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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题量预计7~8题主要考核点2014年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施工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内容√√合同标的√建设工程合同√事实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行为推定方式竣工日的认定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阴阳合同欠款和垫资利息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主要考核点2014年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原因√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原因√合同无效原因合同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转让√可转移的债务√债务转让可撤销合同√√合同可撤销原因√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可撤销原因合同的法定解除√√√违约责任√√√√【施工合同书面形式和内容】2012(10)-60.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的形式是()。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口头形式为原则,书面形式为例外D.书面形式为原则,口头形式为例外【答案】A2014-19、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A设备租赁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承揽合同D货物买卖合同答案:B解析:《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参见教材P106.2012-38*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答案】D【合同标的】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勘察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设计合同仓储合同赠与合同施工合同行纪合同2014-46、关于施工合同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A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B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C施工合同客体是工程D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答案:C解析:施工合同的客体要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来确定,可以是工程项目本身,也可以是劳务服务。此题采用排除法,根据施工合同的内容可以确定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要是合同和有偿合同。2012(10)-70关于合同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工程设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合同B.工程施工合同是以财产为标的合同C.委托监理合同是以工作成果为标的合同D.工程建材买卖合同是以财产为标的合同E.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是以财产为标的合同【答案】DE法院对竣工日的认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中对竣工日的约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认定方法约定不明的处理】两者关系:合同对竣工日认定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发生争议起诉的,按《解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支付。《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缴纳意外伤害险费用。【类似的,意外伤害险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的处理】两者关系:分包合同对意外伤害险的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发生争议的,按《条例》规定。【模拟题】承包人3月1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因自身原因,8月1日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整改后,8月15日,第二次验收合格。8月20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月30日,工程交付使用。则本案中,竣工日和保修期自应分别自()起算。A.3月1日,8月30日B.8月20日,8月15日C.3月1日,8月15日D.8月15日,5月30日【答案】C【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处理】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协议补充(协定)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推定)合同法62条(法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2013-3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采用的确定相关内容方式有:①按照交易习惯确定;②签订补充协议;③按合同法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种方式的先后顺序是()。A.①②③B.③②①C.②①③D.②③①【答案】C【合同法62条】P1112012-81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不能解决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正确的说法有()。A.质量要求不明确,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B.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C.价款不明确的,可按照合同签订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D.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E.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债权人承担【答案】ABC2014-50、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量或质量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A签约时的签约地B履行时的签约地C履行时的项目所在地D签约时的项目所在地答案:D解析:《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阴阳合同】P111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2013-69*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答案】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予答复】P111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013-13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B.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C.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D.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合同条款【答案】A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日内应予以答复”。承包人6月1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月5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A.予以支持B.不予支持C.征求发包人意见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答案】B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视为认可”。承包人6月1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月5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A.予以支持B.不予支持C.征求发包人意见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答案】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工程量争议】P111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模拟题】某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以部分变更无现场签证为由拒绝支付。则对这部分工程量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A.不予认可B.委托进行鉴定C.推定为未变更D.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据【答案】D欠款利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贷款利率垫资利息无约定的,不予支持;有约定的,仅支持低于贷款利率的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欠款和垫资利息】P111注意:垫资虽然违反建设部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自由原理,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模拟题】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约定垫资承包某办公楼工程,在基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无力继续垫资,遂中止施工并向法院起诉,以垫资承包违反国家规定为由请求变更为按形象进度付款。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应当宣告该垫资承包条款无效B.法院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裁决撤消该垫资承包条款C.法院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裁决变更该垫资承包条款D.施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该垫资承包条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答案】D2012-20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垫资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双方因垫资返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关于该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规定禁止垫资,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无效B.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但可以不支付利息C.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有效,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并支付利息D.垫资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没收【答案】B【欠款计付利息起点】P111(一)利息从约定的付款日计算。(二)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2007-51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2005年10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06年5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应为()A、2005年10月10日B、2005年10月20日C、2005年12月1日D、2006年5月1日【答案】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P112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模拟题】某工程竣工后,甲建设单位无力偿还开发贷款5000万元,也无力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3000万元(其中含违约造成的损失500万元),则()A.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与甲建设单位协议折价B.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工程项目后优先受偿C.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3000万元债权优先于银行受偿D.竣工之日起6个月后,银行有权要求其5000万元债权优先于施工单位受偿E.施工单位无权就其500万元因建设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优先受偿【答案】ABDE【2010年一级建工实务案例】某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工程欠款总额为1670万元(含欠款利息70万元及建设单位违约金90万元),随后施工单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本事件中,施工单位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获得多少工程款?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
本文标题:2015年二建法规精讲讲义_ch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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