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甘肃省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方案论证审核暂行办法(试行)
甘肃省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方案论证审核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推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陈列展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陈列展览方案论证审核应坚持文物工作方针,遵循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律,着力推出精品展览,提升展示水平,更好地整合和发挥文物藏品资源的社会效益。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陈列展览为我省各级文物收藏单位举办的基本陈列。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陈列展览方案为文物收藏单位陈列内容设计方案和形式设计方案。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文物系统各级文物收藏单位。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可参照执行。第六条我省文物系统各级文物收藏单位陈列展览方案均应报省文物局论证审核。第二章论证审核组织第七条各级文物收藏单位陈列展览方案由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小组论证审核。2第八条省文物局建立专家库,由省内文物系统专家组成。每个论证会参加的专家为3-5人。专家小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九条专家库应包括博物馆学、艺术设计、历史学、考古学、建筑、美术等方面的专家。第十条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具有较丰富的陈展工作经验,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章论证审核内容第十一条陈列展览设计方案应包括:(一)内容设计1、展览主题、定位;2、展览的结构划分和单元设置;3、文字内容,包括展名、前言、结语、单元说明、重点展品说明等;4、展品遴选及其组合;5、辅助展品,包括复制品、标本、绘画、雕塑、照片、图表、沙盘与模型、景观箱、声像多媒体、演示和观众参与项目等。(二)形式设计1、建设方出具的委托设计任务书;2、设计方的设计资质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3、设计方案,包括艺术设计指导思想、设计说明、图纸(平面图、效果图、展品位置图、参观路线图)、施工制作图、工程3概算。第十二条专家审核内容应包括:(一)内容设计1、主题定位是否准确;2、展览结构划分及单元设置是否科学合理;3、文字内容是否全面、科学、准确;4、遴选展品是否反映了当地文化及馆藏文物特色,是否具有代表性;5、辅助展品是否根据陈列主题的需要和展览形象化的要求,服务展览主体,能够弥补实物展品的局限性,完善布局结构,烘托、渲染主题,是否比列适当,主次分明。(二)形式设计1、委托设计任务书内容是否齐全;2、设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3、设计方的设计资质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4、设计方是否有设计文物艺术品或相关展览的实践与经历;5、设计方承担设计的展览,尤其在制作施工方面是否出现过安全问题;6、设计方案(1)总体设计是否突出体现了当地馆藏文物特色、地域特点和文化优势;(2)单元设计是否结合展品数量、类型、时代、特点及展厅结构、功能区划分等对文物进行了有效展示;(3)陈列效果(图)的风格、色彩、照明、布局等是否真实4反映了展览的现场效果,并与展览主题相协调;(4)参观的路线设置是否合理;(5)展品位置的空间设计、视觉距离是否科学、合理;(6)陈列设备,如陈列柜、假墙、展架、展板、标牌、台座、镜框、屏风等是否具有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7)是否考虑了安全因素;(8)设计图纸是否规范、齐备;(9)工程造价是否合理。7、使用材料是否环保、节能。第四章论证审核程序第十三条内容设计原则上由各文物收藏单位自行组织编制。形式设计方案在内容设计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审核后由各文物收藏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第十四条召开论证会前,设计单位应提供足够数量设计方案文本供专家组审阅,一般为3-5套。形式设计除提供纸质文本外,应有电子文本,以幻灯片方式讲解。第十五条论证会开始前,专家组应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1名组长主持论证会,也可推选1名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第十六条论证会一般以质询、答辩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内容设计1、设计方介绍博物馆建筑结构、面积、风格,展品数量、5类型、特色及内容设计指导思想、原则、依据等基本情况;2、专家组质询,设计方答辩;3、专家分别陈述审核意见;4、专家组合议,得出结论。(二)形式设计1、委托方宣读委托设计任务书;2、设计方讲解设计的指导思想和方案;3、专家组质询,设计方答辩;4、专家组合议,得出结论。第十七条论证会结束后,专家组应出具书面论证结论,并由所有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字认可。第十八条专家组认为形式设计方案质量相当,而无法区分优劣的,应详细列出待选方案的优缺点,供建设单位实地考察后确定。建设单位考察后应提供考察报告,并将确定的结果报省文物局备案。第十九条设计方案经专家小组论证通过的,建设方应责成设计方尽快按照专家小组的意见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方案应报省文物局备案。第二十条设计方案经专家小组论证否决的,建设方应责成设计方依据专家意见重新设计或由建设方另行委托设计。新设计方案亦应报省文物局论证审核。第二十一条形式设计需进行招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6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形式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由省文物局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甘肃省文物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甘肃省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方案论证审核暂行办法(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062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