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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指引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确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本文从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内涵,所谓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一种把“人”作为执法活动的核心和最重要的资源,把组织内全体成员作为执法的主体,围绕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公安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于组织内的利益相关者,从而实现公安执法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的总称。进一步说明人性化执法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并通过公安民警执法当中对人的本性的正确认识,从而认清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公安民警的重要职责,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过程中,人民警察必须强化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适应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构建人性化执法,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在执法活动中更好地依法保护各类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最后,认识公安民警执法的正确角色定位,人民警察必须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侵害公民基本权力的行为发生,紧紧围绕政法综治战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为总要求,突出重点,科学谋划,2统筹兼顾地搞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和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并对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前言当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提出人性化执法,所谓人性化执法是指人民警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强制暴力等手段办理案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合理和公正。人性化执法以人为主体和目的,以人权和人道为基本原则,将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结合起来,追求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的统一。人性化执法的全面实施,既依赖于完善的人性化立法,又依赖于执法之“刚柔相济”,还依赖于文明的执法理念,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一、人性化执法的内涵(一)人性化执法的涵义所谓公安民警的人性化执法,是一种把“人”作为执法活动的核心和最重要的资源,把组织内全体成员作为执法的主体,围绕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公安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于组织内的利益相关者,从而实现公安执法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的总称。人性化执法有以下三层含义:31、人性化执法首先是一种执法管理模式,这种执法管理模式是以“人”为根本,以“人的本性”作为基础来设置的,是指从人感情、需要、发展的角度来理解,把人的要素放在中心的地位,还“人”本来的价值和尊严,创造出一种能够满足人性的、善的需要的社会环境,运用人的心理因素和情感因素来激发其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执法效率,这是人性化执的出发点和最基本要求。2、作为一种执法模式,首先当然是依法办事,“法”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将个体的力量约束到一个集体当中去,并为这个集体服务,以产生更大的能量而提高效率。“人性化”意味着一种理解和疏导,通过情感因素营造一种和谐的社会环境,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可以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量。3、人性化执法是一种感性的共享型的执法管理模式,需要执法者用心来同被执法者进行交流,做到彼此了解,并在一相当长的时间里就公安执法者从事的工作达成共识。因为执法者是人,被执法者也是人,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本性的东西是相通的,所以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其实就是执法者平等地进行交流和勾通,共同构建一种认同感,使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二)认识上的误区4目前,在人性化执法上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这些错误的认识表现为方法与目的的混淆,人性化与自由化的混淆和人性化与人情化的混淆。首先,“十七大”会议指出,我们要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其中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既不是一种管理方法,也不是一种获利工具,它是社会正义、自由秩序和个人欲望三者之间的平衡发展和相互制约。以人为本在时下的中国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口号,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也随着成为一种时尚用语。有些单位只是把它当作一句树形象的广告词,很少有人深究其意义,使这一本应反复思考的人类问题沦落为众所周知的宣传故事,被一些人利用来做政治秀。其次,人性化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一种更具人性的执法与管理。所谓人性化,是说在严格管理前提下的人性化,而不是无原则的自由化的宽松管理或不管理。人性化管理不是丢弃管理原则,而是“软性管理”。强调人性化执法,就是提醒执法者注意对人的尊重。人性化管理执法包含人性自由的要素,但这个自由是有度的而不是规矩的自由,必须用法律、社会公德和具体的规章制度约束自身行为。最后,人性化执法不等于人情化执法和自由化执法,而是制度化执法的升华,是人性充分觉醒,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沾亲带故、徇私情,5这样不但会失去人性,也失去人性中必须把握的尺度,使人性化执法向人情化执法转化。二、执法应正确认识人的本性(一)人性的构成与层次结构人性是指区别于动物,人所特有的,通过自己的活动所获得的全部属性的综合,是现实生活中人所具有的全部规定性或者说是一切人普遍具有的各种属性的总和。人具有两面性,或者说人性具有双重性。人们所处的环境因素,决定着两面性中的哪一面表现更突出,只有当两方面的表现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人类才能实现资源共享,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为此,我们要弄清楚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性问题,这是因为管理的根本目的,应该是缩小人类永恒的本性与工作环境的要求之间的差距。人性层次结构的理论主要是指巴特勒关于人性的三个层次的学说,即感觉、嗜欲、情欲和情爱等欲望是人性中的最低层次;自爱和仁爱构成了人性的第二层次;反省或良心是人性的最高层次。权力源于拥有或者有途径可以获得所需的资源,无论什么样的资源都会导致一个个体或团体对其他个体或团体的依赖。因此,如何组织和管理资源的决策,会直接决定人性的哪个方面得以表现出来。