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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招标编号:HNCT2012-041项目名称: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6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17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21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2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招标编号:HNCT2012-04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2、标段一其他要求:(1)提供电缆生产许可证。(2)只接受电缆制造商投标。3、标段二其他要求:(1)提供有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报告。(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只接受高压环网柜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1)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从2012年8月28日~2012年9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缴纳标书款的投标将被拒绝(★)。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3(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澄清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5)招标文件版本以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告的电子文档为准。七、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标段一:壹万陆仟元整;标段二: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以投标人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交款的方式交入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采购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将被拒绝。(3)保证金的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在2012年9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查询到帐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户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帐号:7873018800002412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房联系人:唐浩李思佳邮编:410007电话:135748879170731-84126198传真:0731-84127198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四喜电话:1397492178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284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9楼(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联系人:韩智军电话:0731-8402009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项目项目名称:长沙创芯长沙富景10KV电力工程采购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编号:CSJKQCG-128招标编号:HNCT2012-0412.1采购人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四喜电话:1397492178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房联系人:唐浩李思佳电话:135748879170731-84126198★3.1合格投标人1、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2、标段一其他要求:(1)提供电缆生产许可证。(2)只接受电缆制造商投标。3、标段二其他要求:(1)提供有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报告。(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只接受高压环网柜制造商投标。★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标段一:壹万陆仟元整;标段二:壹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保证金专户。(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在2012年9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查询到帐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开户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银行帐号:78730188000024128★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61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1套(光盘或U盘)。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当日递交,但必须在上午9:00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16.开标程序一、开标现场验证: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核验(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二、评标验证: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并用密封袋单独密封装好(并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型式试验的检验报告(原件)(仅针对标段二)(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仅针对标段二)(6)电缆生产许可证(原件)(仅针对标段一)三、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19.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60%;安装调试合格后再支付货款总额的30%;其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付清。交货时间在中标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运行。交货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26.中标服务费(1)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下浮12%向中标单位收取。(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注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2、标注“★”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件。7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2.6“货物”系指招标邀请中所列的货物。2.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装卸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五)中标后,不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8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本文标题: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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