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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2018年03月一、土地调查土地调查:主要的法律法规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是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土地调查:内容与方法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目的与任务土地调查:调查体系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土地调查:调查范围二、一调、二调的开展及三调的必要性、紧迫性(一)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一)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一)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又称土地详查,于1984年5月开始,1997年底完成,历时13年,调动50多万调查人员,基本摸清了城乡土地权属、面积和分布情况,获得了近百万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籍图,摸清了家底,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数据不实、权属不清的被动局面,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土地管理及时提供了新依据。(一)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开展,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调查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为中央宏观决策和制定战略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地方政府准确把握土地资源形势和编制各类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提供了重要基础。二次调查部署启动。国发〔2006〕38号文件二次调查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09年11月24日,李克强同志听取二次调查阶段性成果汇报,充分肯定调查工作。15(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9月20日,习近平同志到国土资源部调研时,对二次调查成果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6(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3年9月4日,张高丽同志听取二次调查工作汇报,对成果汇报提出要求。17(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3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次调查情况汇报。2013年1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二次调查情况汇报。2013年12月3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二次调查情况汇报。2013年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二次调查成果。18(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新时代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事关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全局,是国土资源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等决策的重要举措。(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法定职责《土地管理法》第27条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调查条例》第6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了开展三次土地调查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份内职责和本职工作。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启动,形成了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按照法定调查间隔,形成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的调查数据,就是我们当前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3.现实需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及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保护、生态退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将全面铺开,各行各业对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而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已不能全面、充分地满足各方的新需求和适应各项管理的新需要。目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已修订完成,重点针对湿地、新兴产业用地进行完善,这也亟需通过开展三次土地调查,形成新分类体系下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切实满足相关管理需要。因此,适时开展三次土地调查,准确掌握各类土地资源底数,既能为中央宏观决策、战略规划制定提供必要支撑,更能在国土资源管理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等重大改革中赢得主动。(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4.定位准确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部署开展了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第三次农业普查、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其中一些内容涉及土地资源状况,但均未形成完整统一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成果,更不能代替开展三次土地调查。三次土地调查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开展的全面调查,具有综合性、基础性、控制性的特点,覆盖全国各业各类土地资源,调查面积总体控制,采用统一的土地分类,其他调查多是专项调查,仅针对特定资源类型,调查范围是开放的,不同调查的范围有所重叠,分类指标也各不相同。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来看,三次土地调查开展的也是一项特定调查,包括了基本农田调查、闲置地调查等专项调查任务,在地类设定上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地类认定贯彻了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耕地、建设用地等主要地类的认定充分体现着严格保护耕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理念,地类调查成果是国土资源所有管理的基础依据。(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时机适宜《土地管理法》第29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2020年前,国家层面将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部层面也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能及时查清最新的全国国土资源家底、提供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必将为规划编制、政策制订和科学决策提供强力支撑。(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一)三调的定位、原则和任务(一)三调的定位、原则和任务ü一是必须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作为调查目标和调查任务,确保调查成果能满足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ü二是必须突出新科技新成果应用,改变传统的调查模式和调查方法,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天遥感数据,全面应用“互联网+”核查技术。ü三是必须突出数据成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杜绝调查过程的人为干预,采用“国家进行内业预利、地方开展外业核查举证”的调查新模式,增强国家层面的整体掌控。ü四是必须满足多用途调查需求,调查内容要兼顾部门各自需求,调查过程请各有关部门实质参与,调查结果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发布。ü五是必须突出三次土地调查的顶层设计。要进一步修改细化三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方案)和《技术规程》。关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要与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同时部署、两条线并行开展,而且要重点突出全国“等”的内容,以满足耕地异地占补平衡和对各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需要;关于《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可待三次土地调查中进一步完善后再出台。目前,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仍按现有规程来组织实施。(一)五个必须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定位ü①充分利用技术进步的成果,继承和发展现有调查工作;ü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湿地保护等工作的需要,丰富和补充调查工作;ü③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细化和完善调查工作。ü总体思路是:三次土地调查是对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交更调查“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没有内容的添加”,即按照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现有土地调查内容作适度细化,对相关地类的自然和管理属性信息作进一步丰富和显化。(一)定位三次调查总体原则:ü①对于三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在大的方面可以积极拓展、逐步细化;但对小的方面和比较超前的工作安排,需要综合取舍,做好平衡。ü②土地调查技术和调查机制等日趋成熟,三次土地调查面临的工作背景和技术条件等大形势与上次调查有所不同,难度和结果基本可以预估、预控,因此三次土地调查要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调查成果倒排时间,以时间为控制,在确保能如期高质量完成的前提下,科学估算工作量、合理确定调查任务。ü③随着调查技术的提高和遥感数据源增多,调查成本总体呈下降趋势,三次土地调查的总体预算不宜高于二次土地调查。(国家层面)(一)原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用用地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三项调查、一项建设、一项汇总(一)任务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等各类管理信息,结合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二)三调与一调、二调的对比(二)三调与一调、二调的对比(二)三调与二调的对比地方自由裁量权小/业务更重要城乡一体/地类更细/精度更高专项调查:自然资源、耕地细化、批而未用土地、耕地质量等别等用途更广/共享/服务于生态文明1980西安大地坐标系二次调查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坐标系三次调查(二)三调与二调的对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成图比例尺以1:10000比例尺为主,部分山地、草原、沙漠等地区可采用1:50000比例尺,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可根据需要采用1:5000或1:2000等比例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不低于1:5000比例尺,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可根据需要采用1:2000。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1:2000比例尺,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可采用1:5000比例尺。调查比例尺二、三调与二调的区别(二)三调与二调的对比200㎡400㎡1500㎡600㎡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其他地类。调查精度(二)三调与二调的对比(二)三调与一调、二调的对比ü调查基本靠走面积基本靠量(求积仪/计算机扫描计算)管理基本靠图统计基本靠汇一调:走/量/图/汇调查结合内业勾和外业调(高分影像/PDA,内外业衔接)强调:勾/调/核/库/统的一致性用国家和省级核查、数据库汇总将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贯穿始终二调:勾/调/核/库/统(内外业一体衔接)提:国家不一致图斑/地方自主提取图斑融:不一致图斑与各类管理要素融合控:国家和省的控制下调查(代替了核查)证:外调/决策/举证一体化联动的调查举证模式三调:提/融/控/证(可控内外业一体化)(三)新技术、新特点、重难点、技术手段、新要求(三)新技术、新特点、重难点、技术手段(三)新技术、新特点、重难点、技术手段新技术重难点主要特点技术手段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技术内外业一体化调查技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城乡一体化数据库采用新土地分类体系消除线状(零星)地物细化耕地调查完善建设用地调查增加属性细化标注城乡土地调查一体化管理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线状地物图斑化偏移纠正处理图斑调查举证提:不一致信息图斑提取融:权属与土地利用数据融合控:国家和省的控制下调查证:外调/决策/举证一体化联动的调查举证模式(三)新技术:采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GB/T21010―2017将二调的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增加至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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