我们发现在我们的公安民警执法实践中,简单地号召公民遵守法律法则、全身心遵纪守法,并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6这是因为良好公民的守法意识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条件支持。道德和奉献是一种利他行为,以他人为中心的天性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自然产生的,靠动听的口号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同情心、理解相信对于产生高度合作的行为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不可能制造出来,只能在一个精心构建的人性化的执法的环境中才会自发产生出来。任何组织中最基本的要素就是人,因此公安民警执法问题的核心应该放在人性积极的一面,而不是效率。我们还须明白,靠监督和压迫是得不到良好的执法效果的[7]。(二)人的欲望、需要的认识欲望是动物体因感觉缺乏而渴求满足的一种心理现象。人类欲望是人体各种器官能渴望得到满足而通过相应的生理—心理过程表现出来的一种现象,心理学家早就认识到,当个人欲望是像生理需要这样的个人最基本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时,就会对个人产生压力,而这种压力又常常大于所有其他可能产生的忧虑和需要。正如马斯洛所发现的那样,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所有的需要并不是同时排列在一个平面之上。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它们是:自我实现、尊重需求、社交需求、安全需求、生理需求。生理上的需要是人们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如吃饭、穿衣、住宅、医疗等等。若不满足,则有生命危险。这就是7说,它是最强烈的不可避免的最底层需要,也是推动人们行动的强大动力。安全的需要要求劳动安全、职业安全、生活稳定、希望免于灾难、希望未来有保障等。安全需要比生理需要较高一级,当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就要保障这种需要。每一个在现实中生活的人,都会产生安全感的欲望、自由的欲望、防御的实力的欲望。社交的需要也叫归属与爱的需要,是指个人渴望得到家庭、团体、朋友、同事的关怀爱护理解,是对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的需要。社交的需要比生理和安全需要更细微、更难捉摸。它与个人性格、经历、生活区域、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都有关系,这种需要是难以察悟,无法度量的。尊重的需要可分为自尊、他尊和权力欲三类,包括自我尊重、自我评价以及尊重别人。尊重的需要很少能够得到完全的满足,但基本上的满足就可产生推动力。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所期望的人物。这是一种创造的需要。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自我实现意味着充分地、活跃地、忘我地、集中全力全神贯注地体验生活。8马斯洛认为,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人都潜藏着这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但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人的需要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逐渐向内在得到的满足转化。在高层次的需要充分出现之前,低层次的需要必须得到适当的满足。马斯洛还认为:在人自我实现的创造性过程中,产生出一种所谓的“高峰体验”的情感,这个时候是人处于最激荡人心的时刻,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这时的人具有一种欣喜若狂、如醉如痴、销魂的感觉[4]。三、保障人权是警察的重要职责在现代社会,保障人权是警察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职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步,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人权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04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民警察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在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中负有重要的历史使命,处于保护人权斗争的第一道防线。人性化执法正9是保障人权的一种有效方法。(一)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1、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助于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取决于我国的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人民警察担负着国家大量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职责,依法拥有广泛的警察权力,处于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最前沿,因而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尊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格,文明审讯和取证,就会极大地促进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2、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党和政府的“窗口”和“门面”,其执法行为和精神面貌如何,不仅关系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威信和形象,而且直接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警察在工作当中的人性化执法正是为党和政府树立良好形象,人性化执法的体现就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警察爱民亲民、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恰恰表明了公安民警人性化执10法的工作理念。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这种人性化执法的体现同时对于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密切党群关系,减少和消弥社会矛盾和冲突等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3、人性化执法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种有效手段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当中,会遇到很多不确定的事情,以至于工作繁忙,在这种情况下,民警们心情烦燥,心里压力大,所以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一些不完善的、不妥的,甚至于一些极端暴力的手段来完成工作量,比如审讯当中的刑讯逼供现象等,都说明公安民警在实际工作当中还是持有那种用暴力手段完成工作的原始想法。在培训学习时,明白人性化执法的真正涵义,但一到实际操作,就还是原来那一套,这种现象在基层公安民警身上多为体现,所以然我们要求民警从内心真正地明白人性化执法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从而也顺应时代的要求,不管是哪一个权力机关和执法者,都必须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警察的人性化执法正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有力表现出。学校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被分到我省海南州贵德县公安局河东乡派出所,那里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在这里的调解纠纷问题为民警们的主要工作
本文标题: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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