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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彭宇案到小悦悦,试论我们社会如何才能远离冷漠自从南京彭宇案被媒体炒爆以后,各地也陆续出现类似案件,诸如天津许云鹤。这些悲哀的案件激起民众极大愤慨,原本甚是肤浅抑或不值一提的“扶与不扶”问题成了社会讨论的热门话题。伴随着卫生部出台《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热烈的讨论貌似有了结果,先打“110、120”初步成了大家共识。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2011年10月13日下午,2岁女童悦悦在佛山广佛五金城连遭两车碾轧,直到被陈贤妹救起,悦悦熬过了387秒。在这段时间里,18名路人经过,但没人伸出援手犹太作家威塞尔先生曾说:美的反面不是丑,是冷漠;信仰的反面不是异端,是冷漠;生命的反面不是死亡,是冷漠13亿人-18人=13亿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中国路人。“我”能做到多一分热诚,一点关心吗人们往往把社会的冷漠、人与人间的互不关心,把悲剧面前人们的无动于衷,归咎于社会风气的败坏,以及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的负面作用,这些并非没有道理,但任何社会、任何风气,都是从一个个“我”开始构建的,倘若每个人面临类似情况时,都能首先要求“我”多一份热诚,多一点关心,那么即使社会风气不能就此得到根本扭转,体制弊端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改变,也仍然会让遗憾和悲剧少一点。中国人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莫谈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阴暗心理的形成,盖因缺乏人权之保障也。蝼蚁尚且偷生避死,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哉。———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分析中国人的冷漠症究其症结,不过是“行善有风险”,出手不得不谨慎。将道德流失归咎于“世态使然”,是公众一贯的逻辑转化。“彭宇案”殷鉴在前,“做好事遭恶报”,谁还敢冒险救人?(佘宗明小悦悦案的人性冷漠一边是路人漠然而去,一边是好心人被诬陷,当今社会的公共道德良知再次被严厉拷问。如何避免类似道德悲剧重演?如何保证好心人行善“零风险”?我个人的观点是我们不仅要赞扬陈贤妹这样的典型,我们也要以她的行为来感化像那18个路人一样的人,而不是拿陈贤妹的行为境界来打击、鄙视另一类人(包括路人与事后说陈贤妹是为出名而挺身而出的人),包括陈贤妹在内都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一员,在这个点上是平等的。广东佛山市2岁女童在18名路人的漠视中濒临死亡的消息,如今已经发酵为一场对人性冷漠、道德沦丧的大讨论。对于见死不救,道义上的批判固然不可少,但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其良好规范的建立,则不仅仅仰赖于道德的建构,社会体制保障的健全才是我们勇于突破心障,奉献爱心的基石。经由“彭玉案”、“许云鹤案”、如皋司机救人被诬案,再到前不久的“小悦悦”事件,我们也可以窥斑知豹,类似事件其实也暗含一定的“必然性”――不是说人情必然淡薄、人心必然冷漠、道德必然稀缺,而是说,法律和制度失当,必然导致道德滑坡、社会冷漠。尽管我们常说,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法律固然无法控制人的心性,却可以影响道德环境和氛围。此前,“彭宇案”、“许云鹤案”等见义勇为争议案件,其判决非但没有彰显法律对见义勇为的褒扬和鼓励,反而倾向于让见义勇为者面临承担“肇事责任”的风险。可想而知,这会给公众带来怎样的心理暗示,又会对公众的道德取向和行为法则造成怎样的颠覆。事实上,小悦悦事件,两次交通肇事逃逸是确认的。第一个死机为自己辩护称当时下雨,雨落到市场店铺顶上噪音很大,导致视线不好,也没有听到小孩的哭声,以外是自己压到了东西,也是因为下雨没有下车看就走了。我觉得司机没有意识到可能撞到人的可能性很小,但普通人难以了解细节,事情更应该有公安部门来做详细调查,经过法院审判来判断。第二个司机,从录像看,没有任何减速和变线,没有意识到撞到人而以为是路面不平造成颠簸的可能比较大。任何司机看到前面有人都不会直接压过去的。当然,没有看到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承担责任,至少有疏忽的问题。