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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广饶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2广饶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农业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等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建设,对培育和提高农民群众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3科学发展观,通过引导和支持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业灌溉供水价格机制,解决多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主体缺位,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农业灌溉供水价格不合理等问题,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和管护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原则。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扶持,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真正全部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其进行自主管理。二是坚持自愿组合、民主公开原则。加强和培育、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必须坚持自愿组织、自愿参加、民主议事、公开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井灌区、提河灌区、引黄自流灌区等不同灌溉方式和管理水平,落实不同的管护形式,分类实施农业供水价格改革,不搞“一刀切”。要讲求实效,确保改革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三、积极建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的管护体制。4(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成立管护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该组织以各村村用水户协会为基础成立,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二)村民委员会是本行政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以村民为主体的农民用水户协会,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具有法人地位,负责筹措日常养护和小修资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养护及维修工程,制定村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公约,业务上接受水利部门的检查指导。(三)用水合作组织的管护范围。管护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包括小型水库、泵站及农田中的沟、渠、桥、涵、闸、机电井等及其附属的水利工程等。(四)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1.小型农田水利管护资金每年由县财政补助一部分,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一部分,纳入县财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专户。2.本着“谁负责,谁受益”原则,由用水户协会收取的水电费、会费、群众集资或项目工程承包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四、积极推进农业灌溉供水水价改革5农业灌溉供水水价改革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机制体制改革的成败。因此,要在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灌溉供水水价改革。主要是在改造和完善农业灌溉设施特别是末级渠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一)水价改革的条件。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或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已经基本建立健全,建立起了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管护组织。(二)水价改革程序。首先由末级渠系管理组织负责水价测算,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县水利、物价部门备案,最后由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实施。(三)水价改革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按照引黄自流灌区、提河灌区、井灌区不同的灌溉管理形式,确定不同的末级渠系水价。(四)水价测算。末级渠系水价要在明晰产权、控制人员、约束成本的基础上,按照补偿灌区末级渠系运行和维修养护费用的原则核6定。(五)水费计收管理。1.规范水费计收,严格票据管理。在引黄灌区,全面推行“一费开票到户制”和“一票收费到户制”。水管单位、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农户之间要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水服务内容,根据当地灌溉用水特点,规定水费计收程序和办法,不断提高水费计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收取水费要开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水利工程供水专用票据,无专用票据或不出具票据向农民收取水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农民有权拒交。2.建立健全水费使用管理制度。水管单位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要制定具体的水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成本约束机制,加强水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水费支出范围。末级渠系水费要全额用于末级渠系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六)水价监督检查。县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农业末级渠系水费计收公示制。县财政、物价、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水价、水量和水费收支情况的监督,可从农户中聘请水价义务监督员,及时反映农业水价和水费计收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五、加强组织领导7(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加快末级渠系改造,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群众性管水组织,确保发挥好工程效益。(二)继续加大加强宣传力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要让群众明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是重复收费,也不是乱收费,而是更好地管好用好自己的工程,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三)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注意总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经验,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文标题:工程管护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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