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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世官制科举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察举制一、世官制时代(夏商建立,西周鼎盛,春秋战国衰落)夏商周:1.世卿世禄制:夏,商由于“亲贵合一”,“大人世及以礼”的世卿世禄原则的存在,还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选官制度。西周时期,在官吏选择上突出了宗法制的原则,实行的主要仍是世卿世禄制。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2.选贡士制:夏商周三代,为补充世卿世禄制,为没有继承权的嫡子和庶子提供了入仕机会。学在官府。3.特例:伊尹等春秋战国:“明贤”任能思想萌芽发展,选官制度有了一系列的创举。1.荐举制:“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上层士人大量流入民间,教育开始普及。此外,新兴的统治者为了提升实力,不再按照血统来册封官员,而是根据能力授官封爵。这样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种选官制度——荐举制。主要包括制度荐举、自荐和他人荐举。①制度荐举:春秋时,已有通过基层逐级察举,由地方官向国君推荐人才的制度。战国时,地方官在年终上计时,必须向中央推荐一定数额的人才,经过国君或有关部门的考核而授予官职,后来演变为察举。②自荐:游说、上书君主或凭一己之长自荐。代表人物苏秦,张仪,商鞅,吴起等。西汉对这种游说形式在制度上予以肯定,充许吏民直接上书公车司马门(皇宫的南阙门),由大臣评判上书内容的质量,以及识见的高低和可行性大小,然后作出初步评定,有区别地奏告皇帝。自荐须再经过实际工作的考验,方能决定任用与否或如何使用。东汉时,自荐式的仕途渐渐为世家所不齿。魏晋南北朝时,更趋于没落。隋唐以后,上书自荐往往仅作为君主“善政”的点缀,遇有天灾地变,君主下诏求直言,而直言上书的人也未必能够进入仕途,弄不好还会危及身家性命。上书自荐的人数减少,以此得官不易,自荐成为狭窄的险途。③私人荐举:私人荐举是臣属们以个人名义向君主举荐人才,亦称保举制,是历史上实行最久且制度化的人才选拔方法。私人荐举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适应选贤任能的需要而产生。例子:鲍叔牙向齐桓公荐管仲。外举不弃仇,内举不避亲(《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祁黄羊举仇人解狐为南阳县令,举儿子祁午为军中尉。2.军功制:春秋战国,战事不断,为了应对日益频繁的战争,各国的国君开始启用具有相当军事能力的人才担任高级的军事统帅,此即为军功制。3.招贤养士:战国时期,各国国君和一些重要大臣常以“招贤”的形式人开延聘和招揽人才。燕昭公筑黄金台,卑身厚币以招贤者;齐威王广招稷下学士。战国四君子,信陵君、平原君、孟尝君、春申君,养士3000余人。4、荫袭制荫袭是指勋贵子弟依靠父兄的权位得以进入仕途的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它是世袭制的一种变态遗留,在中国古代长期保留这种选官方式。荫袭制与世袭制有根本的区别。世袭制是继承父兄原有的官职。而荫袭的子弟不是荫袭父兄的原有官职,而是只得到比原有官职低下的职务,甚至只任虚衔职称,或仅仅取得入仕的资格。汉代时,除皇室宗亲世袭王侯之外,吏二千石以上视事三年,得任(荫)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后来发展到荫及家人,既不限制视事三年,又不完全限制官秩,退休的官僚也可以享受这种待遇。荫袭制经过历代的发展,至清代时有三种形式:恩荫、难荫、特荫。恩荫:京官四吕、外官三品、军官二品以上,可送一子入国子监学习,或根据其父的级别授予一定的官阶或职务。难荫:对因在战争阵亡、公差殉职以及病故于任所的官吏,准许一子入国子监学习,或酌情授予官职。特荫:是从功臣后裔或前世名人后代中选择一些人授予官衔或职务。二、察举时代(秦、西汉前期产生确立,西汉后期、东汉规范发展,魏晋南北朝是九品中正时期)秦: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军功、保举、吏道、通法、征士、客等。秦始皇接受“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①保举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是荐举制的发展,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②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③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④客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直接拜为主持国政的相,一种是先拜为客卿再升为正卿或相,即“客卿制度”。