而那么多的路人没有直接对小悦悦施救,更主要的是出于担心惹上麻烦,不敢直接碰到受害人,对于重伤人员的施救,确实需要专业人员。录像并没有表明没有人报警或者叫救护车。更多的人是不敢在现场报警或者叫救护车,不想使用自己的电话拨打报警电话,也可能是以为已经有人报了警等等。警察也确实在事后很快赶到了现场。其实这一切都只能是借口和推论,但确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是部分普通人的真实想法。现在又有一种观点认为小悦悦的事故主要责任在监护人,我同意。毕竟事件的起因是2岁的女孩自己停留在马路中间。这个行为曾经是安全的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从小悦悦事件,使我们看到了路人的冷漠,道德丧失,每个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谁愿意“多管闲事”呢?反而是拾荒的阿姨给我们上了一堂“道德课”我愿意原谅那18个路人,就算有人真的是故意视而不见吧,那也是被事前的许多发生的案例判给吓的。当彭宇案45876.6元罚款。天津的许霆林赔偿10万元;南京法院宣判扶救跌倒老人的青年有罪的法锤落地,已经明白无误地警告了后来人:“谁要学雷锋做好事,谁就有罪。”路人只是不愿意惹祸上身而已,他们看得多了听得多了,不得不将自己火热的内心用冷漠的外壳包裹起来,他们有自己的家庭、事业,他们不想伤害谁,只求躲避无谓的伤害。小悦悦事情发生,大家和社会舆论一致谴责社会的人情冷漠,但是仅仅这样有意义吗?能够制止社会的继续冷漠吗?!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道德扶老爱幼,但是也不能无视自己身边的亲人的感受,我们还不富裕,高额伤害医疗费用,还有精神补贴没完没了源源不断费用,会使我们的一生蒙上阴影,自己的父母,孩子妻子上学就业都会受到影响,甚至会改变一生,我们无法无视这些,经济上无法承受这些,还有社会道德的谴责,会使我们“流血又流泪”。不是我们冷漠,是法律之失真的让做好人举步维艰,那么我们便只能被动接受,苟且的活在冷漠世界里,直到法律完善!原因社会“看客心态”的复萌,或多或少与转型期心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有莫大关系。“彭宇案”和“小悦悦案”的发生归咎于中国的现行法律,首先是法官判案时的草率性和主观性,导致人们不敢站出来帮助受难的人;另外,中国缺乏针对见义勇为的法律来保护那些帮助陌生人的好心人,导致人们不敢做好事。因此有不少人提出从法律的高度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交通事故和人身事故赔偿为什么那么可怕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10万左右,商业险中的三者是车主自己选择的,可买可不买,最高赔偿额通常是10-50万,我了解最高可以投到100万,但普通车投保过高有可能不被接受,而且中国社会的保险意识不强,只买交强险的车很多。而目前社会通常死一个人赔偿是40多万,伤一个人的赔偿因医疗和康复费用不同而不同,达到100万也不算稀奇。而这部分医疗费用是不能指望医疗保险的。而北京去年的平均年薪为5万,扣除各种社会保险和税费后不超过4万。这就意味着,保险最多只能负担一个人死亡的赔偿,如果出现重伤或者多人死亡的事件,就意味着要用10年,20年甚至一辈子的工资去赔偿。这样看来,车主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担心也是有原因。最主要的还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交通事故基金形同虚设。对18人的态度他们胆小懦弱怕给自己添麻烦我们在谴责路人“冷漠”、“麻木不仁”的同时,更应谴责导致路人害怕救人后反遭诬陷和冤枉的这个“病态社会”!在自责、反省之后,我们这个社会就应该采取实际行动,通过法治制度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敢于“刮骨疗伤”,逐步医治好我们这个社会的“缺德病”,弘扬良好社会公德,要为施救者“撑腰”。唯有这个社会变好了,人人各司其职,各安其分,我们这个社会才会真正和谐,人民才会真正幸福,我们才能活得有尊严!特别是“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判决的导向,更让人救助他人心存害怕,这能都怪这18个路人吗?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谈方则表示,要重建人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呼唤每个人守护自己的道德底线,而不是指责社会不公平,指责18个冷漠路人,每个人都要反思自己是否今后能在类似状况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反思事件背后的原因,与会者普遍认为,事件折射出的社会深层次原因非18个“陌路人”所能承担。