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发展中国家政治与经济第九节
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概论第四章:发展中国家对外关系第一节:南北关系第一讲:南北关系评析第二讲:《洛美协定》第三讲:《洛美协定》评价第一讲:南北关系评析一、南北关系的内涵与实质二、南北关系的流变和时代特征三、影响南北关系的基本因素四、后经济危机时期南北关系的基本特征与走向一、南北关系的内涵与实质(一)南北关系内涵(二)南北关系的实质(一)南北关系内涵南北关系是一个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的概念,一般指二战后逐渐形成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由于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南半球,而发达国家多处于北半球,因而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被称为南北关系。南北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二)南北关系的实质发展中国家所追求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与发达国家极力维护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之间的关系,它涵盖了几乎每一个国家和社会领域,其表现方式既包括斗争,也包括合作,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战略问题。二、南北关系的流变和时代特征(一)第一阶段:二次大战后至60年代末(二)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三)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冷战结束(四)第四阶段:冷战结束至经济危机(一)第一阶段:二次大战后至60年代末觉醒的亚非拉发展中国家,通过长期斗争,在政治上赢得了民族独立。它们呼吁改革旧秩序,为自己构建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于是,大批发展中国家开始采取集体行动,在国际上掀起了一股“南方风暴”。万隆会议和不结盟运动的发起就是这一时期显著的标志。1964年12月,联合国通过决议,决定正式成立贸发会议,并将其作为联大的常设机构之一。决议还决定成立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作为贸发会议的执行机构。1964年的首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产生了尖锐分歧,亚非拉76个国家和南斯拉夫经过连日磋商,发表了《77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提出了关于国际经济关系、贸易与发展的一整套主张。77国集团由此成立。(二)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除了开展多样化的斗争之外,发展中国家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改革国际经济关系的纲领和原则。1974年4月的联大会议上,通过了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这两个文件连同同年第29届联大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一起成为了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纲领性文件,也将围绕国际经济秩序改革的长期斗争推向一个新的高峰。(三)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冷战结束南南合作则呈现出新的局面。虽然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抗争震动了世界,但是南北双方的实力对比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南北合作的止步不前,促进了南南合作的深入开展。1983年4月,26国政治家和学者在北京召开了首次南南合作会议,深入讨论了南方国家的发展战略。(四)第四阶段:冷战结束至经济危机全球化的深度发展,在使南北关系在出现转机的同时,拉大了南北之间的差距。新千年来临之前,联合国首脑会议制定了有关南北共同发展的《千年宣言》,南北问题越来越被世人所了解、所重视。2005年7月,南北两大阵营在英国苏格兰鹰谷举行会议,“鹰谷对话”(又称“8+5”对话)开辟了南北对话的一个新平台。注:“8+5”对话: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墨西哥和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三、影响南北关系的基本因素1·经济领域2·政治领域1·经济领域(1)国际分工及生产体系(2)国际贸易格局(3)国际金融格局(4)经济实力对比(5)资源与环境(1)国际分工及生产体系在国际分工模式方面,由垂直分工到水平分工乃至要素分工的演进使南北国家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主要源自北方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全球资源,将南方国家纳入其国际生产价值链,价值链中不同环节的分工,以全球市场为操作平台,不再局限于一国的地理范围,以实现研究与开发、生产制造、采购与销售的全球优化配置。(2)国际贸易格局一般而言,国际分工模式决定国际贸易模式及贸易利得分配,无论是在产业间贸易抑或是产业内贸易模式下,凭借其高级要素禀赋优势,居于国际分工主导地位的一方(北方国家)必定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在贸易利得分配方面也占尽优势。(3)国际金融格局包括国际收支、国际投资和国际货币体系等。追求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是国家的主要经济职能之一。然而现实中许多国家国际收支并不平衡。在国际投资领域,北方国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通过资本输出控制南方国家市场、资源甚至经济命脉。国际货币体系是各国政府为适应国际贸易与国际支付的需要,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组织形式的总称。(4)经济实力对比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是建立在既定国际实力(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等)对比基础之上的,其中经济实力无疑是影响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5)资源与环境资源要素是经济发展之根本。世界上大多重要资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采用海外投资、对外援助甚至不惜战争的形式,而发展中国家采用组织价格联盟(OPEC)、限制产量等形式与发达国家对抗。一方面,已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滥用环保标准,不切实际地压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甚至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开展反倾销。而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发展中国家积极上诉和抗争。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是全球性问题,发达国家又需要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共同治理全球环境问题。2·政治领域(1)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2)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结构不稳定(3)发展中国家相互关系的错综复杂(4)南北双方在国际机制中的地位不对等(1)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第一,西方强国试图从政治上控制和支配发展中国家,引发了后者内部不稳定和外部环境的恶化。