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木地板行业法律风险防范(ppt15)(精)
法律风险防范王律师二〇一〇年六月法律风险防范之重要性GE业务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杰克·韦尔奇杰克·韦尔奇目录合同签订常识1案例分析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3签订合同常识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1、法人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级资质证明等2、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常识二、合同内容审核1、供货连安装合同1)、各方代表具体人选权限2)、合同价款的性质(暂定价或可调价、固定单位或固定总价);价款的调整条件和方法;价款调整的依据;固定总价时的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固定单价时的工程量调整依据、计量方法及适用单位;是否包括辅料、损耗等;发票问题3)、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4)、合同工期的定义: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的定义、确认程序和时限;工期顺延的条件和确认程序;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5)、质量标准、质量争议的处理方式和质量违约责任;6)、工程签证的条件、形式及确认程序;签订合同常识7)、竣工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性质、程序;竣工资料的内容、份数、提交时限和违约责任;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任;8)、成品保护方面9)、竣工结算的依据、结算的期限、程序和审核费用的承担方式;逾期审核的违约责任等;10)、各方互为履约担保的内容:发包人支付担保的方式,逾期付款的处理;承包人履约担保的方式、工期质量违约时的处理;分包支付、工资支付担保的形式和处理方式;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返还条件、期限;11)、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条件、确认和处理程序;违约责任;12)、争议解决,管辖问题13)、盖章、签字、日期签订合同常识2、安装合同1)、资质审核2)、安装的标准、工期、损耗3)、安装人员工资支付方面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签订合同常识3、采购合同1)、质量、交货期限、运输2)、保修3)、违约责任——逾期交货、质量问题4)、争议管辖签订合同常识三、现有签订合同存在的问题1、主体方面——无对方基本“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签订,无授权委托书2、签证方面——签证人未在合同中进行授权3、签字、日期方面案例分析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6月26日对“元一名城”22#楼房签订了一份《木地板供货安装协议书》,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5天竣工;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并结算完毕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一年。原告于2007年7月27日按质按量完工,并交付验收合格,被告对工程的数量、价格进行了确认,确认工程款为34832元。被告一直未支付工程款,2009年6月1日原告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支付工程款34832元及其利息。法院判决:被告应给付原告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案例分析2006年8月9日,美涂三旗公司与黑龙江安装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书,约定由美涂三期公司承揽北京市地铁5号线立水桥车站防火涂料喷涂及金属氟碳喷涂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立水桥车站,约定总价为684500元,同时约定该工程为包干工程量,按照钢结构实际防火面积计算平米数,并按照美涂三旗公司开具给黑龙江安装公司的工程结算单结算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根据美涂三旗公司开具给黑龙江安装公司的工程结算单,该工程款总计为715120元,但黑龙江安装公司一直拖欠美涂三旗公司工程款515120元至今未付,为此美涂三旗公司特向法院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美涂三旗公司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1、判令黑龙江安装公司给付工程款515120元;2、判令黑龙江安装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黑龙江安装公司在辩称:1、此工程到目前为止存在质量问题,故美涂三旗公司必须要进行维修,达到业主的验收标准。2、到目前为止,美涂三旗公司的施工资料不完整,美涂三旗公司应将完成的竣工资料交于黑龙江安装公司,经业主审查。3、美涂三旗公司应承担项目中已经发生的但美涂三旗公司未进行扣除的费用(即脚手架的使用费、电费)。行业相关法律主要法律及行业标准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5、《实木复合地板》(GB/T18103-2000)6、《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1999)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行业相关法律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3、《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14、《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行业相关法律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谢谢
本文标题:木地板行业法律风险防范(ppt15)(精)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896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