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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2011—2015)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11年月日合伙人会议通过,2011年月日公布实施)目录序言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三章业务发展规划第一节诉讼业务及其专门化第二节顾问单位法律服务第三节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第四章服务模式调整规划第五章内部管理规划第六章团队建设规划第七章文化建设规划结语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2011—2015)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11年月日合伙人会议通过,2011年月日公布实施)序言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业界资深律师同仁组建的、合伙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从二〇〇六年建所至今,风雨兼程,走过了五年的发展里程。本所现有执业律师23名,其中合伙人6名;聘用律师7名;辅助人员10名。所内荟萃了一批从业十几年、在当地业界知名的学者型、专家型律师。本所是淄博市首家采用合伙人资源共享、案件和顾问单位统一调配、分配基本平均、法律服务全程监控、真正意义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全所同仁的共同努力,五年来事务所的规模由小变大,服务能力由弱变强,法律服务市场份额由少到多,法律服务的领域由窄变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取得了社会和同行业的广泛认同,二〇〇九年本所被评为淄博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二〇一〇年业务总收费达到500万元。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五年来,与自己比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长足的进步;但与优秀的其他兄弟律师事务所比还存在诸多差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为把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建成淄博一流、山东知名、全国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律师事务所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合伙人会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章程》,秉承“忠恕、协和、感恩、共享”的办所宗旨和发展理念,编制本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一五规划”),做为全体成涛律师和工作人员未来五年的行动指南和决策依据。第一章指导思想“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淄博市司法局和省市律师协会的总体要求,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事务所工作全局,以“忠恕、协和、感恩、共享”为宗旨,以专业化、团队化、公司化建设为导向,转变发展理念,调整服务模式,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倡导高端法律服务和常规法律服务并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教学科研与法律实务并重,将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法律人才荟萃、优势专业突出的综合性、教学科研型律师事务所。第二章工作目标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一五规划”时期我所的工作目标是:一、品牌建设。到“一五规划”结束时,力争使本所成为淄博市一流、山东省知名、全国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使本所在三至五个个优势领域、五至十名资深律师在山东省业界具有相当知名度。二、团队建设。广纳贤才,平均每年专职律师人数净增加不少于6人,到“一五规划”结束时,争取使本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60人以上,辅助人员不少于20人。三、专业化建设。形成五至八个专业化服务小团队,使超过80%以上的律师加入到这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团队中来。四、公司化建设。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所实际的公司化发展道路。五、业务目标。律师事务所收费年均增长不低于35%,到2015年收费达到2200万以上;人均收费年均增长不低于20%,到2015年人均收费达到55万元以上;顾问单位保有量年均增长不低于25%,到2015年顾问单位总数达到260家以上。六、文化建设。以“忠恕、协和、感恩、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宗旨,以人本思想为核心,以勤勉尽责、客户满意为标尺,构建独具特色的成涛律师文化。第三章业务发展规划“一五规划”时期,成涛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确立“常规业务与高端业务并重,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兼顾”的业务拓展思路,立足常规业务,带动高端业务;立足诉讼业务,拓展非诉业务;以深化和挖掘顾问单位法律服务为中心,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探索专业化、团队化、公司化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在提高律师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强化服务营销,实现全所业务总量持续、快速、良性增长。第一节诉讼业务及其专门化根据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多年经验,诉讼业务几乎是每一位律师成长的必由之路,诉讼业务不仅是每一位律师同仁的基本功,同时也是大多数律师开拓顾问单位和非诉讼业务的敲门砖。因此,一五规划时期我所并不放弃诉讼业务这片传统阵地。有条件的律师,可以选择以顾问单位服务和非诉业务为主的专业化法律服务方向;相当数量的律师仍然会沿袭诉讼业务和少量顾问单位服务为主的常规法律服务方向。但是,律师事务所同时倡导那些以常规诉讼业务和少量顾问单位服务为主的律师,也要在其常规法律服务领域寻找两至三个专门方向,也就是做到常规法律服务的专门化。在此同时,律师事务所将会引导这些从事常规法律服务的律师同仁,利用常规法律服务这块敲门砖,逐步敲开顾问单位和非诉业务的“大门”,向从事高端法律服务和专业化服务的律师团队靠拢。律师事务所将通过持续举办律师论坛、引进专家培训、增加外出培训、完善所内团队化法律服务支持平台和业务指导平台等举措,提高律师同仁的法律素养、办案技巧、协调能力和开拓能力,使年轻律师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常规业务领域取得较快进步,并尽快找准自己的专门化方向,逐步熟悉非诉讼业务的领域范围和入门路径。第二节顾问单位法律服务根据我所2010年业务统计,从全所来看,来自于顾问单位的业务收费(包括顾问单位年费和来自于顾问单位的其他业务收费)在当年律师事务所总收费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72%。这项统计数据表明,我所顾问单位服务在业务总量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三分之二,顾问单位服务业已成为我所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因此,未来五年,顾问单位开拓和服务仍将是我所业务发展的重点。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本地区执业律师人数的逐年增加,法律服务市场的无序化竞争愈演愈烈。不少兄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同仁都把目光描准顾问单位这片肥沃的法律服务领域,致使“跑马圈地”、“广种薄收”成为不少兄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同仁抢占顾问单位的座右铭,从而导致压低顾问单位收费的恶性竞争现象屡屡发生。