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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庙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的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传染病报告和处理专项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规范我乡及时报告传染病和处置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服务范围辖区范围内的5个行政村(60个自然村)。二、服务对象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对象为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三、服务时间2010年7月23日—2011年12月31日。四、服务内容(一)传染病报告要求: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传染病事件报告管理与现场处置规范》。(二)组织机构职责:1、医疗机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2、责任单位报告人及报告职责: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报告;报告病种。(三)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2009.4.30)、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2008.5.2)、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种);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四)发现、登记: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室或化验室检验结果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1、程序与方法: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传染病病例时,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在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五)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同时在2小时内(电话、传真)向旗疾控中心报告;对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六)卡片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七)卡片订正:在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八)补报: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九)传染病病人的处理: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移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十)消毒处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传染病暴发疫点实施常规消毒或终末消毒。(十一)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流调和重点隔离的传染病居家病人随访。(十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五、服务要求(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卫生院要配备专(兼)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对村级卫生医疗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二)传染病病种报告,报告卡片填写等要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三)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六、考核指标(一)指标:门诊日志使用符合率达98%以上;出院登记本、X线室和化验室检验结果登记完整率达98%以上;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及时审卡率达100%;卡片填写完整率达100%;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人数×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人数/登记传染病人数×100%。(二)开展院内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X线室的自查工作。(三)做好对村级卫生室的门诊日志检查工作经棚镇新庙卫生院2010年7月23日
本文标题:新庙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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