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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松原至陶赖昭线STS-Ⅰ标段一分部第一作业队架子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架子队管理水平,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架子队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努力完成合约规定的施工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在施工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目标的实现。第三条应充分考虑建设架子队的投入能力和建设成本,制订加强架子队建设的经济政策措施,购置配备基本的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提升架子队的专业施工能力和综合实力。第四条架子队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管理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架子队组织机构图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组织机构如下图。第三章架子队建设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架子队建设按照“专业化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动化用工、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进行。(一)专业化队伍。架子队必须专业化,专业化组建、专业化配置、专业化运转、专业化施工,突出专业特点,凸显专业优势。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操作人员架子队组织机构图(二)规范化管理。架子队建设必须依法合规,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制度规范、行为规范;做到政令畅通、纪律严明、整齐划一、服从指挥,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机动化用工。架子队根据项目特点,柔性编制,弹性用工,可多可少,灵活机动,召之即来,工完人退。(四)标准化建设。架子队建设应列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组织形式标准化、骨干配置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施工作业标准化、技术要求标准化,其中,施工作业标准化是核心。第四章架子队的组建第七条架子队建设应有利于施工管理和监控,坚持劳务型模式为主导的指导原则,规范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第八条架子队设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第九条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由分部精选并下达书面通知,责任必须明确。第十条架子队根据项目分部分配的施工生产任务,合理设置作业班组,并可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要求,适时调整作业班组和用工数量,确保用工效率。第十一条架子队队长职责与配备(一)架子队队长,在分部领导下,对工程架子队全面工作负责。(二)架子队队长有对本队员工的管理使用、考核、薪酬分配、奖惩权;有对本队小型机具设备的管理使用权;有对本队员工培训、设备维修管理、作业方法的建议权;有对员工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的监督权;有对不合格员工的辞退建议权;有对员工评先表彰的推荐权;有对不合格或违章违纪劳务工的辞退权;有对员工正当利益的维护权。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和全队员工会议;3、组织指挥员工安全生产,确保质量信誉,又好又快地完成施工作业任务;4、组织员工学习作业指导书和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教育和强制员工必须按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5、贯彻落实公司、项目部及分部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6、组织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及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措施,并对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发动员工为完成施工作业任务献计献策,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班组劳动竞赛活动;8、向分部请示报告工作;9、与技术负责人及各监控人员和班组长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解决问题,领导和监督其履行职责;(三)架子队队长必须有4年以上的施工作业经历并具备下列能力:1、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组织带领员工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作业任务;2、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3、有良好的施工作业经验和素质,熟悉施工作业流程,掌握现场施工规范、方法;4、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会协调处理工作矛盾,会依靠组织和群众开展工作;5、有较过硬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热爱队长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团结员工。第十二条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和监控人员任职条件及职责(一)技术负责人: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一定的技术管理、协调能力。每队配备l名。其职责为: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架子队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2、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本队全部技术管理施工技术工作。3、指导、督促各劳务工班作业人员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每道工序在领工员、工班长、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下进行规范施工。4、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监督技术人员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督促领工员、工班长在实施具体施工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和安全交底。5、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资料台帐并归类存档备查制度,贯彻执行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检查各项技术管理细则、技术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技术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满足现场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的需要配备。其职责为:1、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协同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三)质量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质量监管经验,每队配备l名。其职责为:1、深入现场指导和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技术交底及相关技术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根据设计及标准规范文件进行检查验收现场实体工程质量。2、针对现场实体工程相关的内业资料进行编制填写,对现场所有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度负责。(四)安全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每队至少配备1名。其职责为: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管辖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分析安全动态,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3、组织对新进场作业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4、参与企业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5、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动态分析会、贯彻落实三能安全教育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五)试验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由架子队负责现场试验、检验时,每队配备1名。其职责为:1、配合项目中心实验室、工地试验室对各类试件作检测、检验,协同技术人员现场控制工程实体质量。2、填写各类试验数据,完成相关内业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六)材料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物资管理经验,视项目部对工程队的管理要求配备。其职责为: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2、协同实验人员对入场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3、负责自购小型材料及机具等的点验、发放工作,严格进出料管理,建立材料台帐及明细。配合财务搞好转帐核算。(七)工班长: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每班配备1名。其职责为: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作业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2、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本班组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4、负责传达各项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上报本班组各项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5、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及时组织贯彻落实。6、搞好安全施工活动,开展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教育,对本工班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确保班组生产安全。7、组织本工班职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安全规程及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违规施工、,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8、督促作业人员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环水保工作。9、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八)领工员:经过本岗位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按保证作业现场管理和监控的需要配备。1、带领作业工人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3、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九)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作业需要和专业要求,架子队如需增加书记、副队长、机械技术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第十三条架子队下设若干工班,工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环保和施工安全。第五章架子队的管理第十四条分部是管理使用架子队的责任主体,负责架子队的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生产要素配置等管理监控工作。。第十五条架子队和分部主要体现为经济责任关系,分部应将工期、安全、质量、成本等目标量化分解到架子队。架子队要服从分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认真履行合同。分部要赋予架子队相应的管理权限,明确队长及监控人员的权责,落实分工责任,完善管理接口,强化过程控制,进行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结合分部实际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架子队应履行下列管理制度:(一)劳务人员体检制度。劳务人员进场前,项目分部安排劳务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项目分部应建立劳务人员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二)全员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培训要求见第六章,教育培训档案齐全。技术工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上岗操作证书。(三)劳务进场考核验证制度。在劳务作业人员和劳务队伍进场前,对劳务队伍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劳务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搜集、查验、校对、复印、归档,组织进行必要的专业技能考核,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定期地检查考核和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四)岗位责任制度。“一岗一责,岗责结合,责权利对等”,架子队队长要与项目分部签订岗位责任书,技术负责人、监控人员和工班长要与队长签订岗位责任书,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每个工班、工序跟班作业。(五)倒班作业制度。1、非工期节点控制的工序,不得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夜间施工。2、各工点夜间值班看守人员必须安排两人。3、非常情况下必须进行倒班作业的工序,事前必须充分考虑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身心健康。属加班性质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正常当班工人一日劳动时间超过八个小时者,应考虑换班人员。4、工作量较大的工序,如大方量混凝土浇筑的工序,事前必须考虑倒班人员数量,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严
本文标题:第一作业队架子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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