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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库伦旗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威胁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为保持我旗儿童脊灰疫苗高免疫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2011年中央补助内蒙古自治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2月龄~3岁儿童开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全旗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及顺利实施,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一、目标和指标1.目标: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2.指标:两轮脊灰疫苗服苗率≥95%。二、范围、时间1.范围:全旗范围开展强化免疫活动。2.时间第一轮:2012年4月13~16日。第二轮:2011年5月13~16日。三、进度安排1.2012年4月初,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组织部署、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工作。22.2012年4月8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发疫苗等各项准备工作。3.2012年4月12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下发通知,完成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等工作。4.2012年5月20日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完成两轮强化免疫活动总结,并上传疾控中心。四、组织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适龄儿童实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是消灭脊灰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2.部门协调,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评估等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生产、流通、储存及疫苗质量的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疾控机构要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3等各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动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脊灰疫苗。各街道办事处设立1~2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联络员,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散居儿童摸底登记工作。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把辖区内所有强化免疫活动的服苗点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强化免疫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等工作。4.层层落实,措施到位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要求每个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等均有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负责,每组至少有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级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4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5.经费保障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由自治区统一调拨。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争取强化免疫活动经费,确保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所需接种补助经费由下拨旗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收取接种费用的将严肃处理。五、技术措施1.加强培训,确保质量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使其明白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服苗技术规范,关注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入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不能喂奶。2012年4月1日之前,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2.认真做好摸底登记造册工作5各乡镇苏木卫生院防疫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1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地点和意义。3.精心设计,合理安排各地应采取结合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本次活动,要确保强化免疫覆盖所有免疫空白和不足3剂次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家长易接受的方法在已服苗儿童的耳窝做标记,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4.认真评估,严格把关各地督导员在服苗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乡镇苏木卫生院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5.现场接种现场接种实施时,服苗工作人员必须请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仔细阅读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服苗记录表上签名认可后进行服苗。六、考核评估与督导(一)评估指标6报告服苗率、现场抽查服苗率≥95%。(二)评估内容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6.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8.现场接种实施时,工作人员对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告知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情况。9.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10.接种率快速评估;11.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告情况。(三)评估方法1.听取汇报、查验记录、现场调查。2.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即:集贸市场、车站、新建居民小区、边远贫困农牧区。接种率快速评估的方法要求如下:7各乡镇苏木卫生院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由督导员在重点范围抽查2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抽查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再随机抽查3个村,每个村入户抽查10名适龄儿童,每个苏木乡镇累计调查30名目标儿童。从农贸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累计调查90名目标儿童。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记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苗儿童,要立即补服。第一轮接种率快速评估时间:2012年4月16-18日第二轮接种率快速评估时间:2012年5月16-18日(四)督导要求1.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人员随机抽取选定。2.调查时需带强化免疫日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认真填写调查表4和表5,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各卫生院,应督促其继续进行查漏补服工作。3.在快速评估时,基层防疫人员要携带冷藏包并装有冰排和糖丸,发现未服苗对象要随时给予补服。4.各地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及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开展。七、资料汇总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如下:报告第一轮第二轮村级报至乡级4月18日前5月18日前乡级报至旗县级4月20日前5月20日前8附件:1.表12012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及接种登记表(接种点用)2.表2-12012年全区脊灰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3.表2-22012年全区脊灰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流动儿童用)4.表32012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通用)5.表42012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督导评价用调查表6.表52012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7.2012年度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提纲8.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9表12012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摸底及接种登记表(接种点用)_______旗县(市区):______苏木(乡、街道):_______嘎查(村、居委会):_______登记员:接种员:登记时间:年月日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户籍以往免疫次数服苗日期第1轮第2轮备注注: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家长姓名”及“儿童姓名”采取自愿原则,如儿童监护人不愿提供,可不填。2.以往免疫次数: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填写确切免疫次数,无任何OPV服苗史填“0”,免疫史不清者填写“不详”;3.户籍:填写“本地”或“外地”。以旗县(市区)为界线,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所在旗县(市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10表2-1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_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居委会、村)轮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注: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1111表2-2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______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居委会、村)轮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注:如果接种对象中包括4岁及以上儿童,则将相应统计数填入“4-岁”一栏;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1212表3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通用)项目本级下级总计一.宣传动员(次)政府领导参与领导人广播讲话有关部门参与报刊、广播电视通知印刷宣传品二.培训人员情况专业人员临时人员三.现场工作人员接种人员临时人员督导员(人次)四.后勤保障疫苗经费其它活动经费疫苗供应量疫苗实际使用数(人份)动用车辆数(辆)总耗油量(公升)1313表4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督导评价用调查表调查地点:调查日期:年月日序号儿童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户口既往免疫史既往是否上卡第1轮第2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合计说明:1.每名儿童询问:A=本地常驻人口;B=外地人口,有暂住证;C=外地人口,无暂住证。B、C注明来本地时间。2.既往免疫史可根据儿童家长回忆填写“有”、“无”或“不清”。1414表5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快速调查汇总表被调查单位:盟市旗县(市区)第轮单位居住形式调查儿童总数上卡儿童数本轮强化免疫前有无免疫史第一轮免疫儿童数第二轮免疫儿童数有无不详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1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2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市场等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总计2011年全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提纲(参考)一、督导目的:OPV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工作质量评价二、督导程序:1.听取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2.制定工作时间表。3.了解服苗准备工作、落实及进行现场工作。4.对存在问题提出改
本文标题:2012脊髓灰质炎强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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