始于秦惠王,兴于秦始皇。汉:察举制正式确立。产生了以察举制为主的多种选官制度。汉代的察举方法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的科目(孝廉、茂才、察廉、光禄四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有道、敦厚、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相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察和荐举应举者按不同科目考试;或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东汉为尚书)及九卿策试(考试地点为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根据对策的成绩高下,分别授予官职或选入郎官继续深造主管部分加试一些熟悉官事和书法,按“四科”的不同标准分别授予不同官职1、察举制度(确立于汉武帝时期,终止于魏晋南北朝)四科内容: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遇事不惑,才任三辅令。(《汉官仪》卷上)实行举者与被举者的连坐制度。东汉时,由于察举制的弊端不断涌现,因而作出了不少重要的改革;其中察举的有关科目在人数上时有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是各郡按人口方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荐举名额。另外东汉察举制度中,对被举者的年龄,普遍偏高,但在不同时期、不同科目中,有不同的规定。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下诏规定:「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举」,规定举孝廉必须在40岁以上。但又规定:「其有茂才异行,不拘此例」,就是对有特殊才干者,可以放宽限制。2.征辟制度:●君主直接选拔人才称之为“征”,又称征召;长官直接任用属吏称之为“辟”,也称辟署、辟除、辟召、辟用等。源于战国国君官吏招贤纳士。汉得以发展,汉代被征召的人才(征君),可以和上计的官员一起进京,沿途地方官负责迎送,有时还用公家的车马直接迎进朝廷。以后各代,也有君主根据政局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征召一些比较尊荣的人士入朝做官,或专门指名征召某人来任职。从此入仕的人虽不多,但这些人往往对当时的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唐代的李泌,明代的宋濂和刘基,清代的范文程和冯铨。●它分中央长官辟署和地方长官辟署两种。中央长官辟署可在全国范围内选用人才,地方长官只能在其管辖区内辟署。前者的掾属升迁最快,如东汉的鲁恭,在公位,选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数十人。●隋代以前,辟署是比荐举的范围更广泛的仕途。公府、卿署、军府、州郡府的掾属佐吏一般都在200人以上。县署衙门也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其中大部分是长官辟召而来的。隋代收回了长官的辟署权,辟署降为不重要的仕途,各级官署所辟用的佐吏以幕僚身份,以及家人佐政的形式继续保留着。这些人一般是不能进入官的行列,但也有从此步入官宦行列的。●辟署长官与僚属关系密切,恍如君臣。秦汉时,郡国掾吏称守相为君,唐代僚属称辟用长官为主。僚佐容易成为割据势力和军阀的死党。东汉益州治中从事陈禅;凉州别驾从事杨阜,当刺史被马超杀死时,与马超决战,身被五创,宗族昆弟死者七人。3.赀选世家以财产多少为入仕的标准,称之为赀选。●秦代已有,韩信“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史记·淮阴侯列传》)●汉初规定,家有财产10万以上才能仕宦。汉景帝时降低标准,改为4万。汉武帝时废除赀选,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家世资财取人的观念。●东汉至隋唐,许多世家大族的子弟释褐便可以为官,阻碍寒门仕进。4.军功制:源于战国,但汉在对匈奴作战中,汉末战乱中,很多人崛起于军功,以后各朝代都有。●汉代的李广、赵充国、傅介子、甘延寿、冯奉世。●三国两晋南北朝,张飞、关羽、陶侃、刘裕、高欢。5.损纳●亦称纳赀,用财物向朝廷购买官爵的入仕途径。秦代鼓励入粟拜爵,开纳赀取官的先河,也是卖官的先导。汉武帝因用兵匈奴,财用不足,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卜式,因纳赀升任御史大夫。另外还有比较有名的汉灵帝卖官。●自此以后,各代在国家财政困难进,经常以卖爵、卖生员、卖监生来补充经费,特别时期也出卖实职官以解决一时的财政危机,但变官场为市场,严重腐蚀吏治。