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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辉县市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辉县市利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保成联系人李保成通讯地址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联系电话13663733545传真/邮政编码453645建设地点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立项备案部门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豫新辉县环保[2015]18031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占地面积(平方米)16667绿化面积(平方米)11000总投资(万元)2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5.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41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6.10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动物患病或死亡后,多携带有大量致病性细菌或病毒,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极易引起养殖场内部反复交叉感染,甚至产生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少数养殖户、贩运人、屠宰加工厂法律意识淡薄,存在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甚至贩运加工病死动物,牟取暴利,影响肉品卫生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目前,很多的中小型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专用设施,一些规模养殖场普遍采取“无害化处理窑”的做法,不符合《病害动物和病害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定点屠宰场对病死生猪采取焚烧处理效率低下,且不环保。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时常面临的“焚烧彻底难、挖坑深埋找地难、解决费用难、处理监督难、确保安全难”的五难困境。国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极为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加工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病死动物不得随意处置,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中央出台政策对全国生猪规模化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在《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明确: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明确提出要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因此,本项目建设既符合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建设等动物防疫基础工作的现实要求,也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了有效处理病死畜禽,辉县市利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在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新建辉县市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5亩,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设计处理病死畜禽能力达到4300t,对于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拟用地的选址意见可知(见附件三),拟用地选址位于高庄乡西池头村,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林地(有条件建设区);同时根据《高庄乡土地利用图》可知(见附图五),项目用地为裸地和有林地(有条件建设区),符合高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高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可知(见附件四),项目用地符合高庄乡(镇)发展规划,符合高庄乡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高庄乡总体发展规划。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该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且项目生产工艺及所用设备无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详见表1);同时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的备案要求且现已备案,备案文号:豫新辉县环保[2015]18031,项目备案见附件二。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表1项目设备及生产工艺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相符性分析类别本项目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相符性生产设备9FWH-2000ZN型畜禽无害化智能处理机经查阅,项目使用设备不属于该目录淘汰类设备符合生产工艺高温发酵生物处理自动化生产线经查阅,项目使用设备不属于该目录淘汰类生产工艺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施行)规定,本项目属“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类别,且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费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辉县市利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一),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本项目位于高庄乡西池头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项目东侧为农田,930m处为西池头村;南侧10m处为河南金马蓄电池有限公司,东南842m处为王庄村;西侧为黄马公路和空地,220m处为辉县市玉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900m范围内均为农田。项目周围环境关系图见附图三。2、项目处理对象、规模及副产品产生情况(1)处理对象: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中规定:无害化处理对象是除“确认为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梅迪/维斯那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炭疽、鼻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马传染性贫血病、猪密螺旋体痢疾、猪囊尾蚴、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的染疫动物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危害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动物的尸体。经检验对人畜有毒有害的、需销毁的病害动物和危害动物产品。从动物体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人工接种病原微生物或进行药物实验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销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以外的其他疫病的染疫动物,以及病变严重、肌肉发生退行性变化的动物的整个尸体或胴体、内脏。(2)处理规模及副产品产生情况建设项目主要从事辉县市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置,建成后将具备处理病死畜禽4300t/a。处理方案见表2,处理过程中的副产品方案见表3。表2项目处理方案一览表序号处理物名称处理规模1病死畜禽4300t/a5表3项目处理病死畜禽副产品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包装型号产量用途1骨粉25kg/袋(编织袋)903t/a用于制造有机肥料2油脂200kg/桶387t/a用于制造工业用油(如润滑油等)3、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建筑面积1770m2,本项目工程内容详见表4。表4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工程内容项目组成及规模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800m22冷藏室1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30m2,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角3辅助工程综合办公室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50m2,其中一楼为职工宿舍及食堂;二楼为办公室4门卫室1层2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m25公用工程供水由厂区自备水井供给6用电由洪州乡供电所供给7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无害化处理机燃烧室配套1根15m高的排气筒;加工车间密闭处理,安装天窗负压换气系统8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冲洗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暂存池暂存,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定期清运至辉县市洪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9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4、主要原辅材料及资(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资(能)源消耗见表5。表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资(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用量备注1病死畜禽4300t/a辉县市收集2生物菌A3.0t/a用于生物降解3生物菌B1.3t/a用于增加有益菌4消毒剂(ClO2)0.9t/a是一种黄绿色到橙黄色的气体,是国际上公认的安全、无毒的绿色消毒剂,液体为红褐色,固体为橙红色。沸点11℃。极易溶于水而不与水反应,几乎不发生水解5编织袋39120个外购6油桶1935个外购7资(能)源天然气84544.4m3/a市政天然气管网68水2365.2m3/a由厂区自备水井供给9电50万kw·h/a由洪州乡供电所供给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6。表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1畜禽无害化智能处理机9FWH-2000ZN型1台2密封式传输机/1套3车辆消毒通道4m×6m1套4清洗消毒设备/2套5自动计重系统过载能力≥12t3套6电动叉车称重≥1t1套7电子监管系统/1套8冷藏密封运输车/4辆畜禽无害化智能处理机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自动上料系统、粉碎系统、加热系统、菌种自动添加系统、高温干化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电控系统、固液分离系统。设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详见表7。表7生产线设置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分析设备名称设备处理能力耗时日生产批次年工作日年处理能力畜禽无害化智能处理机4t/批8h/批3批3654380由表7可知,单套设备设计产能为12t/d,最大处理能力产能为4380t/a,因此项目设备可以满足4300t/a的要求。6、项目公用辅助设施(1)供水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供给。(2)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辉县市洪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法污)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暂存池暂存,并定期清运辉县市洪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7(3)供电由洪州乡供电所供给。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0人,均在厂内就餐,其中15人在厂内住宿,其余人员均为项目附近村民,不在厂内住宿,厂区厕所为水冲厕。工作制度为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365天。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8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纬35°17′~35°50′,东经113°20′~113°57′之间,地处豫晋两省之交,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北同林州市及山西省壶关县相接,东靠卫辉市,南临获嘉县,东南与新乡市毗连,西南与修武县相邻。市区北距北京600公里,南距郑州市80公里,东南距新乡市20公里。高庄乡北边是太行山,与南村镇交界,南临百泉湖,与北云门毗连,东与拍石头乡和百泉镇为邻,西与黄水、洪洲接壤。本项目厂址位于辉县市高庄乡西池头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2、地质、地形及地貌辉县市位于横跨第二级地貌台阶向第三级台阶过渡地带。西北部太行山为第二级地貌台阶(山西高原)外沿,北部低山(海拔500-1000m)、丘陵(海拔200-400m)、盆地和平原,呈第三级地貌台阶。从西北部中山(海拔1000-2000m),到北部、东北部低山、丘陵,向南转为平原,阶梯状降低。项目所在区域为典型的山前冲积扇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地面平均坡度10/1000左右,地面海拔高程在90-135米之间。本项目区域地势平坦,工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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