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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2009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7月17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总体部署,按照8月19日我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二、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和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风貌塑造,巩固“双创”成果,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清扫保洁范围覆盖乡镇,设施设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四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专群结合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三、实施原则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专项指挥部牵头,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目标任务(一)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巩固城市双创成果为依托,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用3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1年底城区、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城乡环境“四化”标准,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风尚,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工作任务重点是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二)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五、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进(2009年3月25日—12月31日)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治脏活动为起点,组织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行动,结合专项月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城市、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城乡环境有明显好转。按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要对照治理标准认真实施,完成城市环境治理工程、乡镇环境治理工程和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在城市、乡镇、村庄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普及卫生、文明常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国庆节前人居环境彻底得到改变。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督查指导、考核考评、问责、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等方面逐步形成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治理水平,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夯实基础、全面提升(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七进”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加强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氛。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交通、环卫、市政公用等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乡(镇)、城乡结合部、工矿区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的难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力争在2010年9月底基本建成能够承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基础设施。第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为辅”的原则,统筹规划道路交通、环卫设施、购物休闲场所、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停车场、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完善。在2011年底前,各区(县)城均应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时,要采取沼气厌氧、湿地净化及卫生填埋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各地农村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第二,要从实际出发,解决一些突出的、紧迫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搞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的项目,相关部门要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对未安排的确实必要的基础设施项目要逐步分期解决。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做到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2、加强城乡风貌打造。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注重风貌塑造,以新的理念和方式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围绕把攀枝花打造成为川西南、滇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城市,具有南亚热带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定位,具体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要以“四注重、四提升”的原则指导城市风貌塑造工作。一是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把城市风貌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突出城市的地域文化和自然风貌,处理好功能与品位、现代与传统、人文与自然的关系,并严格按规划推进风貌塑造工作。二是“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设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编制好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搞好单体建筑设计,确保建筑的体量、造型与城市环境相协调。要严格控制损害地貌的开发建设和遮挡江河的建筑物,搞好沿江风貌和景观打造。三是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立面美感。精心设计,严格审查,从单体建筑抓起,做好色彩搭配工作,处理好城市区域特色与总体风貌的关系、城市建筑基调与城市依托的自然山水色彩相协调的关系,进而形成鲜明独特的城市色调。四是注重历史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精心保护好承载城市历史文化的街区和建筑,杜绝随意改造和拆除。第二,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把握好“村庄布局、村落规划、民居设计”三个环节,切实抓好农村风貌塑造工作。着力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的布局水平。新的村庄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严禁在新建公路的两侧夹道修房;对已建成的“夹皮沟”,要逐步实施改造。着力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的规划水平。在制定村落规划时,要努力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着力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在乡镇和村庄风貌打造上,要融入地域文化以及多民族民俗文化、传统民居特色,按“外部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的要求组织实施农村民居设计,结合地震灾后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彝族地区“三房”改造和农村新居建设有序推进。3、打造工作亮点、发挥示范作用为更好地展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充分发挥特色亮点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米易县为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并确定了8个乡镇、13个村庄、5条街道、5个社区、5个农贸市场、5所学校、7个旅游休闲场所、5条道路、市钒钛产业园区、铁路沿线等十类示范点,其中特别要以4个乡镇、5个村庄、1条城市主干道为示范打造的重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和“重规划、抓落实、快推进”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打造提升,在已有方案基础上确定好示范内容,做到容貌改观、有序管理、品位提升、环境优化、素质提高;明确示范标准,做到优美化、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并搞好经验总结,逐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健全体系、完善机制(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尽快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按照“管理职能化、队伍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开展。1、健全管理体系力争2011年内基本形成适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的管理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相关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推进治理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考核范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能职责,把相关工作纳入宣传、城管、建设、交通、公安、农牧、水务、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履职内容和工作内容。2、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着力建设好治理工作管理队伍、技术队伍和日常维护保洁队伍,抓紧配齐配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认真解决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尽快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化技术队伍的实施意见,实施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业务水平。城管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快城镇保洁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分离的步伐,建立起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3、完善工作机制将在专项行动和治理工作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以政府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完善机制,做到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第一,建立科学的规划建设机制。以规划引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强制性和严肃性,落实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低水平建设的问题。第二,建立完善工作推动机制。以阶段性小结会和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指导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同时,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尽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要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当前相关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与巩固创卫和推进创模工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相结合,与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相结合,做到相生相促,共同推进。第三,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以解决“集中治理一结束,工作就无经费保障”的老大难问题。六、治理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和“四注重,四提升”(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设计水平;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立面美感;注重历史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品味)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十个专项行动。(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专项行动1、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城乡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和成果经验,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确定宣传报道重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有力推进城乡综合治理工作进程。(二)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1、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加快停车场建设,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问题;加强交通通行秩序管理,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2、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三)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专项行动1、规范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各区县要建立完善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制度,落实机构、队伍、经费,清扫保洁管理作业覆盖城乡村镇,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清扫、收集运送,定点倾倒,集中处理,日产日清。重点治理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街道两旁、公共场所、公路、桥梁、铁路周边、河道沟渠两侧等卫生死角。建立适宜乡镇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体系。2、加大对环卫设施建设和投入的力度,增配环卫专用车辆,提高垃圾收集率和城镇道路机械清扫率,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加强城乡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人均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四)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行动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对建筑工地实行标准化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机具材料乱堆乱放、噪音扰民、扬尘污染、运输抛洒、建筑弃土和污水乱排污染环境等问题,做到文明施
本文标题:2009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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