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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入职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Preparedby:MultekEHSDate:Sep.20132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HES1.EHS法律法规介绍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SOI3.事故定义、报告、救治、处罚及返岗目录3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Mcnnt109\ehs\ShareFolder\4.3.2LegalandOtherRequirement\EHSlegalandotherrequirement1.EHS法律法规介绍1.1环境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摘录国家主要的环境健康安全法规: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4工伤保险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备注:可到EHS部或点击下列内部网公共文件夹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4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1.EHS法律法规介绍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权利:①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②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③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④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5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1.EHS法律法规介绍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从业人员义务:①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③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1.3工伤保险条例(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EHS法律法规介绍7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1.3工伤保险条例(2/2)1.EHS法律法规介绍8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程序②意外事件管理程序(工伤管理)③火灾紧急准备与响应(伟创力工业园通用)④化学品泄漏应急程序⑤个人防护用品及紧急应变装备管理程序⑥特殊作业管理程序⑦化学品储存安全工作指引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⑨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⑩安全小组操作指引2.2安全生产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SOI9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分厂主要负责人总监/经理总管/主管/工程师/主任班组长/带班/领班/工序或车间一线负责人操作员1.新员工到岗一周内完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确认表》(F/EHS-SAF-66);直接上司变化时,在变化后两周内重新签订。2.经理级或以上人员签订的由EHS-RSO保存在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其他级别人员的由部门自行保存。3.永久保存最新版本的签订记录。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SOI2.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程序》逐层签订10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新员工/调岗员工上岗作业不通过通过2.4安全操作规程培训SOI生产性质机器特点操作经验工艺要求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SOI11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3.事故定义、报告、救治、返岗及处罚序号事故类型具体内容3.1.1急救-不可记录工伤(FirstAid-NotRecordableCase)在急救箱处或经医生处理后处理后即可返回工作岗位的工伤事故。3.1.2其它可记录工伤(ORC,OtherRecordableCase)经医生处理后休息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不包含事故当天)即可返回工作岗位的工伤事故。3.1.3损失工作日工伤(LostworkingdayI&I,LWDI&I)受伤者经紧急救治后不能返岗工作,需要进一步治疗和休养,由此损失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工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天的事故也称为轻伤事故,等于或大于105天的事故也称为重伤事故)。3.1.2可记录工伤(RecordableCase)包括其它可记录工伤和损失工作日工伤。3.1.4致残(Disabled)导致永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及生活能力的致残工伤事故。(致残等级参见有关法规的定义。)3.1.5死亡(Fatal)导致丧失人的生命的工伤事故。3.1事故定义12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事故发生立刻通知:1.部门主管(经理)2.EHS-RSO3.若为工伤,需同时口头报告HR若有人员受伤,立即撤至安全区并安排及时就医。进入事故调查程序主管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意外事故报告》给EHS1.RSO或委托人员封锁现场、拍照取证2.应急处理3.除抢救人员外,禁止处理现场任何物品。3.2意外事故处理流程13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3.事故定义、报告、救治、返岗及处罚3.2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厂外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立刻报警(122)处理,现场取得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者主管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意外事故报告》给EHSHR报劳保局进行工伤认定立即报告部门主管(经理)、HR及EHS-RSO14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3.3工伤返岗鉴定流程雇员提出返岗需求新部门填写《工伤雇员返岗评估表》(F/EHS-EPR-04)HR&EHS填写《工伤雇员返岗评估表》(F/EHS-EPR-04)雇员不返岗证据:医生/医务室/医院证明材料主管意见/医生意见/诊疗记录等。部门填写《工伤雇员返岗评估表》(F/EHS-EPR-04)否是无争议是否无争议返回原岗位安排新岗位安排新岗位15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15CONFIDENTIAL|Copyright©2011Multek.Allrightsreserved.|•重大意外事故(如人员死亡,大型火灾,爆炸,大规模化学品(200L以上泄漏):任何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可能导致政府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非重大意外事故:凡发现有人故意或蓄意隐瞒、阻碍、拖延意外事故的口头及书面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交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纪律管理文件中有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16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重大意外事故(如人员死亡,大型火灾,爆炸,大规模化学品(200L以上泄漏):任何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可能导致政府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非重大意外事故:凡发现有人故意或蓄意隐瞒、阻碍、拖延意外事故的口头及书面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交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纪律管理文件中有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迟报的风险:公司的《意外事件管理程序》(EHS-EPR-001)规定如下:7.1.2所有意外事件必须在发生后立即向EHS-RSO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意外事故报告》(F/EHS-EPR-01)送EHS。如果需要报工伤,HR需在24小时内报到社保局。员工、主管迟报工伤,事故调查相关人员无法及时调查工伤,相关信息可能随时间消失,同时也不能及时告诫其他人员,可能造成相同的事故再次发生。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17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条款,谎报工伤将会依法追究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谎报的风险: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员工:工伤隐患复发,伤病加重,需社保支付费用,但无法追溯工伤证据,社保不能支付,甚至不支付费用。主管:员工需要治疗费用,但社保无法取证支付,员工起诉主管违章指挥,索赔治疗费用。受伤原因可能属于公司管理或设备问题:本次侥幸受小伤,但公司不知情,也未改进,后续带来重伤,甚至死亡事故。瞒报、漏报的风险: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18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迟报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瞒报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中的定义如下:3.事故定义、报告、返岗及处罚19Confidential|Copyright©2014Multek.AllRightsReserved.Thankyou!
本文标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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