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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二○一二年十一月1温馨提示请各责任单位认真阅读本手册的内容,详细了解验收程序和要求。当竣工验收出现违法相关规定,质安站将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重新组织竣工验收。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一、核查竣工验收条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确定竣工验收时间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程附件2、市政工程附件3)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组织竣工验收。2、由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程附件2、市政工程附件3),送达“竣工验收联系函”(提前5个工作日,附件4)及“竣工项目审查表”(附件6)。3、核对竣工资料完整性后,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附件5)。二、竣工验收监督质安站对竣工验收的组织机构、验收程序及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商品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还应执行《商品住宅逐套检验核查程序》。(一)验收组织机构检查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②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③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④施工(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⑤其它有关单位(如检测鉴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应与施工许可信息相符②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文件信息相符③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二)验收程序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工程完工后,首先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经勘察、3设计单位检查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后,再由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经初验合格后,最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GD3013)或市政工程《竣工报告》(市政施管-4)2、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5)3、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6)4、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GD3004或市政监-26)5、竣工验收会议程序(三)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监督1、执行标准:①竣工验收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①执行强制性标准检查:重点核查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相关强制性条文,如公共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实施情况、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构造、宿舍建筑的楼梯及走道总宽度,上方有阳台的住宅公共出入口防护、住宅窗台防护措施、门窗工程安全玻璃的使用、铝合金窗的限位及防脱落装置等。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抽查与社会投诉热点、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如《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加4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通知》、《深圳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③主要功能抽查:重点抽查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如防水工程的淋(蓄)水试验、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建筑电气的漏电测试检测或接地电阻测试、通风空调的漏风量测试或温湿度测试等。④观感质量抽查。三、竣工验收通过1、当竣工验收发现问题时,质安站将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者重新组织竣工验收。2、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GD3SZ002。3、符合下列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①竣工验收资料齐全②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③竣工验收程序合法④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4、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5、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及文书等资料提交质安站备查: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GD3015、市政备-1)②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③经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GD3SZ002四、竣工验收备案51、房屋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燃气、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2、质安站将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燃气等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附件附件1、《竣工验收流程图》附件2、《竣工验收资料清单》(房建工程)附件3、《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市政公用工程)附件4、《竣工验收联系函》附件5、《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附件6、《竣工项目审查表》附件7、《竣工验收会议人员签到表》附件8、《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6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框图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工作: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4、监理单位组织初验监理单位邀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5、建设单位提交验收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核查合格后,填写《竣工项目审查表》,该表格应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建设单位向质安站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送达“竣工验收联系函”;质安站核对竣工资料完整性后,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验收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程序、执行标准或评定结果不准确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改正或停止验收。对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要求的质量问题,签发监督文书。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签字盖章确认后,将该报告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送质安站。对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及存在重要的整改内容的项目,监督人员参加复查。9、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三日内,质安站将监督报告送交新区城市建设局。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新区城市建设局备案。9、工程合格7附件2竣工验收资料清单(房建工程)一、基础材料1、竣工验收联系函□2、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3、竣工项目审查表(深建安2003[63]号附件6)□4、竣工验收机构成员名单、资质(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方案□5、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监督申请表、住宅建筑常见质量通病检查报告(本清单说明④)□6、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方案、户型汇总表、户型检查布点示意图(本清单说明④)□7、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二、竣工验收资料8、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GD3014)□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GD3001)□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GD3002)□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GD3003)□1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GD20552SZ)(本清单说明②)□13、《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记录表》、《深圳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结果表》和《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合格证明》(本清单说明④)□14、主要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及检测报告(本清单说明⑤)□注:根据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完成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GD300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6、《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GD3013)(竣工验收现场提交);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GD3010)(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8说明:①、请有关单位按上述顺序整理报送资料原件备查,1-7项除注明外应提交原件存档,8-12项还应提交复印件存档;②、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应含所有分部工程及重要子分部如地基处理、网架、钢结构、幕墙、防水等;③、需要在竣工验收现场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的资料,请有关单位做好准备;④、6项、7项、14项资料为商品住宅逐套检验核查应提交的备查原件资料;⑤、14项主要指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的除基础、主体以外涉及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及检测报告,如装饰工程的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外窗物理性能检测、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检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节能/保温测试等;幕墙工程的建筑幕墙物理性能检测、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等;防水工程的防水涂料/卷材检测、淋/蓄水试验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气开关和导线检测报告、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报告、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记录、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GB50150-2006)等;给排水工程的给排水管材/管件检测报告、水质报告(生活给水系统)、管道/设备的压力试验记录、生活给水系统的清洗、消毒记录;通风与空调工程的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风量和温度测试记录、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等;智能建筑工程的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系统检测调试记录、智能建筑强制性措施条文检测记录等;由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应提交复印件供监督存档;⑥、智能建筑工程单独验收时9-12项应改为下列资料: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智能建筑系统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观感检查验收记录、智能建筑分项(子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智能建筑系统工程验收相关项目结论表。9附件3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市政工程)一、基础材料1、竣工验收联系函□2、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3、竣工项目审查表(深建安2003[63]号7.5)□4、竣工验收机构成员名单、资质及竣工验收方案□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二、竣工验收资料6、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市政附表七)□7、市政工程外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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