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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7.第三章 第四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沿革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内容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问题与完善第四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亿元,下降13.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7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1.23亿元,增长37.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91.23亿元,增长18.5%;对地方转移支付360亿元,增长189.6%。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246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94.7亿元,下降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60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4.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7.82亿元,增长29.2%。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86.88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4.7亿元,下降1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691.9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9.05亿元,增长23.3%。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432.88亿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8年正式编制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0年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审查2012年首次编报全国和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审查建设性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沿革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预算法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义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政府预算体系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不是附加或从属的关系,而是一种并列关系。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公共权力取得预算收入,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进行再分配而形成的公共收支计划。从收入来源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从支出领域看,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社会提供均等化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其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其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国家作为投资主体而获得的资本收益,其支出范围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一定条件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可以建立相互衔接的机制和通道,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转换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如:除了用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外,2010年又尝试将10亿元调入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2011年40亿元。2012年50亿元,2013年65亿元,2014年184亿元,2015年230亿元。2016年432.8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关系(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当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预计入库数额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内容1.利润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上缴国家的税后利润。2.股利、股息收入,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和股息。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以及国有股减持收入。4.清算收入,即扣除清算费用后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享有的清算收入。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上一年度结转结余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具体内容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收入。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收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内容2015年和201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支出项目收入数额(亿元)收入比例2015年2016年2015年2016年利润收入1440129085.01%71.78%股利、股息收入1001005.91%5.56%产权转让收入10100.58%0.56%上年结转143.98397.238.50%22.10%收入总计1693.981797.23100%100%关键:实施范围和收取比例,既要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要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秩序。2007年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从2008年起开始收取部分企业上一年度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方法(1)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区别不同行业确定差别化的比例上交。上交比例按“适度、从低”原则确定。收取比例:逐步提高,最高由10%提高到25%。收取比例(2007-2010年),将企业划分为三类:分别为10%、5%和免交。收取比例(2011-2012年),将企业划分为四类:分别为15%、10%、5%和免交。收取比例(2013年),将企业划分为五类:分别为20%、15%、10%、5%和免交。收取比例(2014年),将企业划分为五类:分别为25%、20%、15%、10%和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方法2007-2010年2011-2012年2013年2014年起类型收取比例类型收取比例类型收取比例类型收取比例第一类企业10%第一类企业15%第一类企业20%第一类企业25%第二类企业5%第二类企业10%第二类企业15%第二类企业20%第三类企业免交第三类企业5%第三类企业10%第三类企业15%第四类企业免交第四类企业5%第四类企业10%第五类企业免交第五类企业免交2007-2016年中央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分类表2016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类型税后利润总额比上年增加额增长率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第一类企业370亿元-107.25亿元-22.5%28.7%第二类企业533.1亿元-155.58亿元-22.6%41.3%第三类企业283.2亿元44.87亿元18.8%22%第四类企业103.7亿元32.34亿元45.3%8%合计1290亿元-185.62亿元收取比例目标:2020年提高到30%。《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方法(2)其他项目,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采取全额收取的方式。其中:国有股股利、股息,由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依据《公司法》,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将国有股权、股份取得的股利或股息全额上缴国家。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企业清算收入及公司制企业清算时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清算收入,按实际取得的收入据实全额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制订的支出计划。国有资本经营支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改制重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即向新设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向现有企业增加资本性投入,向公司制企业认购股权、股份等)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3.其他支出。依据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的其他支出,如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2015年中央财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30亿元,比上年增加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内容1.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用于支持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企业的支出。3.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4.生态环境保护支出。环保、节能减排等支出。5.支持科技进步支出。包括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等。6.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用于提升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等涉及国家战略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能源资源安全、信息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7.对外投资支出。支持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8.改革成本支出。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弥补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压缩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支出、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支出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重点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本级支出在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类”中分散反映。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社保基金支出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款”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社保基金支出“项”中反映。转移性支出在转移性支出“类”中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款”下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支出“项”、调出资金“款”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项”中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内容1.预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颁发《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单设一套科目。修订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2.预算实施范围不断扩大2007年中央试点范围仅为国资委监管企业。2008年增加了中国烟草总公司。2009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纳入试行范围。2010年编制范围为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一级企业776户。2012年,963户。2013年,813户。2014年,799户。2015年,832户。2016年,845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3.收益收取比例逐步提高最高比例已由2007年的10%提高到2014年的25%。目标:2020年提高到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4.国有资本收益稳步增长2007年139.9亿元,2008年443.6亿元。2009年988.7亿元,2010年558.67亿元。2011年765.01亿元,2012年970.68亿元。2013年1058.43亿元,2014年156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5.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进展顺利为落实全国人大提出的“2011年地方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12年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求,2010年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推动地方开展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意见》,各地出台了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或办法,地方开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效1.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偏低国际通行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的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80%。大多数国家国有企业的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平均在30—50%之间,有些特殊情况下甚至高达70%。目前我国央企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性行业的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仅为20—25%,绝大部分央企上缴比例为10—15%,相比世界平均水平以及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偏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企业范围较窄2010年以前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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