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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优秀创新团队是我校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优秀人才的培育平台。为了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矿大[2003]4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启动“优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一、建设条件优秀创新团队是以杰出人才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为骨干组成的,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创新研究方向,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优秀创新团队分为:已成规模并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团队;围绕某个具有特色的创新研究方向,由一个学科或几个学科的优秀教师整合而成的学术团队;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在引导或鼓励的学科方向上整合或引进的学术团队。拟支持的优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在国内学术界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并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2.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国家或省部级的重大科研项目(文科需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提出新的研究方向,有志于在新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3.有较为深厚的前期学术积累。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文科需获得过市厅级一等以上2奖励),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或提出某一研究领域的前沿课题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4.有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的条件。创新学术团队除带头人(一般应在50岁以下)外,应有2-3名学术研究骨干(原则上为校级及以上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2-5名青年教师(35岁以下)。学术研究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有良好的科研支撑条件。优秀创新团队成员所在单位能够为团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人员保障,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二、申报与审批程序1.优秀创新团队采取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每年申报和评审一次。2.凡具备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条件的均可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计划书》,并向学院提出申请。3.学院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依据本实施办法对本院申请的团队进行讨论、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2/3视为通过),并报学院审批。4.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创新团队进行评审,听取团队首席专家的答辩,依据本实施办法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达到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才能召开会议,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人数的2/3视为通过。5.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36.学校批准后,正式命名创新团队的名称。三、经费的资助与管理1.学校将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对优秀创新团队拟开展的创新性研究工作,学校根据其预期的发展目标,给予理工科团队20-200万元、文科团队10-50万元的研条件资助经费。2.批准的经费以按预算分阶段的方式核拨,财务处进行经费管理,审计处进行经费使用审计监督,设备处负责采购10万元以上的设备。3.所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设备、图书资料软件等项目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劳务、会议、版面费等项目。五、评估与验收1.优秀创新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建设周期为3年。2.每年12月底,首席专家向学校提交年度进展汇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拨款计划,如果评估结果不合格则停止资助,收回余款和所购科研设备。3.建设期满后,对团队进行验收评估,主要考查该团队完成目标的情况,以及在国内外所达到的影响力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对于验收评估优秀的团队,在下一轮申报中可适当给予连续资助。验收评估合格的团队视为验收通过。六、附则此实施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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