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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伦理第四小组案例讨论我认为有些情况下,死者的精子真的没必要用来进行人工生殖。死者精子应该能作为遗产,非要强求的话,亲属还是有选择怎么处理的权利吧。没孩子的情况下,选择领养孤儿不是挺好的吗?孤儿那么多在孤儿院的,好可怜的。何必浪费那么多资源,精力做什么几率也不算的大的人工生殖。01死者的精子是否可用来进行人工生殖?1试管婴儿精子本身是一个器官移植物,但是对于叶卡捷琳娜来说,小戈沙的出生是她的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在丧夫丧子的情况下,小戈沙的出生无疑让她对生命、对生活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而对于小戈沙来说,叶卡捷琳娜是她最亲的亲人,我们认为他完全可以继承叶卡捷琳娜的所有财产。精子是一个器官移植物,还是一份可继承的遗产?2另外说为了血脉延续的情况下,如果有能力特别是金钱方面的,和能给人工生殖孩子温暖的家,有父爱母爱之类的能力,至少有保证人工孩子在进社会之前,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的能力,那还是可以用来进行人工生殖吧。如果没有那个能力,特别大多数用死者精子做人工生殖的多是死者父母,他们还有多久可活,还有多大的挣钱能力,孩子估计还没独立就又是孤儿了。单精子卵泡浆注射不可以.精子和卵子是一个器官移植物,不是可以继承的财富。它属于身体的一部分,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果精子和卵子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会出现很多社会问题。尹秀云在《如何从医学伦理学角度看待精子和卵子商品化问题》中提到,“一旦社会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地接纳和容忍了精子、卵子的买卖现象,那么作为精子、卵子二者之结合体的胚胎是否也可以商品化呢?如果处于发育阶段、那么有可能成长为人的胚胎是否也可以商品化?如果精子、卵子可以买卖,那么作为人体一部分的血液、肾脏、心脏、肺脏等器官可不可以买卖呢?要想在这些不同的人体部分或产出物之间划出一个明确的界限是比较困难的,而对所有这些无论是人的身体全部还是部分中的任何一个允许商品化的所谓例外的做法,都最终不免要突破人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底线。”维护人的尊严的角度来讲,将精子和卵子商品化是不符合伦理的。精子、卵子是否可以商品化?3合法的.代孕能保障丧失生育能力的夫妇的生育权。生育权是个人的基本权利,“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及其出生间隔的基本人权”受到联合国的肯定。并且,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也能找到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对这一款做扩张性解释,义务相对的就是权利,因此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可见,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范围内,都承认了公民有生育的自由。更具象地解析,即是公民拥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也有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和间隔的自由。因此不孕不育者亦享有生育权,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无法行使。而代孕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帮助不孕不育的夫妇完整地行使这项权利。并且代孕是以委托人提供受精卵为前提的,没有改变生殖的结构,在这一点上和自然生殖没有区别,因此并不违背生殖的自然性。代子母亲是否合法?4同性恋者:如果同性恋者通过人工受精来获得后代,那么这样的孩子出生后只有爸爸或者妈妈,他们在社会上势必会受到歧视;并且生育与婚姻的分离不仅会使正常的家庭“非正常化”,还可能造成维系社会稳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瓦解。家庭中父亲或母亲角色的缺失,会导致孩子成长过程中对自我认知产生错位,从而影响这些“非正常”生育出生孩子的未来生活和身心健康。同性婚姻者是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所不容的。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精神,会破坏家庭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我们可以这样推测,在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成立家庭,也将有越来越多的独生男女在婚姻之外寻求生育子女,照此下去,人们的婚姻观念将日益淡薄。婚姻不再是神圣的人人向往的“殿堂”,而变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虚设架构。同性恋、非婚妇女的人工授精问题?5非婚妇女人工授精:(1)给非婚妇女人工授精生育,一方面是会出现大量的“没爹”的孩子,给传统伦理造成极大冲击,另一方面给控制同源子女带来极大困难,难以防止这些孩子在成年后“近亲”婚姻,直接影响人口素质;(2)我国法律充分保障婚姻中男女的正当生育权利,婚姻不仅具有种族延续功能,而且还有满足人类生理需要的功能,它也是维护正常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如果允许非婚妇女通过人工授精而生育的话,就会有更多的女性选择不婚,这在男女比例已经有些失调的情况下,后果极其严重,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法律对此还缺少规范的情况下,非婚妇女人工授精是一种不好的行为;(3)会对非婚妇女人工授精生育的子女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人格发育畸形甚至严重畸形的比例极高,其违法犯罪率也大大高于正常健全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不仅如此,非婚妇女通过人工授精生育的子女在社会上还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社会舆论压力,使他们的成长环境雪上加霜。这对于孩子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可以医学史上,有文献可查的男性生殖器官移植术,而且就在中国。这次手术是2005年9月在广州军区总医院进行的。接受方是一位44岁的男子,他的生殖器在车祸中受到严重损伤。提供方是一位22岁的已宣布脑死亡的年轻人。这是人类医学史上首例男性生殖器异体移植手术。(以前,虽然有医学机构进行过回植手术和重建手术,且均有成功先例,但异体移植一直未能实现。)手术后,接受者可以正常排尿,也未出现排斥或感染迹象,应该说移植手术本身是成功的。但是遗憾的是,由于接受者及其配偶均对此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在手术后第14天,医生不得不切除了所移植的生殖器。所以说从技术层面来说,生殖器官是可以移植的。生殖器官是否可以移植?6新闻链接→→瑞典女子天生无子宫移植母亲子宫后产子2014-12-0401:23:00来源:新文化报(吉林)大约1个月前,两个婴儿在瑞典顺利降生,成为人类史上头两个在外婆的子宫内孕育成长的幸运儿。一个男宝宝出生体重2.5千克,他的母亲现年29岁,出生时就没有子宫;另一个男宝宝出生体重2.7千克,他的母亲现年34岁,在20多岁时因癌症摘除了子宫。两个母亲先前都接受了子宫移植术,而捐献人是她们的母亲。两个剖腹产宝宝和他们的母亲如今都已出院,健康状况良好。英国生殖学会的阿兰·佩西说,子宫移植术的成熟将对代孕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相比看着另外一个女人为自己代孕,女性更希望自己孕育下一代”。参与接生手术的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胎儿医药学教授亨里克·哈格贝里说,应当为那两名为女儿捐献子宫的母亲致敬,“这绝对是不凡的礼物,这是为女”世界首例“移植子宫”婴儿“文森特“儿付出的最大的努力”。
本文标题:护理伦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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