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来源:《湖南日报》发布时间:2009-10-2213:58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9〕9号,以下简称《决定》),现结合湖南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决定》深入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系统回顾了我国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实现的三大历史性转变,科学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六个坚持”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四个着眼于”的总体要求和六项主要任务,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宏伟目标后,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一化三基”,加快实施“两个转变”,努力建设“三个强省”,坚决守住“四条底线”,形成了各级干部奋发向上、社会各界团结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去年以来,在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冰灾和国际金融危机重大冲击的情况下,全省经济化危为机、逆势而上,科学跨越、“弯道超车”势头强劲。在推动科学跨越的进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营造吏治清明、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选人用人,推进干部跨层选拔、多向流动;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基层运转保障;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湖南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湖南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跨越、构建和谐、富民强省责任重大,党的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从总体上看,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整体功能不强;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和实践,缺乏国际视野、现代意识、战略思维和实践经验,推动科学发展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待提高;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还不够广,部分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个别地方、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们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围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要求,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精心组织大型理论宣讲活动,精心编写通俗理论读物,组织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月和理论下乡活动,切实增强理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把党的创新理论送到基层群众中去。进一步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思路和重大决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理论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2、扎实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党员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情操、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成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3、大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积极倡导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逐步形成一套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学习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查和考核,完善对干部脱产学习情况的考核,探索建立干部理论学习考试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讲师团和国民教育体系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中的重要作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积极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1、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广泛开展以“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健全纪律保障机制,提高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现象,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2、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和服务群众作用。以明确责权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鼓励党外人士做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3、保障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把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基本前提,创新形式,积极推进。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建立健全省、市、县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制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并规范基层党务公开。办好党报党刊、党建网站,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领导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提交基层党组织讨论或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广泛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主体意识,提高民主素质和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发扬民主,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4、积极探索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选择一些基层单位进行党员、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推荐试点。认真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坚持和完善邀请省党代会基层代表、基层党员等列席省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制度,做好代表联络工作。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投票方式。完善候选人介绍办法,让选举人全面了解候选人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总结“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经验,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5、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定,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健全党委委员对党委全会、纪委委员对纪委全会提出质询或询问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全面推行集体决策时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做好对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把干部的德放在首位,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依据。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探索制定干部德的具体考核办法,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
本文标题: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285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