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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法律文书写作教程》课件第02章 民事起诉状
民事诉讼用文书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民事裁定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上诉状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庭审笔录代理词调查笔录民事起诉状一、概念二、相关法律规定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一、概念民事起诉状,指民事案件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二、相关法律知识(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相关法律知识(二)可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有:①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争议;②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关系所发生的争议;③由经济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④由其他法规所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格式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此致××具状人:×××年月日代书人:×××附:1、起诉状副本份;2、证据材料份。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民事起诉状的结构(一)首部(二)正文(三)尾部民事起诉状的结构(一)首部1、文书名称2、当事人情况(二)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1、受文机关的名称2、起诉人名称3、起诉日期4、附项(一)首部1、文书名称写成“起诉状”即可。常见:“民事诉状”、“民事起诉状”(一)首部2、当事人情况格式1(当事人是自然人)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告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注意:被告不能写成“被告人”,原告也不能写成“原告人”。格式2(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原告名称……所在地址……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被告名称……所在地址……。电话……被告情况同上。(二)正文包括三部分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二)正文1、诉讼请求写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的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有关民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语言要明确、简练,合理合法。诉讼请求要明确例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不能写成: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可以写成: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2100元,误工费用200元,后期治疗费用4000元,合计6300元整。诉讼请求的表达要简练不当的写法:“我于1997年2月3日,以52000元的价格购买西柳村正瓦房6间,被告居住此房,拒不腾房搬迁.故请人民法院保护我房屋产权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处被告立即腾房搬迁.”恰当的写法:“请求依法判处被告立即腾房搬迁”诉讼请求总之,对诉讼请求要求具体,明确,所提要求事项能够履行。(二)正文2、事实和理由包括叙事和说理两层内容。诉讼请求相当于提出的论点,而事实和理由就是为论点服务的事实和法律论据。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经过和双方当事人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要求具体写明被告人侵权行为或当事人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要素,将纠纷的过程如实反映出来。2、事实和理由注意事项:(1)在诉状中叙述纠纷事实时,必须注意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的紧密联系.(2)在阐明理由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在行文方式上,案情较为复杂的,一般先写明纠纷事实,再用专门的段落阐述理由.(4)注意人称的一致性.(4)注意人称的一致性.第一人称:“我”,“我单位”优点:申述理由显得很直接。第三人称:“原告”、“被告”优点:比较客观。(1)事实注意选材。(2)理由法律依据。(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1)原告徐某平系被继承人吴某平(已故)与陈某某(已故)的非婚生子,与被告等为同父异母姐弟,兄弟关系,于1953年原告20岁时由生父吴某平养父徐祥某达成协议,并经证人陈某某,李某某,朱某某等做证,议定:(1)宣告原告系吴某平的亲身儿子;(2)原告当即回到吴家生活、上学,成为吴家成员。而且生父配偶李某云有遗书亦可以充分证实。所以被继承人吴某平与原告的亲生父子关系,早已成为众所周知,无可争议之事实。自1954年至1966年12年间,原告一直与被继承人夫妇共同生活,相依为命。原告称吴某平夫妇为爹娘,被继承人亦对原告抚爱倍至,完全尽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2)原告有了工资收入后,每月除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部分均交给被继承人夫妇使用。被继承人年老多病之际,原告均必亲侍汤药,殷勤奉养,料理家务。对此,邻里、亲友均可证实。1966年秋,吴家被查抄,被继承人吴某平死亡,其配偶张某云、李某云二人生活困难,原告虽然当时也因案在押,但仍委托姨母李某珍将其在京所存衣物变卖,以作为二位老人的生活费用。所以20余年来,原告对被继承人夫妇,尽到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3)而今落实政策,某某市人民政府已发还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物资和原告在吴家的生活用品,以及坐落在某某市昆明路251号房屋一所。另外被继承人吴某平生前在香港英商麦加利银行存有港币240万元。外国企业股份若干和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存款(数目待查)。再者,原告之祖母(即吴某平之母)吴某某在香港英商麦加利银行亦有存款(数目亦待查)。以上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吴某平、张某云、李某云及吴王某某均已死亡,因此,上述各项国内外财产成为吴某平夫妇的遗产。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4)被继承人吴某平的美籍儿子吴德,女儿吴某某久居美国关岛,均为美国公民。于1979年秋冬两次回国探亲时,竟无视原告的合法继承权利,提出对被继承人在国内外的全部遗产均由被告继承的非法主张。并指使昆明路251号房产照管人余某某拒绝原告进住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昆明路251号房屋舍内,致起纠纷。