清代有一布商,捐了一州通判,按例要引见,皇帝问他为什么要捐官,答:“窃以为做官较贩布生涯更好”。(朱梅叔《埋忧集》卷八《捐官》)6.流外铨和吏员各级官府低级办事人员积资累历而进入官员行列的选拔途径。●秦汉时,管理文案的吏大部分不入秩等,称为“斗食”、“佐史”,由国家按日支给食粮,他们积累年资,却可以升入官的行列,这种入仕之道称为“吏道”。由于他们具有实际行政工作经验,为官后往往能够胜任工作,有的还有出色的表现,故两汉时期,由吏道而官于公卿的很多。●魏晋以后,官和吏的身份地位逐渐拉大距离,由吏道进入官的行列已经很难,更难指望升到高官。●唐宋时期,称流外官。30等级,每年一考,积考可以升入流内官,但宦途狭窄,积考不易,六十未离一县尉的现象非常普遍。有幸进入官阶,大多也在八、九品低官职就结束仕宦生涯,不但升入高官无望,且为时人所轻。金元比较重视在官府承担具体工作的吏,对吏员出职的规定比较从宽,改为90-120天为一考,积三考就可授予六品以下的各官。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上来的人,大都选充任吏职。由吏升迁为掌权大官的并不少见。●明清对吏员升迁有所限制,但吏员积考升迁为官的制度并没有废除。由吏升任中下级官的占相当的比例。据河北11县志所载,清代487名县官,吏员出身的有107名。7、博士弟子和国子这是通过教育系统培养人才,经过考试合格而入仕的途经。●西汉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考试有学童、博士弟子、明经、明法等,合格者分别授以官位。博士弟子初为50人。●西汉后期达到3000人。东汉初年修建太学,校舍和博士弟子员额不断扩大,最多时达30000余人。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确立,形成了以九品中正制为首的主要选官制度。1、九品中正制吏部尚书司徒选用核实核查上报大中正任用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小中正按九品评定本籍州郡人才等级九品中正制使荐举之责不再属于中央和地方长官,改由专职举士的中正官负责,选用标准除经学、德行、乡议之外,增加了“状”。“状”“品”结合,较汉代严密。在实施过程中,中正官全由士族豪门把持,品评人才也着于门北,被选用者也限于士族,推荐人与被推荐者之间又在政治、经济及生活等方面有密切联系。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壁垒。2、此外还有州郡岁贡秀才、孝廉,特招、征辟,任子,卖官等入仕途径。●任子:依据官职给与子弟的一种特殊选官制度。三、科举制时代(隋,唐,五代是科举制创立初期,宋、辽、夏、金、元是科举制发展时期,明清是科举制成熟衰亡期。它从公元581年到公元1904年。)隋唐宋:1、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国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科目,举行公开而统一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由礼部主持考试,择优录取,取得做官资格。再吏部试以“身言书判”,合格可以授予官职。释褐试。它开始与隋。科举制度基本纠正了魏晋以来由世家大族所垄断的用人和掌权状况,也削弱了荐举的功能,表现出较为公开、公正的优越性,为士人入仕开辟出一条新途径。科举制度的确立,适应了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有利于更广泛地吸收人才。成为主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历代奉行不替,直到1905年。科举制的产生发展:●隋炀帝时,创立了进士科,以试策取士。这是科举制度的开始。●唐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以帖经为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以诗赋为主。考帖经全赖背诵,做诗赋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明经易,中进士难。进士及第虽难,但及第后易于飞黄腾达,因此被时人视为“士林华选”。所谓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科目多临时设置,平民子弟和官吏都可应试。制举不常举行,在科举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武则天创立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持。●北宋建国后,鉴于唐末五代时期藩镇武人干政的教训,开始采取重用文臣、以文制武政策。宋初大力发展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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