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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测量目的与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进行矿山地质测量,编制《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1号井)201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以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一、测量对象本次测量对象为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1号井)2010年度开拓与开采地段,即A8煤层700m水平东回风巷与653m水平东运输巷之间块段。二、测量依据本次测量依据包括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规定、矿产勘查规范规程、矿山地质勘查及测量资料、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四部分。择要列举如下:1、《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源部,2008年8月);2、《新疆地质测量技术指南(试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8年8月);3、《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教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2008年10月);4、《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采样规程、资料综合整理规程》(地质矿产部,1993年);6、《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生产地质报告》(新疆煤田地质局一五六队,2002年9月);27、《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2010年3月);9、《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2011年1月);三、测量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矿山资源储量管理的规定,本次测量的基本要求是:1、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矿山以往地质勘查、动态监测、矿山开采等成果资料。2、采用全仪器法测量矿山主要开拓与开采工程,调查采矿工程新揭露的地质情况及影响开采的问题,进行探采对比。3、详细圈定矿山2010年度采空区和预留的保安煤柱,估算当年动用量、开采量、损失量,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的合理性。标定下年度拟采区。4、估算矿山累计查明量、重算及勘查增减量,核实和评价矿山资源储量及其变化情况。5、评述矿山地质勘查、开发利用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第二节矿山概况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山四道岔以南800m,距乌市西山公路约1km,距市区6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管辖。矿区地处乌鲁木齐市西郊,北距西山公路约1km,与乌—奎高速公路相通,矿区内有砂石路面通往各矿井和生活区,交通便利。(可见交通位置图插图1)3一、采矿权设置2009年12月1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09121120052991;开采方式:地下开采;4生产规模:6.00万吨/年;矿区面积:0.2176km2;开采深度:997m~550m标高;有效期限:自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17日;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表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拐点编号北京54直角坐标西安80直角坐标XYXY14850846.0029541698.004850773.7029541580.5724850706.0029541698.004850633.7029541580.5734850530.0029540650.004850457.7029540532.5744850500.0029540650.004850427.7029540532.5754850510.0029540036.004850437.7029539918.5764850616.0029540036.004850543.7029539918.5774850628.0029540657.004850555.7029540539.5784850670.0029540657.004850597.7029540539.57本次测量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相同。5二、开采设计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现有保留矿井1处。2011年1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据方案介绍:主采煤层为A7煤层和A8煤层。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设计开采标高997m-550m水平,设计开采年限15.3年。1、开拓方式由于本矿井属保留矿井,资源接近枯竭,矿井可采煤层为急倾斜煤层,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井筒每延伸一个区段布置区段运输巷,目前已开采至+653m水平,考虑矿井服务年限有限,且原井筒提升、运输、通风能力能满足矿井开采需要,因此设计不重新布置井筒,后期仅将现有井筒延伸以开采+653m水平以下A8煤层。2、井筒功能及位置矿井现开采标高为+653m标高,主、副、行人立井井筒均落底+653m标高,回风立井落底+703m标高,矿井+653m标高以上可采储量还有26.4万t,服务年限还有4.4年,因此,本次设计不进行井筒延伸,待+653m水平剩余约1年服务年限时再进行井筒开拓延伸工作。主立井用于提煤任务,采用JTP1.6×1.2/24单滚筒绞车配1t单箕斗提升煤炭;副立井采用JTP1.6×1.5/24型单滚筒绞车配0.5t单罐笼担负提升人员、矸石、下放设备材料任务,敷设排水管路、消防洒水管路、供电电缆、通讯电缆等,并作为进风井;矿井行人井为专用行人井,为矿井的第一安全出口;回风立井用于回风,同时兼做安全行人出口,井筒内设行人梯子。6井筒特征表序号名称单位主立井副立井行人井回风立井1井口座标Xm4850591485058948505914850594Ym29540818295407842954081129540848Zm+999.88+995+997+9972井筒方位角°1801801801803井筒长度m3473423412944井筒倾角°909090905直径m2.52.02.02.06净断面积m24.93..143.143.147井筒装备钢丝绳罐道,1t单箕斗,动力电缆钢丝绳罐道,0.5t罐笼,排水管,压风管梯子间梯子间8井筒功能提升煤炭,辅助进风井提升矸石,下放人员、材料、设备,进风井人员上、下井,辅助进风井,安全出口主要回风井,安全出口3、采区划分矿井沿走向划分为一个中央采区,双翼开采,东翼走向长度848m,西翼走向长550m。