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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劳务分包人内部承包人:(以下简称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1年月日订立了《劳务分包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务分包合同》中未约定及其他具体有关事项,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结构形式及层数:二、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包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辅材及小型机械2.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67616平方米;其中八栋四层厂房,建筑面积64016平方米,一栋一层能源中心,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1)、泥工用工范围为项目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范围内主体结构所有泥工用工,包括管桩混凝土灌芯前的清孔、管桩混凝土灌芯前、基础垫层浇捣前的清土、砼浇捣养护、砖胎膜砌筑抹灰、砖基础砌筑抹灰、砖砌体和加气砌块的砌筑,包括预制构件、小构件、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包括构造柱、圈梁、导墙、拉结带、窗台梁等部位的二次结构混凝土浇捣、二次深化的配电房内所有泥工的施工项目、管道井的后期封堵浇筑砼、配电箱、消防箱背面墙体砌筑或浇筑砼等泥工用工,包括钢筋垫块的浇捣、剪力墙与楼梯节点漏出混凝土的清理、浇捣在模板外的混凝土清理。(2)、包括所有临时设施搭设用工,有现场道路、塔吊基础、井架基础、场地砼硬地坪、排水沟砌筑、电缆沟砌筑填黄砂、围墙基础、仓库基础、宿舍基础、办公室基础配电箱底座的搭设(拆除)用工,帮助机修拉设临时水电用工,楼梯口、通道口的临时封闭等用工;包括木工涨模、跑模等的部位由木工负责凿除后的修补工作由乙方负责不计点工帐;包括临时围墙破损、周边道路开裂的修补;包括实体检测时的辅助用工不计点工(3)、包括现场作业场地的清扫和楼层的清扫。包括所有检查时场地清理、中验时所有井道(包括电梯井、集水坑、管道井、风井)的清理、标化验收时的场地及楼层清理、外架垃圾清理,砼浇水养护(包括浇水水管)、柱包溥膜养护、浇砼时试块的制作及拆模养护、对柱脚模板的护浆、基础局部修土、基础抽排水、桩凿好后的清理。包括一切与泥工有关的基本工作及落手清工作。(4)、派专人配合施工员测量、放线,如乙方未按照项目部要求派指定人员参加放线,按250元/人次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5)、机具范围机具范围为泥工用工范围内要用所有小型机具,包括搅拌机、抽排水水泵、翻斗车、振动器、浇水皮管、铁锹、泥桶、线尺等机具,并包括活动开关箱、小太阳等均由乙方提供,包括安全帽、雨衣等工人防护用品(安全帽由项目统一购买,再从班组扣回)。如发现班组机具不能满足施工需用,而班组又不增加机具,项目部有权先购买不足的机具,再从班组工程款中扣回。三、计价2/161.价格为综合单价,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综合价格38元/m2,建筑面积按照浙江省10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价格中已包含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的任何费用;工程款只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费用,合同所列需要完成的未列的项目,已经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点工等任何费用;价格包含6%的税金管理费。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257万元。如果一层地面增加室内砖基础、地面钢筋混凝土,砖基础(包括抹灰)按照250元/m3结算,地面混凝土(包括机械整平后的人工整平)28元/m3结算,价格包含6%的税金管理费。2.本分包工程的总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为一次性包干价(含税金管理费6%),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劳务单价或包死总价均已包括:(1)住宿费、搭伙费、原材料卸车费、进退场的车旅费、配合测量员定位与放线及标高引测、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所有辅材和小型工具费、落手清工作费、文明施工费;(2)劳动保护费(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工作服、绝缘鞋),劳务人员岗前培训、体检、办理证件(暂住证、特殊工种作业上岗证、工资发放登记证等)等费用;(3)为完成本劳务工程所需的人工费、社保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管理费用、利润及各类规费与税金等全部费用。(4)为配合及创建文明工地所需的所有用工等因素;(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计用工,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以及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用工,一户一验制的所有用工,施工班组之间交叉作业及各种原因而引起的施工临时停滞、产品损坏二次返修等多方面的因素,发生此类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也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4.乙方未能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完成劳务工程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结算时按调整后的劳务单价进行结算。5.如甲方需要乙方劳务人员做点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足够人员,点工单价按报价书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价。6.本协议劳务单价已涵盖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保修期届满,原则上没有合同外工作量产生。如因特殊原因确实发生合同外工作量,乙方对合同外工作量必须在发生当日办理签证手续,签证手续单由甲方发放统一格式,签证单由乙方发起,如实填写实物尺寸、部位、简明原因后即提交甲方指定人员/;签证单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工作量的签字核定手续,一旦签证的手续提交甲方办理流转后,乙方不得再次经手修改或重复上报。签证单由甲方指定人员完成项目内部流转后原件于每月5日前上交甲方审核,乙方逾期提交合同外工作量签证单,视为乙方放弃确认相关签证工作量,合同外工作量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乙方合同外工作量按250元/工日(每8小时为壹工日),对合同外有实物量的零星项目可采用一次性闭口价,上述两项甲方必须具备甲方指定人员、预算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三人以上在发生用工当日同时认可签字,甲方指定人员、预算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只计量不计价,最终价以甲方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核价为准。四、劳务费结算与支付1.劳务费拨付必须严格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甲方审批程序办理手续。3/162.