第二,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等援助时,常常附加不平等的政治条件。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大会曾做出决议,要求经合组织成员国将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7%作为对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其中0·15%用于最不发达国家。第三,发达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双重标准”造成了严重不公。(2)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结构不稳定种族矛盾、宗教冲突、地区不平衡、阶级差异等因素,往往使得一些国家国内政治结构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之中。自然而然地损害了该国的投资环境,使得国际资本不敢轻易进入。(3)发展中国家相互关系的错综复杂发展中国家相互差别大,发展水平不一致,在国际政治和国际贸易体系中需求存在差异,对发达国家的依附程度不同。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因历史原因,彼此之间存在领土争端、宗教冲突,不仅使得国家长期处于安全困境中,大量资源被用于军事建设,严重影响国内经济发展,而且还在国际上造成互信缺失。(4)南北双方在国际机制中的地位不对等绝大多数国际机制是由发达国家发起创建的,作为规则的制定人,发达国家在国际机制中自然而然地拥有特殊的强势地位。四、后经济危机时期南北关系的基本特征与走向(一)南北关系基本特征(二)南北关系基本走向(一)南北关系基本特征(1)南方国家实力有所增强,南北实力差距仍在扩大。(2)南北对话更趋频繁,但现有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依旧严重制约着南北关系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发展。(3)南北双方相互依赖度和脆弱性存在严重不对称性。(1)南方国家实力有所增强,南北实力差距仍在扩大世界银行2008年GDP排名前10名中,美国和日本分别以14·2万亿和4·91万亿美元继续保持第一和第二位,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则分列4—7位。发达国家的优势依然很明显。据统计,2006年世界上20个最富有国家的人均收入比20个最贫穷国家整整高出37倍,占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所拥有的世界总产值高达86%,它们占全球出口市场的份额也高达82%;而占世界人口75%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所占的这两项比例仅分别为14%和18%。(2)南北对话更趋频繁,但现有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依旧严重制约着南北关系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发展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主导者是发达国家,在危机面前,一些发达国家为使自己早日摆脱困境,意图转移矛盾,以自利的政策来减小自身的损失,而现有的不平等、不公平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正好成为它们的工具。这也为改革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增加了难度。(3)南北双方相互依赖度和脆弱性存在严重不对称性首先,从经济上讲,发达国家的强势地位决定了其对发展中国家的依赖度较小。再者,从国际政治角度来看,双方依赖度也有差别。发达国家在国际机制中享有优势地位,其强权心态和霸权主义严重阻碍了国际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双方在重要国际问题上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差别甚大。(二)南北关系基本走向(1)取决于南北双方的战略思维(2)取决于南北双方的力量变化(3)取决于国际形势的总体变化(4)合作乃至融合是基本走向。第二讲:《洛美协定》一、洛美协定概况二、《洛美协定》的主要机构三、《洛美协定》的资金来源四、《洛美协定》的特点一、洛美协定概况《洛美协定》是欧共体对外发展援助的主要框架,它是由1975年2月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和欧共体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的名为《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洛美协定》而奠定的。《洛美协定》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最早、持续时间最长、最为雄心勃勃且最为全面的一项经济贸易协定。一、洛美协定概况1975年的《洛美协定》取消了具有殖民色彩的“联系国”字样,双方试图用“合作”的观念代替“联系”的观念,标志着新的援助机制出现。1979年10月签订了第二个《洛美协定》。1984年12月,第三个《洛美协定》签订,第四个《洛美协定》是1989年欧共体与71个非加太国家签订的,为期十年,2000年2月到期。通过四个《洛美协定》,欧共体国家总共向非加太地区提供了四百多亿埃居的发展援助,《洛美协定》的主要特点就是把贸易与援助结合在一起。2000年欧盟与非加太地区76国签订了《洛美协定》的后续协定———《科托努协定》,承诺在2000年到2007年向这些国家提供总额为135亿欧元的发展援助。二、《洛美协定》的主要机构1.联席部长理事会2.联席大使委员会3.联合咨询大会1.联席部长理事会理事会由非加太国家、欧盟成员国以及一名委员会代表组成。通常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它有权全面监督协定的工作,为了实现协定的目标,它也有权确定、贯彻和评估政策。理事会主席由一个欧盟成员国和一个非加太国家轮流担任。理事会的决定具有约束力。2.联席大使委员会它是协助部长理事会执行任务,并执行部长理事会交办任务的执行机构。承担检查援助政策执行,目标实现的进展情况,并负责向理事会报告和提出建议。由各个协定签字国派出的大使组成,一般情况下,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3.联合咨询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由同等数量的非加太国会议员(或者委派的代表)和欧洲议会的成员构成。协定第350条规定了它的权利:评估理事会的年报告;可通过决议表达自己的看法;进行专题协商;并且“给部长理事会递交任何决议,提交任何它认为合适的建议”。它的权利是咨询性质的,不具有约束力。三、《洛美协定》的资金来源由欧洲发展基金(EDF)和欧洲投资银行(EIB)贷款两部分构成,其中又以欧洲发展基金为主。欧洲发展基金援助预算数额不能满足非加太国家需要的情况是由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的:(1)欧洲发展基金是靠欧共体成员国捐款而来的,而成员国对发展援助的态度日益冷淡,捐款相对来说越来少;(2)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的多边和双边援助都在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欧共体的发展援助;(3)90年代以后,欧盟对外发展援助优先权转向了中东欧地区和独联体国家,从而影响了欧盟对非加太国家的发展援助。四、《洛美协定》的特点1.非互惠性2.契约性3.计划性4.广泛性和综合性1.非互惠性在过去欧共体与它的前殖民地国家签订联系协定时,所依据的是互惠原则,例如,根据《罗马条约》第133条,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所有成员国和联系国之间,以及联系国相互之间,逐步取消贸易关税和限额,实行对等互惠原则。而在《洛美协定》中,欧共体单方面给予非加太国家贸易上的特惠,允许非加太国家全部工业产品和大部分农产品自由进入共同体市场,而欧共体对非加太国家不要求享受对等的优惠待遇,非加太国家只
本文标题:发展中国家政治与经济第九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970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