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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二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2)工资性津补贴:是指企业发放的各种性质的津贴、补贴。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施工补贴、误餐补贴、节假日(夜间)加班费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高危险工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费等。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2)材料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费和仓储损耗。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费用组成:(1)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7)车辆使用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4、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地转移费以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等。(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培训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5、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由通用施工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通用费用项目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1)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的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梁、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文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墙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为达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2、夜间施工增加费: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3、二次搬运费: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6、施工排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7、施工降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的建筑物的保护。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10、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2)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3)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在等额基本运距范围内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线路(不包括变压器、锅炉等设备、)临时道路以及总长度不超过200米的围墙(篱笆)。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就近地点临时修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所发生的费用,应向建设单位结算。11、企业检验试验费: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12、赶工措施费: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有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13、工程按质论价: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
本文标题:江苏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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