三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与支付:(1)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作量清单,甲方审查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并甲方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考核,审核确认且乙方提供了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乙方领取月度付款时,必须开具班组劳务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一致)亲笔签字的工资表,如因乙方虚报、谎报而引起劳务工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15天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5%;双方结算完成后余款于工程竣工后1个月支付到劳务费总额的95%,保修金5%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2)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办理。分别在/完成后/天内,乙方向甲方申报已完工作量清单,甲方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考核,经甲方审核确认且乙方提供了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按已完工作的劳务费用的/%支付给乙方。/,双方结算完成后余款于工程竣工后/年(月)支付。3./,乙方应向甲方上报结算单,并交甲方各部门会签同意结算后,由甲方核定工作量及结算款,经双方签字确认后,/。4.若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从而影响到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须予以理解与配合,不能据此向甲方提出停工而影响继续生产。5.结算单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最终签字确认并经甲方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可,该结算单是甲乙双方劳务费用支付的凭证。未经指定人员及项目经理最终签字确认并经甲方认可的任何单据不能作为乙方要求支付劳务费用的依据。非甲方指定人员的其他任何人的签名均为无效单据。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之前,有权扣除乙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6.结算审核程序:/。五、发票要求5.1.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双方确认以上企业信息的准确性,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4/16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2.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5.3.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普通)发票。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本款第1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5.4.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5.5.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1)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3)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双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4)因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5)因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6)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5.6.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5.7.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当期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了乙方的违约金、损失赔偿、代扣代缴费用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当期分包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六、劳务人员工资发放1.乙方在每月20日前,应根据甲方审定的劳务班组考勤表和每个劳务人员日工资额,计算出每个劳务人员的上月工资总额,并造表后统一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每个劳务人员发放上月每个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全部,并提供银行转账记录。2.乙方向每个劳务人员发放工资时,应审查劳务人员身份证,并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至每个劳务人员本人(采用造表签字形式),必须有劳务人员本人签名,身份证件及签名应与进场劳务人员登记5/16花名册相符,甲方监督发放,工资表甲方备案,如发现工资表与进场花名册不一或班组代签工资表,甲方可拒绝支付劳务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3.劳务人员在施工中途退场,乙方应予办理退场手续并结清退场人员全部工资。4.劳务人员在本项目施工完毕后,最后结清工资时与乙方办理工资结清承诺书(每一个劳务者本人),并报甲方备案存档,否则无权利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支付给劳务人员,且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6.对已结清工资的劳务人员据实列表造册并报呈甲方,不弄虚作假,伪报、虚报、虚增劳务人员及工资,如有发生,乙方自愿承担按每一例(每一人)100元处罚,并退还所得费用。7.如因劳务人员工资问题引发围堵、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发生,乙方自愿承担按每一例(每一人)500元处罚,且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上述对乙方的罚款,乙方同意甲方在结算时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七、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订施工方案、落实技术措施、工程材料组织等,乙方应配合并督促甲方完备以上工作。2.保障乙方施工所需各项后勤保障,包括施工水电、施工道路畅通、各种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施工机工具正常储备、职工生活设施等,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如发现甲方准备不足,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甲方可完善之。3.负责监督乙方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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