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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制度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学籍管理制度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考勤制度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教导处。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校务公开制度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是培养祖国接班人的摇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的,也是维护学校稳定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为了确保治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施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的管理模式,确保学校治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防事故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球架灯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2.防盗各处室、办公室及教室下午放学离校后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财务室不得存放现金、支票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3.防火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安全用电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处室、课室、宿舍要注意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裸线,不使用不当型号的保险丝。不许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室内无人要关闭电源,防止电线漏电和短路。发现乱用电者给予处罚。5.防毒实验室的有毒药品和腐蚀易燃药品,必须有专业人员严密保管,严格登记、按使用需要(供实验用或医用)定量安放。化学实验课后剩余的化学药品,化学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回收和妥善处理。食堂厨房除本部门厨工之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入内,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类疾病传播。6.防灾害性天气。大风、暴雨前夕,各处室年级需预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7.防止突发性违法犯罪事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登记,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发生。一旦事发,要见义勇为,设法制止,并报告学校或公安干警处理。8.防交通意外。校外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校;本校车辆出入校门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车辆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在校园内行车转弯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9.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要请示教育局批准方可外出,并征得家长同意,组织带队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10.体育组教师上体育课时,要作好上课的安全保护教育、体育器材的使用准备。慎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11.学校收到上级部门的机密、绝密文件要做好登记,严密保管,慎防丢失。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一、学校将规定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在校时间。二、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建立每节课班级点名制,对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三、对学生在校期间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四、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有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各班主任开学时登记造册上报学校,平时做好学生的记录工作,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五、禁止病、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的剧烈活动。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七、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八、对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向学校汇报。九、通报程序,各任课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十、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一小时内电话报告教育局,两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安全保卫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值班人员夜间巡逻不得少于3次。3、休息时间不得早于凌晨2点。4、巡逻时必须有2人或者2人以上。5、巡逻时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鞋,并带电量充足的手电筒。6、巡逻时必须观察每一层教学楼、厕所、校门、操场。7、每次巡逻必须做好记录。8、发生一般情况应及时做好处理工作。9、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校长汇报,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1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门卫制度传达室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1、传达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2、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3、外来人员进校,值班人员必须“一查二问三登记”。凡联系工作需出示证件。严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闲逛人员进入学校。4、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家长来访、送雨具等,只能在离放学的前5分钟入内。学生放晚学后和节假日一律不准再到校。5、、非学校生活、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门卫人员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6、对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热情开门接待,不作秀、不刁难、不推诿。7、假日期间,凡需要学生来校的,教师一定要先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未经组织,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有事来校要在传达室登记。8、外地推销物资人员必须查验证件,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才准予进入校内。9、发现无理取闹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要及时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10、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值班人员有权查问,记录后方可放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休。学校停课半天的要报区政府批准;停课在一天以上(含一天)要书面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停课三天或三天以上要经区教育局,书面报请省教育厅批准。一、学校安全教育负责人1、不得擅自组织师生春游、旅游等社会活动和带有危险性的劳动。不得擅自停课、提前放学。2、每周对教师布置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教室的卫生,禁止学生玩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3、组织学生安全回家,并作好必要的护送。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时必须组织教师奋力抢救。4、有不法分子到学校侵害(侵权)时,必须立即采取保卫措施,并及时报警,与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取得联系。5、制订学校值日制度,督促值日、值日教师履行工作职责。二、班主任(包括任课教师)1、学生发生意外或突发病时应立即抢救。2、禁止学生食用不卫生的食品。3、组织学生安全回家,按时做好静校工作。4、学生缺席时,应立即搞清缺席原因。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6、早自修、上课、课外活动中,不得擅自离岗。7、不得叫学生为教师办私事。8、不得叫学生做有危险性的事。9、教育学生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不乱跳、不乱爬、不乱推关门、不乱投掷物品,不拥挤。10、教育学生遵守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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