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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2高考总复习人教政治(课件):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三 信守合同与违约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考点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默示形式或推定形式)。•(1)口头合同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它可以用在一些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口头形式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2)书面合同•①含义: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的合同。•②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书面合同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3.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第二,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第三,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中体现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无论哪种合同及合同标的的大小,都离不开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设立,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更,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终止,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多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当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时,通常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违反了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增强合同意识,学会依据合同办事,以求避免或减少纠纷,维护好社会秩序的稳定。•考点2[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合同订立含义和步骤•(1)含义: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2)步骤:分为要约和承诺两步。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2.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1)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1.理解要约的构成要件及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必经阶段。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要约必须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第一,要约一般有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不一定有。第二,要约一般只向特定的人发出,而要约邀请多数情况下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第三,要约的内容具体而且确定,要约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其内容非常明确;而要约邀请通常缺乏一些主要条款,如质量、数量等,内容也很含糊。•2.如何判定无效合同•即使是严格按照要约―→承诺的步骤订立的合同,如果出现某些不合法的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实现,合同归于无效。•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合同被认为无效,就不会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天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在推销“绿色家园”商品房项目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绿化率达68%,一户一梯等。金先生被广告所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没有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不同意退房。多次协商未果后,金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天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意退房并退还购房款及利息。•你认为金先生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解析:本题考查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及要约的效力等知识。作答时,首先要根据教材知识对房地产公司的民事行为进行性质分析,然后提出处理意见。•答案:法院应当支持金先生的诉讼请求。因为天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关于“绿色家园”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当被当做房地产公司向买房人所作的要约,本案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则具有法律效力。天地一家房地产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判决房地产公司同意金先生退房,并退还金先生的购房款及利息。•考点3[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的核心•一般来说,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2.违约的含义与类型•(1)含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2)类型: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具体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拒绝履行。•3.违约行为的免责•(1)含义:合同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免除其合同履行义务。•(2)类型: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约定的免责情形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全面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既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也不应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当合同规定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也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无效;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保证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协作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又一重要原则,它要求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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