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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济学课件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3教4011教4012008级经济学专业《保险学》Insurance第十一章社会保险第一节社会保险概述第二节社会保险的实施第三节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第一节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含义二、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三、社会保险的特点一、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是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因此,社会保险以社会公平为基本目标,以互助共济为基本手段。一、社会保险的含义(续)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二、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讨论社会保险的产生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德国的《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和《养老、伤残、死亡保险法》等法令的颁布和实施。从20世纪初开始,德国的社会保险为西欧各国所效仿。二、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国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点是:社会保障只是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二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到另一个阶段,福利国家纷纷出现二、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险产生的客观条件:(1)劳动力人口从农村移民到城市(2)技术设备不断更新,市场环境不断变化(3)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意外事故增加(4)家庭结构和人际关系变迁(5)社会财富的快速累积三、社会保险的特点也即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非盈利性2、强制性(法定性)3、普遍保障性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5、互济性三、社会保险的特点1、非盈利性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三、社会保险的特点2、强制性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三、社会保险的特点3、普遍保障性社会保险对于社会所属成员具有普遍的保障责任;不论被保险人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三、社会保险的特点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履行缴费等义务,但待遇的高低和缴费的多少并非一一对应,只是基本对等;作个形象比喻,要乘凉必须先栽树,但栽了大树的人并不一定乘大树的凉;这里有一个再分配的问题。三、社会保险的特点5、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第二节社会保险的实施一、社会保险的功能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一、社会保险的功能1、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社会安定;2、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3、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改善就业结构,加速产业结构调整4、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刺激社会需求。二、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社会保险的建立和发展要与国情、国力相适应,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公平合理原则指社会保险的享受者只有确定发生了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或失业等情况,并符合立法规定,才能享受到保险的保障。它对缴纳了保险费的职工来说是人人有权、机会均等,但不是人人有份。3、既要事后补偿,也要事先预防;例如,为鼓励企业减少工伤事故,可采取一些奖惩制度,如对事故率增加者,提高其费率;对事故率下降者,降低其费率。又如,在失业保险中规定,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提前就业者,保险机构可给予一部分再就业补助金。4、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全面发展。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一)社会保险保费负担比例的决定因素(二)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方式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一)社会保险保费负担比例的决定因素1、险种的性质。“风险原因决定论”是一条基本原则2、被保险人、雇主和政府三方各自负担保费的能力。雇员负担的全部保险费用不得超过社会保险保费的50%。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投保人个人所负担的份额都少于雇主,政府根据国家财力所提供的可能,给予适当补贴3、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国家对社会保险的对象、保障的范围及举办的险种等,都可作出一些政策性的规定。政府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为某些险种确定一个由各方负担的法定比例。三、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二)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方式1、雇主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2、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3、雇主与政府共同负担;4、雇主、政府和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5、被保险人全部负担;6、雇主全部负担;7、政府全部负担。目前较常见的第1、4种方式。四、社会保险费的计算1、固定比例制:无论被保险人实际收入的高低,均从中征收相同百分比的保险费。2、差别比例制:按照被保险人的工薪收入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若干等级,并规定每一等级的标准收入,然后按照标准收入和所规定的相应等级的比例计算保费。3、累进比例制: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收入规定不同的征收比例。五、社会保险基金(一)社会保险基金的含义(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组成(三)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五)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五、社会保险基金(一)社会保险基金的含义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社会后备基金。它是为保障社会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政府资助、企事业单位和被保险人个人缴纳规定数量的保险费而建立起来的。五、社会保险基金(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下面三部分组成:(1)责任准备金:是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给付总额与保险责任相平衡的原则,根据保险事故和给付的性质,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留的资金。(2)意外准备金:这是社会保险机构为应付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而逐年积存的一部分资金。(3)保险费收支结余五、社会保险基金(三)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社会保险基金需要保值增值。运用社保基金,一方面促进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可增强社会保险的偿付能力。运用方式:(1)储蓄存款;(2)直接对外投资;(3)不动产投资;(4)购买有价证券五、社会保险基金(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在早期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政府经营的;在投资的方向上,绝大多数国家规定基金用于购买政府债券或对公共部门进行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起,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对私人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另外在投资模式方面,不少国家进行多样化投资,在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之间探索一个平衡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要求。第二,人们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经济贡献有了新的认识。五、社会保险基金(五)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费该税的改革---社会保险税根据《社保基金管理条例》规定,收费部门各省不一。目前全国有17个省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厦门和宁波)是由地税局征收,然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划拨给社保部门支付。而剩下的一些省份、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则由社保局征收。由于征缴单位的不同,资金的使用效益也不同,从中国17个省和两个单列市的实践来看,社保由费转税,是基于中国国情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从征收效率、成本和资金安全性来看,费改税更优越。”五、社会保险基金(五)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改革---社会保险税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两大问题:(1)社保局征收的社保基金使用效果并不好。由社保局征收,必定要单独找一批人去进行企业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工资,通过类似税务总局的征管软件,去进行调查、稽核、征缴,这个过程就产生了行政工作的浪费,因为这笔钱需要从社保基金的收费中扣除。(2)是资金的安全问题。社保基金以费的形式进入到地方金库,有可能产生贪污和浪费,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上海社保案。第三节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一、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失业保险四、工伤保险五、生育保险六、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的含义(二)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三)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四)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五)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的含义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使劳动者在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晚年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它影响面大、社会性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所以为各国政府所特别重视。一、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在绝大多数国家,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两个以上的条件,才可以享受老年社会保险金。基本条件包括:1、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龄;2、被保险人缴足一定期间的保险费或服务满一定年限;3、被保险人退休。4、被保险人必须是永久居民,或本国公民,或在国内居住满一定期限。一、养老保险(三)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养老社会保险金的标准形式是年金保险,或者说是一种年金制度,即保险金按月或按年支付,而不是一次性制度。各国的给付标准大致分为两大类、五种形式:一、养老保险(三)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1,以工资作为基础,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这种方式强调工资的作用,即强调工龄或服务年限的长短、缴纳保险费工资的多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方法。(1)统一报酬比例:年金的计算按照最近几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2)基本比例加补充比例:以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为基本给付率,然后每超过最低投保年限一年,则另加一定比例。(3)倒比例法:工资越高,规定比例越低;工资越低,规定比例越高。一、养老保险(三)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2,以生活费为基础计算通行于社会保险较为发达的国家,两种形式:(1)全国居民按照统一数额给付,给付数额随生活费用指数的变动进行调整(2)规定一个基础年金,在此基础上,附加给付比例。例如规定基础年金为100元,单身为这一基数的95%;已婚夫妇为基础的150%等。一、养老保险(四)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1、现收现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一、养老保险(四)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1、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式:根据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数额来确定基金的提取数额,即以支定收,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特点:(1),养老保险负担为代际转嫁,即由在职职工负担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2),提取基金的数额和比例逐年变化;(3),不考虑储备,费率较低;(4),没有保值增值担心。一、养老保险(四)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2、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式:即从职工开始工作起,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由单位和个人逐年向国家社会养老保险专门机构缴纳保险费,实行多缴多保,自给自足。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从个人账户所积累的储蓄基金中,以年金的方式领取养老保险金。特点:(1)建立个人账户(2)个人对自己负责,激励机制较强(3)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时不会发生支付危机(4)可以积累起大笔资金用于投资一、养老保险(四)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3、部分积累制它是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种模式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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