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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2011-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成果,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决定今冬明春继续在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及义乌市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开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现将《浙江省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浙卫办疾控〔2011〕30号浙江省2011-2012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一、目的为继续保持我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决定今冬明春在我省部分地区继续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二、地区、对象、时间根据卫生部确定的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范围,以及我省常规免疫接种、AFP监测和近三年来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情况,确定2011-2012年度开展强化免疫的地区为: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及义乌市。强化免疫地区的免疫对象为所有2~47月龄(4周岁以下)儿童,即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5日出生的儿童,无论以往脊灰疫苗免疫接种史如何,无论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在何地,一律接种2次脊灰疫苗(2岁以下儿童使用口服液体疫苗,2岁及2岁以上儿童使用口服糖丸疫苗),2次接种间隔1个月。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开展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查漏补种地区的免疫对象为所有2~47月龄(4周岁以下)儿童中脊灰疫苗免疫史少于3次的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使用口服糖丸疫苗)。第一轮强化免疫时间是2011年12月5~6日;第二轮强化免疫时间是2012年1月5~6日。三、实施要求(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免疫活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本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开展。(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并于2011年12月1日前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三)开展强化免疫的每个乡(镇、街道)要确保有一名县级卫生人员、每个行政村确保有一名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参加服苗活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社区责任医生的责任区域,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都能得到规范的免疫接种。(四)各地对接受强化免疫的儿童要按要求进行登记,认真填写《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附表1),应注明常住人口或流动人口,便于活动结束后汇总到《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附表2)上报。各接种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四、督导工作开展强化免疫的市、县两级要组成由卫生行政和专业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每市至少有一名省级人员、每县(市、区)至少有一名市级人员参加,分别对辖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督导,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各级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五、接种率快速评估每轮强化免疫完成后,要对各县(市、区)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现场快速评估。所有县级的评估工作必须由省或市派往各县(市、区)的督导人员完成。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地区等。第一次评估在2011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二次评估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现场快速评估方法:每个县共调查90名儿童。每个县在重点地区抽2个乡镇,每个乡镇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镇累计调查30名儿童;并同时在县城集贸市场调查30名目标儿童(遇见当月5~6日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点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疫苗儿童,要立即补服。城区调查抽样原则同县。省或市派往各县(市、区)的督导人员现场填写《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表3),并及时汇总到《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4)。调查的原始资料应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留存调查原始资料复印件,作为下一年度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工作报告的一部分。六、资料汇总与报告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级按要求汇总并逐级上报各种报表。(一)乡级:将各接种点《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附表1)数据汇总到《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附表2)中,分别于2011年12月15日前、2012年1月15日前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县级:分乡镇汇总《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附表2),分别于2011年12月20日前、2012年1月20日前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市级:分县(市、区)汇总《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附表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4),分别于2011年12月25日前、2012年1月25日前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各县(市、区)强化免疫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输入计算机,在2012年2月15日前传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7市分别将2轮免疫儿童数汇总填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附表2),按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地区的报表上报时间要求逐级上报。附表: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3.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4.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第页,共页登记员:接种员:登记时间:年月日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年/月/日现住址户籍免疫史服苗日期备注本地外地有无第一轮第二轮说明: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2.免疫史: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有免疫史以“√”表示,无免疫史即无任何OPV服苗史以“×”表示。3.户籍:以县为界。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县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常住)人口,其他儿童均为外地(流动)人口。附表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轮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说明: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轮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1岁1岁2岁3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合计<1岁1-岁合计合计说明:从村级开始逐级汇总上报。附表3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被调查单位:_____县(市、区)乡(镇、街道)调查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调查地点类型:1.农村2.城区3.集贸市场4.其它调查人:编号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居住形式本轮强化免疫是否接种上轮强化免疫是否接种本次强化免疫前是否有免疫史是否建证未接种原因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ABC是否是否是否不详是否居住形式:A:常住人口B: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C: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未接种原因:1.不知道要服苗2.不知道地点3.没时间4.拒绝服5.距接种点太远6.其它-11-附表4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被调查单位:省市县(市、区)第轮汇总日期:年月日单位居住形式调查儿童总数建证儿童数本轮强化免疫前有无免疫史第一轮免疫儿童数第二轮免疫儿童数有无不详乡1: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乡2: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市场等:常住人口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合计总计-12-主题免疫规划脊灰强化方案通知抄送:各市、义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2011年11月21日印发
本文标题:2011-2012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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