7分钟中有18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19日,广东省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反思事件背后的原因,与会者普遍认为,事件折射出的社会深层次原因非18个“陌路人”所能承担。请大家对这次事件中那“18路人”给予一定的宽容,他们是无奈的,他们对小悦悦死亡的结果我相信也是痛心的。原谅与宽容本就是一种爱的教育,所以又何必苦苦的去谴责与埋怨呢?“旁观者效应更有社会学家指出,路人的冷漠并不全部是由于道德退步,同时还有着社会学意义上的原因。那就是“旁观者越多,人的责任感越弱”。(当今飞速发展的传媒。给我们抨击假丑恶的机会,给我们认清低俗与坏的事情的本质的机会。当网友大声谴责他们冷血的时候,请想一想如果在场的是你,你会毫不犹豫的去救她么?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社会洗礼,和流年的变迁之后。你会无所顾忌的去救她么?或许你会陷入那么一点点的犹豫。而这个犹豫其实便是整个中国的犹豫!)彭宇案的负面影响,而在这之前,已经发生过南京彭宇案以及天津许云鹤案等见义勇为却被反咬的典型事例。我国人之优良道德乃几千年传承至今,但四年前的“彭宇案”引发的蝴蝶效应可谓使我国道德之标准倒退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见义勇为却要负出沉重的代价…我想国人当时在为彭宇这位善良的年轻小伙感到同情的同时,也在更深的一步去考量着自身吧,到底这个好人当还是不当?且这几年来,一系列的“好人被赔偿”案件屡屡出现在国人眼前,道德成本加重…好人难当的道德思维渐渐深植我们心中。小日本给我们的答案是这样的:“中国只顾经济的高速发展,确忽视了道德建设,中国这样是得不到尊重的。如果满天下尽是南京彭宇案的不公,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常常流血又流泪,冷漠将只能像传染菌一样,越传越大,越传越危险。因此,我们不得不既叩问内心,也叩问制度。彭宇案与社会冷漠很多人说到社会冷漠,就想到彭宇案。很多冷漠的人,也以彭宇案为借口,担心自己成为彭宇,因为做好事儿受牵连。我同意彭宇案是个很差的案例。既然没有证据证明是彭宇碰撞老太太导致她跌倒受伤,就不应该判彭宇赔偿40%。如果老太太真有经济上的困难,也应该有社会保障系统来承担。人们总是为自己的冷漠找借口,便总是找来彭宇案说事,而对更好的做法,好的案例视而不见。【原始版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老太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同样是在等车的彭宇看见老太摔倒,将其扶起,并在其家人到场后一起将老太送往医院。不巧的是老太的摔倒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将彭宇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王浩做出的一审判决,认为“从常理上分析,其(彭宇)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到原告的人,而不是仅仅好心相扶。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做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由此认定彭宇与徐寿兰相撞,虽然双方均无过错,但应按照公平责任合理分担损失,彭宇补偿徐寿兰损失的40%,共计4.5万多元。【天津版彭宇案】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车主出于好心上前搀扶帮忙,却引来王老太的状告。一审下来许云鹤被判赔偿10万元。判决后,许云鹤说“我要的是还我清白,证明我与老太太受伤无关。”准备再次走上法庭的被告车主许云鹤对天津网记者说,“我是看她摔倒好心想帮她,却反被诬陷,之前比较气愤,现在更多的是无奈。”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许云鹤在事发时曾花费3000元为汽车做鉴定,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津HAK206号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作为许云鹤最有利的证据,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认为
本文标题:从彭宇案到小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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