这种无序化恶性竞争,成为每一位希望通过勤勉尽责、优化服务来开拓顾问单位律师的绊脚石。针对上述局面,在一五规划期间,成涛律师事务所确立“以优质高效顾问服务带动新的顾问单位和非诉业务的开拓,对现有顾问单位加大服务深度、拓展服务领域、挖掘服务潜力”为开拓原则,实现对顾问单位的深度、优质、高效服务。未来五年,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实施强有力的营销战略、加大开拓投入、深化和调整对顾问单位的服务模式、指导顾问单位建立全方位的风控体系、引导和培育顾问单位非诉业务的消费习惯、新法律法规速递、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等手段,在确保现有顾问单位数量、服务质量的同时提高现有顾问单位的服务年费,继之开拓一批在本地区举足轻重的拳头企业成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三节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非诉业务和专业化的问题在律师业界已经讨论了好多年,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能把非诉业务和专业化都做好的律师事务所则少之又少。无庸质疑,非诉业务能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带来丰厚的回报,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与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相比来自社会的压力也相对较小,面对律师业竞争加剧的大趋势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差异化的优势,这些都是非诉业务吸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原因所在。专业化其实是与非诉业务相伴生的。离开了非诉业务的专业化,与其说是专业化,倒不如说是律师常规法律业务的专门化,如刑事辩护律师、保险服务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争议律师等。非诉业务也有高端和常规之分。常规业务的专业化如一般顾问单位服务,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法律咨询,代书,律师见证,工商、税务代理,商标、知识产权代理等;高端的非诉业务包括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公司上市、资本运作、房地产项目的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业务等。“一五规划”所指的非诉业务,主要是指高端的非诉业务。高端的非诉业务在我们当地发展迟缓,主要受限于客户对非诉业务的消费习惯,也就是说,本地客户不习惯于支付与非诉业务等值的高额律师费。从而导致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虽然可能做了大量非诉业务,但是却拿不到等值的高额回报。这一状况是造成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在本地区快速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虽然存在上述不利于我们开展非诉业务的因素,但是我所仍要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开日益加剧的低层次竞争,发挥我所的人才优势和非诉业务优势,占领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同时,在部分非诉专业领域异军突起、赢得社会和客户的广泛认同,也是律师事务所能够成就自己品牌的必由之路。如果继续沿袭低层次竞争的老路,我们势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一样,在激烈的法律市场竞争中沦为平庸化、低层次、维持生存或难以生存的局面,最后被淹没在大家都一样属于“万金油”的汪洋大海之中。基于上述认识,一五规划确立我所高端业务与常规业务并重,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兼顾的发展原则,通过自发组织、自由组合的方式,由具有专业化、非诉业务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牵头组建非诉业务的专业团队,先试点,后推广。让一批具有专业化、非诉业务服务素质,具有走专业化、非诉业务强烈意愿的律师脱颖而出,实现我所专业化服务和非诉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五年,我所非诉业务的专业方向确定为房地产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证券法律服务、企业风控法律服务和国际民商事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加大支持平台的服务力度,倡导和鼓励自发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鼓励律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引导和培育本地客户的消费习惯,提高非诉业务的服务质量,完善非诉业务的收费谈判技巧,确保非诉业务和专业化建设在规划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第四章服务模式调整规划服务模式是一个复杂、多层面的问题。本规划中所指服务模式的调整,主要是指把我所原来以“单兵作战”为主的法律服务模式调整为以“团队化服务”为主的法律服务模式;由对顾问单位“平面化、浅层次”的服务模式调整为“立体的、深层次”的服务模式。毋庸置疑,“单兵作战”的服务模式和对顾问单位“平面化、浅层次”的服务模式是我所成立初期所采取的主要方法。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情况的变化,继续沿用旧的服务模式已经不适应律师事务所长足发展的需要;继续沿用旧的服务模式也无法实现本规划所制定的发展目标。因此,律师事务所倡导和鼓励,通过自发组建、自由组合建立有三至五人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经过一至两年的摸索和试验,三年左右的运行,实现服务模式由“单兵作战”到“团队化服务”的调整。到规划末,争取组建五至八个专业服务团队。同时,律师事务所正在加紧讨论、起草关于调整顾问单位服务模式的细则,该细则出台后将马上组织实施,到规划末使顾问单位服务模式实现由“平面化、浅层次”服务模式到“立体化、深层次”服务模式的调整。第五章内部管理规划律师业与执业医师一样在国际上号称自由职业,其执业方式和职业定位决定了律师业是一个自由度比较高的职业,这是事实。但是律师业的较高自由度,只是就处理法律事务和个人时间的支配等方面而言的,并非是说律师个人就可以不讲规则,我行我素。同时,与律师业高自由度同时并存的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严格自律。前几年,我所在内部管理上走过了松、紧、松三个时期,也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一五”时期,我所将坚持“外松内紧、自治与自律并重”的内部管理原则,在保证律师个人执业自由度的前提下,强化内部管理和律师自律,使每个律师同仁都能分享一个良好的内部执业环境。主要措施:第一,强化行政管理。律师事务所决定,尽快聘任一位专职从事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的行政主管。该人选应当是一个具有丰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强烈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熟悉法律服务事务、原则性和灵活性兼具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该项举措,必将使负有管理职责的律师能够最大限度地摆脱繁琐行政事务的束缚,拿出更多时间带领大家拓展案源和顾问单位,集中力量组织、参与团队化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使各种学习培训和律师论坛的日常化成为可能,腾出时间和精力把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的传、帮、带做得更好。第二,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在“一五规划”出台
本文标题: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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