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一单元:烟草专卖法◆狭义烟草专卖法:◆广义烟草专卖法:仅指《烟草专卖法》指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烟草专卖法的制定,确立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确立了专卖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与执法权限;是强化烟草专卖的有力武器;为烟草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法》、并发布了46号主席令宣布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一部重要的经济立法,是我国有始以来的第一部烟草法典,标志着我国烟草行业从此走上了依法治烟的轨道8章46条◆总则◆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和销售◆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法律责任◆附则总则◆关于专卖管理:◆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对限制危害的规定: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含量.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烟叶是我国的重要经济作物,是生产烟草制品最基本的原料。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列》规定,纳入专卖管理的烟叶范畴是:生产烟草制品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包括香料烟和白肋烟)。专卖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烟叶的种植种植管理原则◆种植面积合同化:为了加强烟叶转卖管理,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种植区域化:应该把烟叶种植在生态条件适宜地区实行区域化、基地化生产,才能保证烟叶质量和较高的经济效益。烟叶的种植种植管理原则全国共有七个烟草种植区域东北烟区黄淮烟区长江中下游烟区长江中上游烟区南部烟区西南烟区西部北部烟区烟叶的种植种植管理原则◆品种良种化:优质优良品种是实现优质烟叶生产的基础.烟草种植应当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优良品种经全国或者省级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由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栽培规范化:实行规范化栽培有助于烟草生产发展和提高烟草品质.烟叶收购烟叶收购特点◆政策性强:◆季节性强:◆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收购工作中国家烟叶收购政策必须贯彻执行;在具体收购工作中要综合考虑相关各方利益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具有季节性种植、季节性收获、季节性出售、生产周期短的特点无论是田间管理,采收烘烤,分级扎把等每个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质、保量烟叶生产经营兼顾国家、地方、烟草企业和烟农等多方面的利益,在市场管理上涉及烟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烟叶收购原则和基本要求◆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统一收购◆保证秩序◆规范种植收购合同◆妥善处理收购工作中的纠纷◆实现烟叶收购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烟叶的调拨烟叶调拨的计划管理:烟叶调拨也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烟叶产地的原料调往全国各地,是通过烟叶调拨计划实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烟叶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内的烟叶调拨计划由省级计划部门下达。非经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烟叶调拨计划。烟叶和复烤烟叶的调拨必须签定合同.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属特殊商品,生产能力与规模都必须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专卖法第13条:省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企业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超产任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需要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雪茄烟,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卖法第14条:加入WTO对中国烟草的影响“鲇鱼效应”竞争加剧,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有利方面:3.非关说壁垒措施逐步减少,外烟竞争力更强2.许可证、配额逐步取消,外烟进入中国更加容易1.降低关税:国产烟与洋烟同步竞争,进口卷烟的综合税率是218%,其中关税为36%15%不利影响: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由于是高价高税高利润产品,经营回报率高,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走私现象十分严重,形成原因多,情况复杂多变,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市场。我国烟草制品市场的特点:◆垄断性:烟草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统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集中管理,垄断经营。◆适度性:指烟草市场既要保证需求又不能大力发展,适当满足适当控制,积极引导。◆复杂性: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运输◆运输管理概述烟草专卖品借助各种运输条件实现在空间和位置上的移动。包括从原料地到生产地、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批发到零售企业之间的位移。因此运输是烟草专卖品生产和销售专卖管理的基础。是烟草转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输方法对托运和自运实行准运证制度。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运输◆邮寄烟叶和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邮寄证明制度《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2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2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10公斤)。第三条规定: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1件,不准多件邮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10条(2000支)为限,外国烟以5条(1000支)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10条。第二条规定: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超量携带者,应持有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烟草专卖品携带证明。◆对异地携带烟叶和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携带证明制度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和销售一是实行专卖生产许可证原则:生产企业,必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是凭证进行生产和销售:应当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以及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的订货合同组织生产三是实行计划和合同管理:只可将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是专供生产烟草制品使用的辅助材料或专用设备,纳入烟草专卖品的范畴。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卖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管理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为了更好地进行烟草进出口贸易,国家烟草专门局和总公司于1985年成立了国家烟草进出口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全国的烟草进出口贸易。◆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按照规定报送进货、销售、库存的计划和报表。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义务。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其具体内容由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法律责任类型:按性质及其后果,可以分为三类: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③刑事责任法律责任◆烟草专卖法律责任主要是一种行政责任。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知识要点:介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擅自收购烟叶,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有:①警告;②罚款;③责令停产、停业、关闭;④没收违法所得;⑤强制收购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⑥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⑦责令停止侵权行为;⑧取消资格。法律责任擅自收购烟叶◆[案由]2002年10月18日,A市个体经营户吕某到B县从当地烟农王某家中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购得优质烤烟3200公斤,欲运回A市进行转卖,被A市烟草专卖局在途中查获。◆擅自收购烟叶的违法行为种类①烟草公司或者未经烟草公司委托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烟叶②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不按烟叶收购计划收购的法律责任违法生产烟草专卖品[案例]2003年3月10日,A市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和公安局在其辖区范围内联合执法捣毁一地下烟厂。经查:王某自2002年5月份以来,在该市一废弃的仓库内利用其组装的烟机,生产某品牌卷烟3000多件,并以每件500—600元的价格销售给A市卷烟零售户李某等人,王某非法获利50多万元。无证生产烟草专卖品的法律责任: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所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包括两种情况)法律责任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②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超过50条的[案例]经查,2001年3月29日,个体户王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A市八一路一门面开业,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注明主营南杂、食品、兼营卷烟。当天王某销售国产卷烟二箱,其中甲购23条,价750元,乙购20条,价580元,丙购55条,价2500元,甲、乙、丙为一般消费者,零散销售国产卷烟2条,价88元。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行为的种类(3种)①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③其他无证批发的情况法律责任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例]2001年9月18日,A县烟草专卖零售户刘某从B县一烟草公司卷烟配送中心购进盖白沙烟5件,进价9250元(有购货发票为证),当晚,刘某请当地司机李某用一小货车偷运到家,王某并反复叮咛李某,路上一定要小心点,提防专卖稽查人员的检查,双方约定:货运到后,刘付给李某运费150元。李某在运输途中,被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查获。①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②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③超出准运证规定数量的部分④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法律责任违反烟草专卖证件管理有关规定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烟草专卖证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走私烟草专卖品走私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和国家对烟草专卖品进出口的专卖管理,非法运输、携带烟草专卖品进出国境的行为。法律责任不按规定拍卖烟草专卖品2、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拍卖企业不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进行拍卖烟草专卖品的活动,则应当受到如下处罚:1、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法律责任非法制作烟草制品广告的2、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由烟草专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利用广告对烟草制品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烟草专卖生产、经营企业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
本文标题:烟草专卖法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13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