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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第一节航行数据记录仪一、VDR概述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分为航行数据记录仪(VoyageDataRecorder——VDR)和简易航行数据记录仪(SimplifiedVDR——S-VDR)。俗称“船用黑匣子(MBB,MarineBlackBox)”,是一种专门用于实时记录船舶航行数据的仪器。在船舶发生海事事故后,该记录数据对于分析事故原因,进行海事责任判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END1.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配备要求船舶种类2002-7-1之后建造2002-7-1之前建造客船或客滚船VDRVDR3000总吨以上货船VDRVDR或S-VDR2.VDR使用的意义(1)有助于准确分析海事原因,划分事故责任(2)在船舶综合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海上救助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END3.VDR的国际标准(1)IMO性能标准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性能标准和简易航行数据记录仪(S-VDR)性能标准(2)IEC技术标准①IEC61996-1Ed.1.0《海上导航及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第1部分:航行数据记录仪(VDR):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要求的试验结果》。②IEC61996-2Ed.2.0《海上导航及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第2部分:简易航行数据记录仪(S-VDR):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要求的试验结果》。END4.VDR的国内标准(1)国家海事局的规定中国海事局于2001年4月20日颁布了《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技术条件和检验程序(国内船舶试行)。(2)中国船级社规定①2001年制定了《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检验指南》。②2006年颁布了《关于简易航行数据记录仪(S-VDR)安装及检验要求的规定》。END(一)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的系统组成和作用1.数据采集单元(主机)包括数据处理器、传感器接口、信号处理电路、麦克风组:IEC61162/NMEA0183数据其它信号(雷达、语音、开关信号)2.保护存储单元包含数据保护容器(固定/自由浮离)和保护最终记录介质(FRM),数据保存至少2年。能在经受冲击、穿刺、耐火、深海压力和潜水情况下保护存储的数据;外壳为橙色;设有水下声响信标(其电池可用30天);自浮式保护容器指示灯和无线电发射机应具有7天的工作能力。二、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组成及功能采集END3.数据回放设备:在有再现系统的软硬件条件下,可以进行数据再现、声音再现、图形再现,但不可以改写。4.报警指示器:监测供电、记录、误码率、麦克风、数据完善性。包括声音和视频报警。5.电源:主电源、应急电源、专用备用电源。当主电源和应急电源都失电时,专用备用电源可自动供电2h。END运行数据日期时间船位速度船首向测深仪舵令操作轮机操作船体开口水密防火加速度应力风向风速雷达图像驾驶室声音VHF通讯报警数据配置数据许可证书IMO代码软件版本校准日期导航仪器通讯音频操作状态环境状态VHFID雷达ID时间源EPFS位置其它ID备选数据源扩展设备数据保护舱报警指示船载VDR系统结构及其功能主机数据回放数据备份数据打印AIS数据(仅S-VDR)雷达/AIS麦克风IDEND(二)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的数据记录功能按照日期和时间的顺序连续记录不能人为选择数据,干扰数据记录的企图予以记录记录的数据必须与收到的数据一致不可改正的错误则发出报警较新数据抹去最陈旧数据,数据存贮时间大于12h主/应急电源中断,备用电源再连续记录驾驶室声音2h设备时间缺失,则系统无法正常记录被记录数据以记录时的日期/时间顺序回放数据、音频、雷达图像等配置数据运行数据END(1)正常状态:船舶正常运行,且无车钟操作指令或设备状态变化时,系统按设计的周期定时采集各传感器的信号。(2)操作状态:车钟发出操作指令,系统立即采集车钟指令并跟踪监测和记录油门、主机转速、舵角等状态信息。(3)特殊状态:出现设备报警信号或舵角、主机转速等状态发生异常变化,设备立即跟踪采集和记录相关的信息数据。1.信号采集END(三)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工作过程2.数据存储和备份:格式转换、存储备份、刷新配置数据在系统启用时写入,系统正常运行时不能修改。运行数据经格式变换、压缩和加密后,按照日期和时间顺序存入FRM和数据处理器的存储单元中,有的设备还设计了移动存储器,用于数据备份后送交主管机关或船东。备用电源供电时,系统仅继续记录驾驶台音频数据2h后,自动锁闭存储器,停止工作。存储器容量溢出,系统按照以较新数据覆盖较陈旧数据。END初始化自检:系统电源接通时自动检测系统硬件状态在线检测:利用正常工作间隙,检测重要硬件工作状态和数据的完善性模拟测试:便于技术人员检测和调试3.自检和故障报警数据处理器传感器接线信号处理电路供电系统比特误码率完善性监测END三、VDR与S-VDR数据记录功能区别数据设备类型内容(来源)VDRS-VDR日期时间船位(EPFS)强制强制导航速度(计程仪或EPFS)强制强制仪器艏向(罗经)强制强制水深(测深仪)强制非强制*雷达雷达图像(雷达)强制非强制*AISAIS数据(AIS)不需要若记录雷达数据,则不需要音频驾驶室/VHF声音强制强制操作舵令及响应强制非强制*状态轮机命令和响应强制非强制*船体开口强制非强制*环境水密门和防火门强制非强制*状态加速度和船体应力若有传感器非强制*风速风向强制非强制*报警主报警强制非强制**若有IEC61162或NMEA0183数据或RGB接口(雷达),则应予记录。END(一)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操作1.配置操作:启用时完成,有密码保护2.运行操作:1)操作控钮的基本功能(1)电源:顺序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接通后应确认无报警且正常记录数据连续不间断工作。(2)存储:将最近12h数据存储在可移动存储单元中。(3)记录终止:按下时,系统停止继续记录航行数据。(4)报警确认:确认报警,声音报警静音。(5)测试:启动设备自检程序。四、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操作、检验、管理END2)发生事故时数据备份操作(1)一般性事故结束后,按存储键,确认数据存储到存储单元,取出移动存储卡。