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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年8月12日1第一章总论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地点: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京国土市函[2008]97号“关于授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进行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批复”,本项目的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南至纬二路;西至新源大街;北至庆丰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842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6808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20280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31336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306017平方米。拟建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见图1-1。建设单位: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京国土市函[2008]97号文件精神,北京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1.2项目概况1.土地一级开发范围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南至纬二路;西至新源大街;北至庆丰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842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6808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20280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31336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306017平方米。2.土地一级开发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拆除,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完成通上水、中水、下水、供电、电信、天然气等市政配套综合管线建设及道路工程建设;整治环境,按规划进行绿化,为园区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用地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4年4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3.2技术导则、标准、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1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12、《民用建筑物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13、《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14、《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1.3.3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2、《大兴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33、《大兴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506街区),2007.12;4、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5月;5、《北京市大兴区“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05年8月。1.4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和对本项目污染源的初步分析,确定本评价等级如下。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1.5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是以拟建项目边界向各方延伸0.5km所包括的范围。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天堂河靠近本区域的一段。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及其边缘向外延伸100m的区域。1.6评价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4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本区域的环境质量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该地区京开高速马路牙两侧45m的范围内、主干路新源大街,次干路永兴路、天水大街和永大路两侧,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部分地块有建设地下停车场需要,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Ⅱ时段”的标准限值规定。2、污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噪声相关标准(1)场界噪声标准拟建项目在施工阶段,其场界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90)中的标准。(2)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各地块内临近道路的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3)民用住宅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拟建项目的居民住宅室内噪声参考《民用建筑物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规定。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拟建项目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二类居住区的振动限值,5即:昼间70dB,夜间67dB。5、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1.7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为大兴第五职业中学的教职工。6第二章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2.1项目规划控制方案本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东至京开高速公路,西至新源大街,南到纬二路,北至庆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8842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6808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20280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31336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306017平方米。拟建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划总体情况见表2-1,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见表2-2。表2-1项目规划总体情况表单位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88424总建设用地面积136808居住用地136808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51616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1336代征绿化用地面积20280表2-2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限高(米)建筑规模(平方米)0506-005居住用地480312.540%35%601200770506-018居住用地314342.540%35%60785850506-019居住用地361652.540%35%60904130506-027小学159150.825%30%18127320506-029幼儿园52630.830%30%124210备注:建筑控制规模≤306017平方米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188424平方米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首先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现状房屋和各种设施的拆除工作。其次,完成用地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庆丰路、纬二路两条道路建设及地下管网敷设,使本项目区域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条件,即完成通上水、通中水、通下水、通路、通电、燃气、通讯及土地平整工作,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7组团后期开发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2.2.1项目规划用地土地平整本项目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88424平方米,其中:集体土地187981.48平方米,国有土地面积442.29平方米。集体土地为北臧村镇天宫院村的土地;国有土地主要为道路用地。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见表2-3。表2-3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类型土地面积平方米集体土地北臧村镇天宫院村建设用地187981.48国有土地道路用地442.29合计-188424为完成该项目规划用地的平整工作,需要对项目规划用地上的地面建筑实施拆迁。本项目拆迁涉及北臧村镇天宫院村约423户居民,占地面积123577平方米,建筑面积92683平方米。2.2.2给水工程规划在拟建项目区域内的新源大街、庆丰路等道路下铺设项目区域的供水管线,为本项目区域供水。2.2.3雨水工程拟建项目区域规划在本区域内新源大街、庆丰路等道路下铺设雨水管道,将该区域雨水汇流入天堂河。2.2.4污水工程本项目规划在新源大街、庆丰路等道路下分别铺设污水管道,接纳相应地块的污水,最终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82.2.5中水工程规划在本项目区域的新源大街、庆丰路道路下铺设DN200的中水管道。2.2.6电信工程本项目电信由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规划模块局提供服务,规划在新源大街道路下铺设12孔φ90的电信管道。2.2.7电力工程目前,本项目供电来自项目外东北的天宫院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2×50MVA。远期由埝坛110KV变电站提供电力补给。2.2.8天然气管道工程本项目区域冬季采暖用天然气壁挂路分户采暖,生活炊事采用天然气,规划在新源大街下铺设DN300的燃气管道。2.2.9道路工程本项目的道路工程包括新源大街、庆丰路,详细情况见表2-5。表2-5规划道路工程序号道路等级名称红线宽度(m)1城市主干路新源大街402城市主干路庆丰路302.2.10绿地工程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共有绿地20280平方米,主要为公共绿地。9第三章土地一级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控制措施3.1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期间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其中扬尘和噪声是施工期较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分析对象。3.1.1土地一级开发大气污染源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其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拆迁及“七通一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包括:a、拆除现有建筑和清运废物时产生的扬尘;b、施工土方及渣土现场堆放所产生的扬尘;c、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课题“北京市大气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成果,我们依据施工扬尘的排放因子对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状况进行类比分析。本次土地一级开发将拆除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北臧村镇天宫院村的民宅,423户居民的平房,建筑面积92683m2。根据表3-1可估算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F组团土地进行一级开发过程中拆迁施工产生的TSP的总量约为23.93t。表3-110000m2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排放总量(单位:kg)建筑类型单元操作旧楼房拆除旧平房拆除TSP所占百分比(%)TSP所占百分比(%)风蚀扬尘1206.12409.3拆除操作31816.02178.4废渣破碎31315.81104.3废渣堆积31315.843817装载操作1065.31094.2工地内运输58729.6115244.6出口路段运输22611.431612.210总计19831002582100另外,根据北京市几个施工状况不相同的施工地点进行的现场监测研究表明,工地道路扬尘是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主要来源,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2%。在北京气候干燥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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