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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二零一三年2020/2/122讲义目录一、概述(一)立法过程(二)法律出台的必要性(三)法律起草的基本原则(四)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五)学好、用好法律的几点参考意见二、条文解读三、配套法规、规章、规范的修订情况2020/2/1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6月29日2020/2/12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第三节经营第四节使用2020/2/125第三章检验、检测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2020/2/126一、概述(一)立法过程立法过程可分为5个阶段:酝酿过程(2001—2006年),准备阶段(2006—2008年),起草阶段(2008—2011年),立项审议(2011—2013年),通过颁布(2013年6月)。2020/2/1272013年6月29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特种设备安全法》,共有166位代表参加表决,1人反对,4人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160位赞成,最终审议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2020/2/128(二)法律出台的必要性1、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明显的差异,通过立法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具有深远意义。2、安全责任不到位。3、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仍然频发。2020/2/129历史上看,特种设备事故曾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深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检验工作也是人类不断总结历史教训,不让历史悲剧重演的明智选择。2020/2/1210美国著名的撒力坦娜(Sultana)汽船灾难2020/2/12111984年墨西哥城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爆炸事故2020/2/12121955年4月25日,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死亡8人,重伤17人,轻伤52人。同年6月11日,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设在劳动部。2020/2/12131979年12月18日14:07,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液化气泄漏爆炸,死亡36人,重伤50人。同年,国务院批准立法计划,1982年颁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2020/2/12142010年6月29日下午4时许,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景区太空迷航游乐设施发生塌落事故,48名游客被困,其中6人死亡,10人受伤,社会影响巨大。2020/2/1215电梯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民众的不安全情绪高涨,我国到2012年底拥有电梯245万台,居世界第一,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万台电梯事故率0.15,死亡率0.11。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扶梯突然发生倒转,造成1名男孩死亡,多人受伤。2020/2/1216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施工升降机从30层坠落事故,共有19人遇难。2020/2/1217全国的特种设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特种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危险性、迅猛增长的数量、民众的安全意识差、自律和规范意识缺乏等等多种因素叠加,使得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必须通过立法,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制保障。2020/2/12184、监管范围还不适应现实需要。5、部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处于真空状态。6、安全技术规范地位层次较低。2020/2/1219(三)法律起草的基本原则1、坚持现有的基本制度,即保持现有的机制、体制基本不变。至于部门的分工问题是属于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立法没有要改变部门分工的意向;2020/2/12202、具有综合性、包容性,在总结十年实施《条例》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将《条例》规定的内容融入到《法》中;3、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给必要的改革留下空间(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未定由哪一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没有明确由谁来实施);2020/2/12214、明确和提升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5、明确和加大各方责任。强化了企业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力;6、条文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将《条例》大部分内容纳入其中,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2020/2/1222(四)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1、新增了特种设备管理的范围:(1)环节: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其中经营环节为新增的。(2)设备范围:包括8大类特种设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即今后可能会多于8大类设备。其中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正式纳入新法中。2020/2/12232、提出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原来的“监察”概念变成了“监督管理”)3、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负责。2020/2/12244、明确了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5、设立了缺陷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报废制度;要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取消了“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监督检验。2020/2/12256、明确了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7、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由质监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原则。8、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等。2020/2/1226(五)学好、用好法律的几点参考意见2020/2/1227二、条文解读2020/2/1228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共有十二条,主要表述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等等。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2020/2/1229解读:第一条确立了立法的宗旨,是法律的灵魂。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20/2/1230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2020/2/1231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2020/2/1232解读:适用范围的规定,保持《条例》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有条件地扩大,为今后调整留有余地,并且提出了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2020/2/12331、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没有变化(维修改成了修理)。2、生产的定义只适用于本法。3、增加了“经营”环节。4、特种设备的定义和原来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现在是8+X。5、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中没有的就不在管理的范畴。2020/2/1234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2020/2/1235解读:坚持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兼顾节能环保。2020/2/1236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020/2/1237解读:1、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种类、不同设备,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方式,分类监管是一项具体的监管制度或者方式。2、全过程的监管。从设计到报废都要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管理,体现“全过程”的理念。2020/2/12382013年7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用法律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不能只靠事后监管,而要将安全意识贯彻到特种设备从生产到使用、从经营到检测、从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2020/2/1239围绕特种设备从“生”到“死”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该法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要求、规定都是从以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得出的重要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把法律条文认真贯彻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之中,把血的教训落实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2020/2/1240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2020/2/1241解读: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总体职责的有关规定。1、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含义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三层四级制的管理)省级检验机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检验机构市级局安全监察处(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级局安全监察科(股)企业自检机构行业检验机构县级检验机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特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生产机构设备人员公布状况事故处理强制检验现场监察充装安全及能效状况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登记检验检测作业气瓶移动压力容器2020/2/12442、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强调的是“属地管理”,无论是中央属企业还是省属单位都要接受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例外。2020/2/1245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20/2/1246解读: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职责的规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1、各级政府有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0/2/1247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对事故的责任追究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第十四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2/1248第十五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对特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定制定。2020/2/12493、工作实践证明,仅强调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加强党委对安全工作的领导。2008年10月11日,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明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2020/2/1250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18日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作重要讲话,明确要求:第一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本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范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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