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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按照中心统一调派,必须24小时在站值班,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需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站,按照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手续。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观测本站所有需观测的项目,不得迟测、缺测,观测时认真读数、现场记录,发现数据异常,及时进行甄别,并说明原因,观测后及时完成摘录、计算、整理、点图等第一道工序。每日8时进行人工与遥测水位对比观测并检查遥测水位计运转是否正常,每日18时或20时必须人工加测水位一次。三、随时检查雨量水位等遥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安排人员做好维护。有测船的站每日须清理一次,保持测船整洁。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填记好工作日志,记录当日的出勤、工作情况;记录当日发生的与本站工作相关的事情;负责打扫整理室内外卫生;看护各种野外测验设施;及时接听和转达电话内容;做好临时性接待工作。
本文标题:水文站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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