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 (1)
建委办〔2012〕33号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现将《建宁县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4月日建宁县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闽民建[2011]249号),现决定在我县农村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一、指导思想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二、试点范围和工作目标(一)试点范围:各乡(镇)视情选定1—2个条件成熟的村委会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2012年结合村委会换届在各村委会全面推广。(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整合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级监督力量,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农村全覆盖,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机构性质与设置(一)机构性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对村级事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二)机构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4人,具体人数可根据村委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人数由各乡(镇)确定。组成人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监委会成员届满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连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原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由“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履行,不再单设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受村民或村民代表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换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任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成员应符合如下要求:1、本村常住人口,年龄6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财会、管理知识和议事能力。3、热爱集体,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敢于监督。4、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尚未解除或因触犯法律在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的情况;无参加过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情况;无违反信访规定,带头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等。5、非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非村秘书、村报账员等。(四)产生办法:1、候选人的提名:(1)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时已经选举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可直接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2)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由村民代表会议酝酿提出候选人人选,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人选。2、资格审查:提名的候选人由村党支部负责资格审查,确立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3人,正式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核批准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3、选举产生: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成员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后报乡(镇)纪委备案。四、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职责1、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决策进行监督,包括对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3、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公开村集体财务收支、村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收益、享受低保、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情况。4、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复核。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复核盖章的票据,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支出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5、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6、对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监督的其它事项实施监督。(二)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和执行情况。2、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和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3、复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4、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村党支部或乡(镇)党委召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三)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带头遵守法律和村规民约。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3、认真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4、积极参加村党支部、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活动。五、工作程序和制度(一)工作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按以下程序进行:1、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或根据村党支部、乡(镇)党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召开小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确定监督事项。2、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打算。3、监督落实。结合村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情况反馈。通过公开栏公示、召开会议通报、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二)工作制度1、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其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各村集体经济条件,可给予适当的误工、交通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补贴经费和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并列入乡(镇)本级财政预算。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表决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测评。民主评议可同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应认真、如实记录工作情况,以备查阅。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其成员受到恐吓、打击报复,可以向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反映情况,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六、方法步骤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从4月份开始,5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日)。各乡(镇)要成立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各试点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动员会、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舆论,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二)组织选举阶段(2012年4月20日至30日)。各乡(镇)组织各试点村党支部召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人选,或组织动员村民自荐和联名推荐产生候选人人选。在审查候选人资格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制度建设阶段(2012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要对试点村现有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同时要加强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有效开展监督。(四)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5月15日至30日)。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为下步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打好基础。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部署。(二)加强指导管理。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各乡(镇)要深入调研,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指导和管理。要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大胆监督,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肯定表扬,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改进。要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找准工作定位,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工作关系,提高监督的公信力和说服力。要积极探索有效开展监督的方法和途径,提高监督实效。(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标题: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 (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607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