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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6人、受伤3人事故经过:8月26日凌晨2时18分许,包茂高速(包头至广东茂名)陕西省延安市安塞段,由北向南K485+95米处。一辆满载39人由呼和浩特驶往西安的宇通牌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装满甲醇由陕西榆林市驶往陕西韩城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追尾碰撞,致甲醇泄漏燃烧。凶猛的大火瞬间吞噬了客车上的36条人命,仅有3名乘客翻出车窗侥幸逃生,不同程度受伤。大客车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大货车属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查,大客车8月25日17时从呼和浩特市长途汽车站驶出,出站时车上共有三位司机,驶出呼和浩特之后,中途更换过司机,其中一位在包头下车;大货车核载40吨,实载甲醇35.22吨,系从陕西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往陕西韩城市。出事时,大货车系从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驶入高速公路73米,被大客车撞上尾部,客车头部嵌入货车罐体尾部,致使货车罐体破裂甲醇泄漏起火,形成“流淌性”火灾,蔓延至乘客熟睡的客车,导致灾难发生。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大客车驾驶人对前方道路交通状况观察不周,临危采取措施不当;二是:大客车从出发地到发生事故地驾驶员行驶了9个多小时,虽然途中驾驶员存在互换驾驶,但从事故现场分析及事故发生时间在凌晨2时18分许,仍然存在疲劳驾驶和车速度过快的嫌疑,因为大货车在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路,车速不快,就发生客车追尾事故;三是:大货车从服务区驶入高速公路,在加速车道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提前驶入行车道。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事发地陕西省大客车所属的内蒙古自治区和罐车所属的河南省相关领导组成,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调查组组长。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钧表示,这是一起由于两车驾驶员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说,8·26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性质严重,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另调查发现:大客车在呼和浩特市没有违章记录,但延安高速交警支队的官方网站显示,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该客车在延安境内有7条违章记录,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处被发现。违章记录显示,这辆车多次在高速公路“超速不足50%”。据参与事故救援的延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岳玖祥分析,这场瞬间吞噬36人生命的事故,至少有以下原因:1、卧铺车乘客熟睡:事发时间为凌晨2时40分,客车大部分乘客处于熟睡中,遇到事故后产生恐慌情绪,没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2、门窗封闭:两车追尾,客车严重变形,卧铺客车窗户都是封闭式的,又没有应急通道,唯一的前门堵上了,乘客疏散困难。3、可燃物多:液体甲醇大量泄漏,包围了整辆客车并迅速燃烧,卧铺车上下两层有大量被褥等可燃物,致使火势在车厢内迅速蔓延,并产生高温。炎热的夏季到来,因为高温、多雨等夏季的特殊因素,和人的精神状况的不佳,要保障行车安全,以下五个方面必须引起注意:一是:保证良好睡眠。夏天天长了,人们睡觉晚了,白天开车就很容易犯困。尤其是中午,经常会感到困得睁不开眼。这时候,你最好小憩一会儿,或用冷水洗洗脸,活动四肢,待精力恢复、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以确保行车安全。二是:保持平常心态。盛夏高温,驾车者情绪不稳,稍有不顺就“火冒三丈”。驾车者一定要调节、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保持平常心态,可以在行车中放一些让自己心情舒畅的音乐调节情绪。三是:“病车”不上路。夏季的高温、大雨对车辆各个部件都是严峻的考验。马路上水箱“开锅”的,发动机“粘缸”的、着火的,爆胎的,电路受潮短路的非常多。因此,在上路前,你最好检验一下车的制动、水箱、轮胎等,以防路上发生事故。四是:不带易燃物。车停放在烈日下时,千万别把打火机、可乐等放在车里,特别是仪表台上。五是:晴天防“虚光”。夏季沥青路面被阳光暴晒后容易产生“虚光”,需要仔细辨别路面,正确判断,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可以戴上浅色墨镜,以减少阳光的直射。但不宜戴颜色太深的墨镜,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映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你作出错误的判断,特别是车速较高时,过深的墨镜会延长你对情况的反应时间。二是雨天防打滑。夏季雨水多,驾车者在行车途中遇上暴雨时应减速行驶,与行人、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切忌猛打方向盘,以免引起侧滑而发生事故。
本文标题: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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