现运输巷标高为+653m,回风巷标高+696m,阶段垂高43m,运输、回风巷均沿A8煤层走向布置。4、回采工艺设计采煤方法为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炮采采煤法。采煤方式为走向后退式开采。采区工作面煤炭采用连续运输方式。即工作面落煤使用ZMS-12型煤电钻湿式打眼,爆破落煤。工作面爆破落煤后经溜槽自溜至工作面区段运输巷装入1t翻斗式矿车,再由蓄电池电机车牵引运至主井装载点。5、矿井运输回采工作面煤炭运输系统:工作面(搪瓷溜槽)→+658mA8煤层超前运输顺槽→溜煤眼→装入矿车→+653mA8煤层西翼运输巷→蓄电池电7机车运输→卸入+653m标高井底车场煤仓→装入主立井箕斗→地面生产系统。掘进工作面煤炭运输系统:掘进工作面→+653mA8煤层西翼运输巷→主立井→地面。6、顶板管理方式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三、生产能力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采矿许可证规定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2010年1月-12月矿山实际采出煤炭约9.61万吨,高于设计生产能力。四、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据《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的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如下: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新国土资开审发【2004】034号)文件,煤矿主要生产技术指标(见下表)。8主要生产技术指标表序号技术指标名称设计指标实际指标1工业资源/储量(万吨)221.3221.32可采储量(万吨)129.3129.33设计服务年限(年)15.315.3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69.614可采煤层数A7、A8A7、A85采煤方法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炮采采煤法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炮采采煤法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93%,采区回采率75%工作面回采率86.7,采区回采率79%6开拓方式立井立井7通风方式分区机械抽出式分区机械抽出式8采区个数一个中央采区一个中央采区9顶板管理方式全部垮落法全部垮落法五、矿山开采现状据《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井田内小窑开采历史悠久,据访问调查结果主要为人工于浅部小规模挖掘,早已坍塌掩埋。目前生产矿井只有一号井。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一号井已将主井东西两侧A8煤层700m标高以上已全部采空;由于A7煤层较薄至今未进行大面积开采。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矿山主要在A8煤层主井东翼653m水平开拓,并在东翼653m水平运输巷与700m回风巷之间进行回采,巷道自中央石门向东掘进约710m时,发现煤层分叉变薄,分为两层约0.4m厚的煤层,且两层煤之间夹2.24m厚的夹矸,继续向东掘进约40m情况依然如此,自此向后进行回采,回采总长度约278m,动用煤炭资源储量12.16万吨,实际采出9.61万吨。9第三节矿山地质测量一、矿山地质测量工作㈠矿山测量1、前人矿山测量2002年9月,新疆煤田地质局一五六队在为该矿编写生产地质报告工作中,曾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1956年黄海高程系,3°带成果。首级控制是以国家基本控制点的基础上,以Ⅲ、Ⅳ国家控制点发展地形图根点5点。平面控制网经平差计算,三角形闭合差最大为5″,其中测角中误差M=4.62″,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为S/MS=1/9308,最大点位中误差为M0=0.0526m,高程控制网经平差计算每公里高程中误差为32.02mm.测量法及精度符合,《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18341-2001)的要求。2009年9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以Ⅲ、Ⅳ国家控制点为起算点在在矿区布设E级GPS控制点三个(GPS096、GPS097、GPS099)根据矿方提供的《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矿业权实地核查测量资料汇编》中所述:矿区所布设的E级GPS控制网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为1/45000,远小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中的1/45000的要求,高程中误差为0.075m小于《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1米的要求。2、本次矿山测量本次矿山测量于2010年12月17日进行。采用矿方在井下留设的控制点对开采水平进行了全仪器法测量,坐标系统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1956年黄海高程基准。采用仪器为拓普康311S型防爆全站仪,仪器测角精度2秒,测距精度+(3mm+2ppm·D)。10本次测量的主要对象为A8煤层653m水平运输巷与700m回风巷。因矿山已对采区进行密闭,因此本次工作在结合矿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之后,共完成测点18个,巷道测量长度1055m。测量成果见表2。井下全站仪导线测量时在巷道顶板用钢钉作标志建立测量导线点,两测量点距离100至150m,采用测回法布设图跟级符合导线。内业成果分别由两人计算和两人检核,计算结果测角中误差24″,相对闭合差1/3100,附合《煤矿测量规程》控制导线测量要求。内业成图采用MAPGIS绘图软件和AutoCAD测量专用绘图软件等联合绘图工艺,计算机成图,绘制了矿山地形地质及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煤层底板等高线立面投影及资源量估算图等,图件编制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表2矿山测量结果表测点编号测点坐标备注XYZC14850626.3229540820.05652.21实测C24850631.2329541038.84652.87实测C34850631.9029541094.64653.09实测C44850645.6129541197.11653.18实测C54850661.342954
本文标题:104煤焦储量核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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