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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与管理,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武山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严格规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武山县林业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编制组,编制人员在对该县森林资源、自然、社会、经济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使用的基础数据以省级核查的数据为准;二是要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构成、分布区域和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划定管护责任区,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各森林经营单位、村集体和具体管护人员,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把管护明确到人;三是在划定管护任务时本着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的原则。根据《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编制了符合本县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武山县201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2第一章基本情况1.1自然、社会及经济情况1.1.1自然概况武山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西北部,东接甘谷,南邻礼县、岷县,西依漳县、陇西,北靠通渭。介于北纬34°25′10″至34°57′16″,东径104°43′42″至105°08′30″之间,全县东西长52.05公里,南北宽59.35公里,总面积2011平方公里。(1)地形地貌特征武山县地处陇中黄土高原西南边缘向秦岭北部土石山区过渡地带,渭河从西向东纵贯全境,以渭河为界,渭北属陇中黄土高原边缘区,渭南属秦岭北部土石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部低。境内梁峁纵横,沟谷交错,海拔1365--3120半之间。由于长期受构造和侵蚀运动的影响,构成了沟壑密集,沟梁相间,山大沟深的中低山丘陵地貌特征。(2)水资源概况武山县处于黄河一级支流——渭河上游。主干河流自西部鸦儿峡进入县境,流经桦林、鸳鸯、山丹、城关、东顺、龙泉、洛门等六乡(镇),由东旱坪出境入甘谷,全长48公里。渭河一级支流有榜沙河、漳河、山丹河、大南河、聂河、马河、鲁班河、响河等八条,河流总长198公里,全县沟壑密度2.03公里/平方公里,平均流量6.9m3/s,是渭河上游水源的重要汇集区域。(3)气候3县内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无严寒,夏热无酷署。极端高温37℃,极端低温-17.5℃,年均气温9.8℃,年均日照时数2501.1小时,≥0℃的活动积温3749.0℃,≥10℃的活动积温3071.8℃,平均无霜期183天,最长215天,最短157天,降水变率大,最多年份640.1mm,最少242.7mm,年均降水量486mm,多集中在7、8、9三个月,且地域分布不均,西北部降水稀少,东南部较多。(4)土壤县内土壤主要以褐土为主,分布于海拔1900--2400m之间,1800m以下主要为黄绵土;海拔2400m以上为棕壤,分布于南部土石山区;河谷川台地主要为淀土,是灌溉农业的主要土壤,另外还有红土和少量高山草甸土及盐化潮土分布。1.1.2社会及经济情况武山县行政区划15个乡(镇),344个村委会,总人口44.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9万人。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82225万元,农业总产值15438万元,其中林果产值32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50元。由于全县山区面积占到84.5%,94.2%的耕地为山旱地,且“十年九旱”,水土流失严重,被列为国家级扶贫国家级县,仍属于一个低收入的农业贫困县。1.2森林资源概况根据二类林调资料和森林资源分类区划界定统计,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44万亩:有林地67.7万亩,灌木林49.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6.7万亩,4疏林地6.8万亩,苗圃地0.2万亩,宜林地13万亩,森林覆盖率37.5%,活立木蓄积量234773m3。公益林区划面积为118.4万亩,其中:有林地65.8万亩,疏林地6.8万亩,灌木林地45.3万亩,未成林地0.3万亩,苗圃地0.2万亩。全县2010年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共计901948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3%。公益林中,有林地478836亩,占林地面积的71%;疏林地31655亩,占林地面积的47%;灌木林391457亩,占林地面积的79%。这次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901948亩均为水土保持林。1、按公益林事权等级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901948亩按地类分:有林地478836亩,疏林地31655亩,灌木林地391457亩。按权属分:国有450480亩,集体451468亩。2、按工程区分天保工程区外国家级公益林672890亩按地类分:有林地416642亩,疏林地30111亩,灌木林地226137亩。按权属分:国有317230亩,集体355660亩。天保工程区内国家级公益林229058亩按地类分:有林地62194亩,疏林地1544亩,灌木林地165320亩。按权属分:国有133250亩,集体95808亩。53、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107994亩按地类分:有林地107994亩。按权属分:国有14238亩,集体93756亩。水土流失严重区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793954亩按地类分:有林地370842亩,疏林地31655亩,灌木林地391457亩。按权属分:国有436242亩,集体357712亩。4、按公益林保护等级分:国家级公益林一级107994亩,其中:国有14238亩,集体93756亩。二级762299亩,其中:国有420644亩,集体341655亩。三级31655亩,其中:国有15598亩,集体16057亩。全县共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68.9万亩,占全区国家级公益林认定面积的76.39%。按生态区位江河两岸:总面积10.8万亩。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8.1万亩。按权属国有:31.9万亩,占46.29%;集体:37万亩,占53.71%;按林种6水土保持林68.9万亩。按地类有林地:42.97万亩,占62.36%;疏林地:3.01万亩,占4.37%;灌木林地:22.92万亩,占33.27%。境内植物种群较丰富,现有乔灌木42科,60属,约160种,植被水平及垂直分布比较明显,属针阔混交的森林植被向半干旱草原植被过渡带。天然乔木主要为华山松、山杨、白桦、椴、漆树等;灌木主要有沙棘、棒子、胡颓子,忍冬、柠条等;草本主要是菊科及禾本科植物,植被分布的主要特征是南多北少,渭河南部植被良好,林相较好,渭北植被稀疏,且分布不均,林相残破。人工造林树种主要有落叶松、油松、刺槐、侧柏、山杏及苹果、梨、桃等经济树种。食肉目犬科的狼、豺、狐;熊科的狗熊;猫科的金钱豹、猞猁;鹿科的林鹿、马麝、褐鹿、跑獐、白唇鹿;鸟纲有雁形目的绿头雁;鸡形目雉科的马鸡、石鸡、红腹锦鸡;雀形目鸦科的喜鹊、麻雀、乌鸦、山雀、雁雀、家燕;爬行纲有鳞目的麻蜥、草蜥、高原蝮、竹叶青、烙铁头、游蛇、赤练蛇等毒蛇;以及有尾目的山溪鲵(小娃娃鱼)等。1.3补偿范围、布局和规模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及武山县的实际情况,补偿生态公益林的布局为渭河两岸的水土保持林和黄土沟壑地区的水土保持林,以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国家级突出为主。