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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东坝头乡雷新庄村养殖协会章程第一条协会名称:东坝头乡雷新庄村养殖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坝头乡雷新庄村养殖协会是由雷新庄村范围内所有养殖户组成的、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畜牧业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加强会员自律,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四条协会接受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协会会址设在雷新庄村委会。第六条主要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学习有关畜牧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开展对外统一销售。(三)收集、传递并发布畜禽市场信息。(四)组织开展会员间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服务。(五)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六)监督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监督协会工作,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四)合法经营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五)监督其他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得有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不销售任何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二)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真实填写有关记录,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意见,提供相关信息。(五)会员销售畜产品需在协会备案。第九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大会制度,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第十条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制订、修改和通过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日常工作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二条理事会职权:(一)负责本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就协会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提交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批准接纳新会员或原有会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会员资格。(四)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兰考县东坝头乡张庄村养殖协会章程第一条协会名称:东坝头乡张庄村养殖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坝头乡张庄村养殖协会是由张庄村范围内所有养殖户组成的、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畜牧业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加强会员自律,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四条协会接受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协会会址设在张庄村委会。第六条主要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学习有关畜牧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开展对外统一销售。(三)收集、传递并发布畜禽市场信息。(四)组织开展会员间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服务。(五)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六)监督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监督协会工作,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四)合法经营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五)监督其他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得有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不销售任何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二)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真实填写有关记录,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意见,提供相关信息。(五)会员销售畜产品需在协会备案。第九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大会制度,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第十条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制订、修改和通过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日常工作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二条理事会职权:(一)负责本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就协会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提交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批准接纳新会员或原有会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会员资格。(四)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兰考县东坝头乡畜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会长:徐卫副会长:郭卫星谷文清秘书长:雷四清成员:翟三排王子乾雷新战崔波崔自立崔占兴崔和兴徐良魏同墙兰考县东坝头乡畜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由从事养猪养殖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二条:本社定名为东坝头乡畜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兰考县东坝头乡朱庄村。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各养殖场户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第四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引导、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他社员所需的服务。第五条:本社是由养猪养殖场(户)自愿联合、具有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第二章社员第六条:凡从事养猪养殖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第七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第八条: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第九条: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四)为本社提供养殖信息和有关情况。第十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一)不履行社员义务。(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设立理事会为本社的管理机构。第十二条: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临时社员大会:(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二)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提出时。第十三条:社员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第十四条: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1日向社员通报会议内容。第十五条:社员大会的职权:(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四)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五)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理事会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第十七条:理事会职权(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五)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六)负责管理本社经营活动,努力保证社员利益不受侵犯。(七)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必须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东坝头乡畜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二○一一年十月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一、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也可以临时召开。二、理事会为日常管理机构,会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重要工作及当前养殖的形势、任务和对策。研究处理日常业务工作。三、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副会长根据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四、秘书长负责协调、催办、处理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和日常工作。五、所有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及时做好文件的归档。六、严格印章使用管理。使用本会印章,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会长批准并登记后方可使用。七、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工作质量。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制度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二、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统一免疫,所用疫苗实行统一购进,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免疫。三、严格养殖场环境、舍棚和出入车辆、人员的消毒,控制病原的传入和传出。四、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发现疫病及时上报,不得随意对外公布。五、对粪便污物、病死畜禽、疫苗废弃瓶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学习培训制度一、理事会负责会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符合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二、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三、有计划的对会员进行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动物防疫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四、要加强对新入会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为重点的学习培训。五、会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档案管理制度一、凡是反映本会活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均属档案管理范围。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保证本会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三、档案的借阅须有会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者要保持整洁,不得复印、抄录、转借、遗失,并按时归还。四、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负责资产财务的管理工作,出纳与会计要做到日清月结,出纳要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二、严格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支出发票必须有“三人”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三、统一帐据表册,加强票据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帐册表据。建立“收据领用登记薄”,由指定人员登记领用人、领用时间及收据编号。四、加强财务档案管理,由主管会计负责财务档案管理。五、建立健全理财小组,定期审核财务收支。六、每年年底理事会必须对该年度所有财务作总体检查,并向会员大会进行财务报告。七、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交纳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用于日常工作及活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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