将数据复制到计算机中。(2)重大事故结束后且无再继续记录数据的必要,按记录终止键(如果有),再按照(1)的操作完成数据备份,然后关闭系统电源。(3)恶性事故准备弃船,若情况允许,将数据备份至存储介质带走。若情况紧急,无需任何操作,设备在断电2h后,自动停止记录,数据将随数据保护舱回收后得到恢复。有的设备存储按键按下时,系统开始将数据复制到移动存储设备上,存储过程较长;而有的设备则是随时将数据备份,按下存储按键,备份终止。注意:END(二)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的验收与检验1.系统安装后的验收(1)产品证书,各单元的安装情况。(2)防篡改性能检验(3)只有通过安全方法才能停止系统的记录(4)对记录的数据的访问设置密码(5)正确的文字标志(6)检查采集的数据项目满足要求(7)检查系统主机和最终保护容器的安装情况(8)电源试验(9)确定自动/手动释放装置的有效期和有效性(10)自浮式保护舱,检查定位信标和指示灯的功能(11)检查文件配备,安装指南、操作和维护手册等END2.年度检验(1)测试开始前无报警(2)外电源失电报警启动后,设备可运行1h55~2h05min(3)音响信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设备电池(音响信标及电源)均在有效期内(5)核查船上记录确认VDR/S-VDR经正确维护保养(6)记录的数据项目满足IMO性能标准的有关要求(7)自浮式保护舱自浮式装置令人满意(8)测试完成时,应确认设备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END3.日常维护(1)正常工作时,只需随时查看报警指示器监控面板。(2)如发现船舶无法处理的异常,立即向船东或所在/就近港口的海事主管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现设备异常工作的时间、地点,可能原因、海况、天气情况等,船舶进入第一港口时书面报海事主管机关签证备查。(3)若系统提供回放功能,则每月进行一次回放检测。(4)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更换专用备用电池。(4)以上情况记录在航海日志END(三)船舶航行数据的管理(1)船东在任何时候都拥有记录仪/数据的所有权(2)发生海事事件时,船东应配合海事调查,协助回收保护舱,恢复航行数据。(3)在事故第一现场,船长有责任保护航行数据,上交主管当局(4)弃船时未能够及时撷取数据,海事主管当局应负责协调回收保护舱(5)调查时主管当局监管原始数据,拷贝交船东留存。数据恢复和解读由主管当局负责,并通知船东。ENDEND第二节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一、概述1.发展背景出于海上保安方面的考虑,美国于2002年向IMO提交了“引进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的提案。SOLAS公约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轮、300总吨级以上货船和海上移动平台须强制安装LRIT,2008年1月1日生效。2008年,MSC通过了《修正的L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2010年11月,MSC发布通函《LRIT系统服务计划的连续性》、《经授权的代表主管机关开展符合性测试并签发LRIT符合测试报告的应用业务提供商名录》。END2.LRIT相关规范(1)LRIT的SOLAS公约修正案规定了须强制配备LRTI的船舶;规定了配备LRTI的时间表:①2008年12月3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自建造完成时;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并核准在A1和A2海区,或A1、A2和A3海区作业的船舶,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设备检验;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并核准在A1、A2、A3和A4海区作业的船舶,不迟于2009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设备检验。但是,这些船舶在A1、A2和A3海区内作业时应满足上述②的规定。④无论何时建造,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并专门在A1海区内作业的船舶,不要求满足SOLASⅤ/19.1的规定。END(2)MSC通过的《LRIT的性能标准和功能要求》(3)MSC通过的决议,要求及时建立LRIT的安排,3.中国关于LRIT的发展(1)国家海事局于2008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LRIT船载设备的通知》;(2)国家海事局于2009年发布了《中国船舶LRIT管理规定》;(3)中国船级社于2008年12月26日发布了《船载LRIT设备的检验发证要求》;(4)2009年9月30日,交通部设立的“中国LRIT数据中心”正式运行。二、系统组成LRIT系统由船载设备、通信服务提供商(CSP)、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数据中心(DC)、数据分发计划(DDP)、和国际数据交换(IDE)等组成。LRIT的基本原理是:航行船舶把LRIT信息发送到陆地地球站,地球站再通过ASP和LRIT分配网络转发到经IMO授权的用户终端——IMO缔约国政府(包括SAR机构、船旗国、港口国、沿岸国),后者就可以实现对航行船舶进行全球性识别和跟踪。LRIT系统还可以把LRIT信息(预先设定发送时间的船位报告、被要求发送的船位报告和事件报告)发送给其他经授权的用户。END1.LRIT船载设备LRIT船载设备是指将本船的信息发送给卫星的设备。2.通信服务提供商(CSP)通信服务提供商(CSP)是指提供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利用通信协议将LRIT系统的各部分联系起来,以确保LRIT信息在系统内进行安全传递服务的机构。3.应用服务提供商(ASP)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是指负责LRIT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输,为LRIT国家数据、有关区域或协作LRIT数据中心和国际LRIT数据中心提供服务的机构。END应用服务提供商(ASP)应确保下述最低功能:(1)将船载设备远程发送的信息接受并存储于LRIT数据中心;(2)对LRIT信息传输进行自动配置;(3)对LRIT信息传输周期自动调整;(4)自动暂停LRIT信息发送;(5)应需发送LRIT信息;(6)LRIT信息发送的自动恢复与管理;(7)提供集成交互管理系统以监控LRIT信息的数据流和路由;(8)确保以安全可靠的方式收集、保存和传送LRI
本文标题:V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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