7武山县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68.9万亩,实施范围涉及全县15个乡镇、3个国有林场。详见表1-1武山县国家级公益林布局表。8武山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布局表单位面积合计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桦林17038115694614855榆盘28788262261878684咀头21250178827742594鸳鸯20913187652148高楼5432634720163533253山丹2482024820城关2067920679洛门3976439764马力42680391073573滩歌23858209772881龙台442927641665四门16544488494432217温泉3202532025杨河1347162612845沿安93129312南山29865514753713706414054君山12366112951071马河80858085合计689003429700229192301111.4实施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启动来,在省林业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我县相继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成立了管理管护机构,新建管护房、围栏,维修林道,完成历年补植任务,保证了国家级公益林的建设质量,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管护队伍素质和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封、造、管等措施,全县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公益林生态功能逐渐恢复并发挥良好,国家级公益林安全保护体系初步建成。1.4.1主要做法回顾几年来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规范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一)规范制度,确保重点公益林管理依法有序制度的建立是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建设的前提。首先是建立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其次,根据《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修定《武山县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及《武山县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细则》,对全县重点公益林区划、建设和管护等作出了更加科学可行的规定。第三,根据《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武山县实际,修定了《武山县国家级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标准、对象、使用、申拨、核算、监督、检查和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第四,修定了《武山县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细化了护林员招聘、考核、管理。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确保全县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有法可依、有序可循。(二)加强管理,确保国家级公益林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是落实补偿制度的根本,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成败的关键。县林业局与各乡镇、各林场,签订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书。护林10员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实现了“四统一”:即统一着装、统一胸牌证、统一办理手机短号、统一巡山日记本。县公益林工程服务中心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工作不称职的护林员及时清退。另外加大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这些管理措施,确保了各项公益林管护任务的真正落实,形成了“财政管钱,林业管事,县乡管人,护林员管山”的良好管理格局。(三)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我县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的原则贯穿于资金管理的始终,由于机制健全、运作规范,保障了补助资金的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二是采取建立工资账户、张榜公示等公开透明的方法,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补偿基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依据公益林管护大队对公益林管护的检查验收情况、管护人员的出勤情况所出具的通知书,兑现补偿。三是通过采取招标制和政府采购等方式,有效堵塞了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漏洞。四是加大了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1.4.2取得的成效我县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经全县上下4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公益林管护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明显加强。(1)建立了严格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制度。根据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的要求制定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管护核查和绩效考核等办法,确保公益林管护工作规范运行。(2)层层落实了管护责任制。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行政部门责任书,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通过采取资源登记、签订管护合同或协议等方式11实现了国家级公益林的有效管理和保护。(3)建立了公示制度,强化了社会监督。将公益林管护责任人及其管护面积、范围、补助标准、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张榜公布,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4)结合实际,探索试行了不同的管护措施。根据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管护难易程度,总结出我县必须采取专职管护,国家级公益林资源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探索出“三看、一查”的质量检查方法。“三看”,即一看人,看是否落实了护林员并签订了有效的年度管护合同;二看山,看公益林小班是否出现盗伐、滥伐林木以及砍柴、烧炭、采石、修路等违规现象;三看档案,看实施单位公益林管护合同、协议书、验收单、各级责任状、林权证等资料档案是否齐全。“一查”,即查出勤表,了解护林员是否坚持日常巡护,督促其尽职尽责。严格的检查验收,有效地促进了管护质量不断提高。(二)资金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将保证资金
本文标题:201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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