)社会主义法律特征:一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二是以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0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31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时效。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社会作用32法的作用社会作用规范作用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作用的主体是行为人本人作用的主体是他人作用的主体是一般人作用的主体是人相互之间作用的主体是违法者33(一)指引作用法律提供既定行为模式,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形式,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34法律的指引作用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权利必须这么做——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必须不得这么做;如盗窃、抢劫等35(二)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行为后果法律告诉你,某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如违约要赔偿。通过预测自己的行为的后果,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36(三)评价作用即为人们判断他人行为的正误提供普遍的准则或尺度——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评价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合不合法,违法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如何。(四)强制作用指法律能够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37(五)教育作用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包括使人们知法守法、预防犯罪、鼓励合法行为(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发生的影响)等。38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39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40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社会主义法创制的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或其他法律规范的步骤和方法。1、法律制定法律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41法律的制定: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在我国,不同的机关有不同的立法权限,所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的叫法也不同。1、立法的机关和权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3)、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42(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6)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的效力依次降低,下一级的法规不得违反上一级的法规的规定。另外,还有43(7)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在本区域内生效。例如广西区人大最近正在就《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单行条例征求意见或审议,这些条例对“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城乡同命不同价”、“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等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比较进步和合理的规定。(8)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44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2、法律遵守两层含义两方面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犯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45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3、法律执行——又称作行政执法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受委托社会组织46法律执行含义:一般而言,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权力机关(即人大机关)和司法机关(即法院和检察院))执行法律的活动,也成为行政执法。在我国,大部分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47行政执法的主体(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2)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主要有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城建、农业、水利、交通、海关、金融、计量、统计、审计、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部门。(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如《食品卫生法》授权卫生防疫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检查监督。48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4、法律适用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49香港城市大学的“考试门”2006年9月,陈静作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从家乡武汉前往香港,在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修读博士因担心自己考试不能通过,将1万元港币放进老师戴晖辉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戴晖辉索取试题及答案。戴老师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政公署报案,并配合廉政公署将陈静拘捕。12月14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入狱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据了解,此案是香港学界首起有人因“买试题”被判入狱的案件。50此案一出,在我国内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人赞同戴晖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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