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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定位,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号)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二)坚持统一组织、严格程序的原则;(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目标管理、强化责任的原则。二、招聘条件(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二)业务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鼓励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三)学历条件在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五)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3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或来校两年内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5、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三、招聘程序(一)应聘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具体联系方式附后)或黄山学院人事处招聘平台发送简历报名,简历内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对所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收到简历后请及时发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将筛选后的简历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三)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通知1、制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招聘单位负责制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并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须包含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范围、拟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等内容,方案模版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2、考核时间首次考核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单位须将首次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于考核工作实施7天前报送至人事处。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4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各岗位招聘考核须集中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人事处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3、考核通知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并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学校纪委备案。(四)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包括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人事处组织的综合面试。1、专业测试(1)成立专业测试考核组招聘单位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不少于7人,考核组成员由专家学者、院部领导等有关人员组成(教学人员招聘须邀请教务处领导参加),考核组须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组长由招聘单位负责人担任。专业测试实施前招聘单位须对考核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测试水平,增强公正性。(2)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笔试、试讲(或说课/答辩/技能操作以及竞技/才艺展示/情景模拟等)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等。紧缺专业博士、教授可直接进行试讲和综合面试。(3)编制专业测试试题专业测试试题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命制、审题、阅卷、评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试题编制要遵循“适用性、专业性、科5学性、规范性”的原则。阅卷、评分人员须2人以上,并在答卷上签名。(4)成绩提交招聘单位须在专业测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来校参加考核人员的《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所有笔试、试讲等考核材料上交至人事处,《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上须按要求填写笔试、试讲(或说课/答辩/技能操作以及竞技/才艺展示/情景模拟等)及最终专业测试合成成绩,考核组成员签名,考核组综合评价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考核组成员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具体成员由学校在面试前确定。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招聘单位专业测试成绩与人事处综合面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均为百分制,招聘单位专业测试成绩占50%,人事处综合面试占50%。招聘单位专业测试中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或说课/答辩/技能操作以及竞技/才艺展示/情景模拟等)成绩占60%,最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人事处根据最终合成成绩确定考核合格人6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4、注意事项考核工作纪委工作人员须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其它注意事项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五)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审定后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六)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接到体检通知后两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根据缺额,经学校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依次等额递补。(七)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根据缺额,经学校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体检情况依次等额递补。7(八)签约聘用学校与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合同,具体视情况而定),拟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等紧缺人才纳入编内引进计划聘用,其他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属编内引进计划的聘用人员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十年,硕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辅导员为四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四、引进待遇(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百〈千〉人计划”人选,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8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等高层次人才,学校为其申报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项目,待遇面议。(二)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6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2、安家费15万元;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8万元;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界定由学校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三)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1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2、安家费8万元;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4万元;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四)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1、紧缺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与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数量经济学、设计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9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0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②安家费7万元;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2、相对紧缺专业(光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英语、其它经管类、其他理工学类等学科专业):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②安家费5万元;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3、其它专业:①安家费5万元;②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③配备工作电脑一台。(五)引进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其它待遇1、享受学术骨干津贴引进的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术骨干津贴300-1800元/月,具体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2、引进的教授(正高)、紧缺专业及相对紧缺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学校安排工作①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10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②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③属学校引进或培养的二级以上教授、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通过,可纳入编内引进计划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计限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如未批准则按一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①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体根据房源情况确定),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赠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②在如学校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5、如拟聘博
本文标题:2016年度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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