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理由)被告姐弟二人与原告同为被继承人吴某平夫妇的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均履行过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中关于“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原、被告双方应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依同法第19条中关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地位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原告的合法继承地位与权利,自应受到我国法律的保障,不容抹杀或侵犯。故来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三)尾部交代受文机关的名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日期及附项内容。□□□□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代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附:一、本诉状副本份;二、证据材料份。格式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此致××具状人:×××年月日代书人:×××附:1、起诉状副本份;2、证据材料份。起诉状原告:冯××,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区人,农民,现住××区×镇×被告:杨××,女,1962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人,农民,住济南市××区×镇×村。1、依法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男孩冯×与原告共同生活,由被告承担抚育费;31981年9月,我与被告杨××经人介绍相识,于1983年10月6日结婚,婚前关系融洽,婚后感情一般。1984年9月15日生一男孩冯×。同年11月我外出作木工,被告在家料理家务,后因被告有作风问题被我发现致使双方感情产生隔阂,并经常为此争吵打架。1991年旧历腊月15日被告与人私奔,经多方寻找才在八里洼发现被告,我乘车前去接她,但她执意要留在娘家而不肯回家,后经本村村民郑×、赵×说合,被告在索要了500元现金的条件下才于1992年正月20日回家。回家后被告仍不思家务,置丈夫与孩子于不顾,又于1992年2月20日借口去××市给小孩儿买衣物为名,从家中拿走现金200元再次出走,次日我组织人员四处查寻,但至今音信皆无。被告杨××屡次抛弃家庭、孩子出走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导致夫妻感情的完全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特向我与被告相识结婚,有介绍人郑×、赵×证实,他二人现与我住同村。被告与人私通之事,有刘×和被告之兄杨××证实,此二人与我现住同村。被告两次离家出走,有郑×、赵××、杨××此致××附:起诉状副本1份起诉人冯××1993年11月10日实战演习刘翠于1990年在东北打工时认识杨兵,并随杨兵回到杨家孝感市结婚,婚后家庭和睦,夫妻感情尚好,杨兵家中有一双目失明的母亲,刘翠在第二年又生下一子(取名杨思),由于二人均无稳定收入,杨兵决定去东北打工挣钱来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杨兵还会给家里寄钱,但后来音训全无。由于生活艰难,刘翠靠做一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儿子。两年后杨兵回到家里,但性情大变,经常对刘拳打脚踢,刘翠决定回娘家暂住一段时间,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刘翠受了伤,杨兵得知后,赶到刘家,当众辱骂刘及其家人。待原告将伤养好,回到孝感时,从邻居处得知,在刘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杨兵与邻村的林某有不正当关系,刘追问此事,杨却对其破口大骂。刘翠提出离婚,杨兵不但不同意,还当众对刘翠大打出手,被人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刘翠的伤构成二级伤残。在刘翠住院期间,杨兵从不去看望,并且与林某同居。刘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1、根据上述事实,帮刘翠代写起诉书。我要离婚,该怎么写起诉状呢?民事起诉状原告:刘翠女1976年3月10日出生土家族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委托代理人:朱芳孝感市孝南区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杨兵男1970年2月2日出生汉族生于湖北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案由:离婚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我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判令我取得孩子(杨思)的抚养权,并由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3、判令被告因侵犯我人身健康权将我打成二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医疗费八千元4、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是在东北打工认识的,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在1999年9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杨思男六岁),由于被告家里有一双目失明老母,孩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钱越来越不够用,所以被告去黑龙江打工挣钱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被告还向家里汇钱,但后来音信全无,因生活所需,我只能在村里做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孩子。两年后,被告突然回家,我以为可以正常过日子了,可是没想到被告动不动就拳打脚踢,2002年9月1日那天我们又争吵起来,被告对我大打出手,邻居阻拦不住,使我造成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被逼无奈我只好回娘家(贵州)途中翻车将我压伤,被告得知后急忙赶到,但不是安慰,而是痛打我,后来村里人劝说被告将我接回,但回到家我到邻居家串门时居然得知被告在我离开家中的这段时间经常把邻村一女带到家中居住(经证实他们确有男女不正当关系),被告的种种行为使我们的感情确已破裂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明知自己有配偶,但仍与他人同居,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被告的行为使我们再也无感情可言。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此致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刘翠2004年10月20日代书人:朱芳附:1、结婚证;2、被告打我时阻拦的邻居及残疾证、医院病历、诊断说明书;3、看到与邻村女人同居的邻居。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及证据的形式)层次不清、段落意思不明,应当注意在诉状中叙述纠纷事实或被告的犯罪事实与列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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