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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12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应遵照国家药典的规定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应遵照国家药典的规定一、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和过程二、验证内容,分析方法性能㈠准确度;㈡精密度;㈢专属性;㈣检测限;㈤定量限;㈥线性和范围;㈦耐用性;㈧检验项目和验证内容。3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用于相应检测要求,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的方法适用于相应检测要求,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有关项目。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有关项目。一、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和过程方法验证是一个实验室研究过程,应设计一个方案,有步骤地、系统地收集实验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文件,证明所用的试验方法准确、灵敏、专属和重现。4方法验证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在药物生产方法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或药典规定的常规方法用于新药,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需要再验证。再验证应证明分析方法能保持其性能(如专属性)适用于相应的检测要求。如采用的分析方法,为了满足系统适应性的要求,需要调整其操作条件,则分析方法需进行适当的再评价、修正和再验证。再验证的程度,取决于变更的性质。5二、验证内容,分析方法性能㈠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用表示。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用于定量分析的方法需做准确度验证。于定量分析的方法需做准确度验证。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测定,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法的结果进行比较。1定义2测定6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质的各组分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质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质进行测定,或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进行测定,或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法比较结果。7¾¾杂质的定量分析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杂质的定量分析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¾¾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经过验证的方法。¾¾如不能得到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则可比较如不能得到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则可比较杂质的响应和原料药的响应以计算杂质的含量。杂质的响应和原料药的响应以计算杂质的含量。8准确度用误差来衡量。误差是指测定结果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值。误差越小,准确度越高。误差可用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在样品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质后进行测定,准确度一般的回收率(%)表示。评价准确度,需在规定范围内,至少制备3个不同浓度样品各测定3次,即至少测定9次,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可信限。9中药分析的准确度一般用加样回收试验衡量。中药回收率一般要求在95~105%范围内,有些方法操作步骤繁多时,可要求在90~110%范围内。RSD一般在3%以内。10㈡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用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各个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差表示。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差表示时,取样测定次数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差表示时,取样测定次数应有统计学意义,至少用应有统计学意义,至少用66次结果进行次结果进行(n(n≥≥6)6)。。11定定义义11精密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用偏差(d)、标准偏差(SD)、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12¾¾在相同条件下在相同条件下,由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由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精密度称为重复性重复性¾¾在同一个实验室在同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称为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¾¾在不同实验室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称为称为重现性重现性介绍3个指标:1重复性2中间精密度3重现性介绍3个指标:1重复性2中间精密度3重现性13¾¾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¾¾如建立药典分析方法时通过协同检验得出重现性结果,如建立药典分析方法时通过协同检验得出重现性结果,协同检验的过程、重现性结果均应记载在起草说明中。协同检验的过程、重现性结果均应记载在起草说明中。14在规定的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样品(高、中、低浓度),各测3次,或采用同一批样品(中等浓度),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此处所述的各次测定是指从称取样品直至取得试验结果的实验分析过程。重复性2测定15专属性系指其他成分(如杂质、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方法能准确测定出被测物质的特性,如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11定义定义㈢专属性16(1)鉴别试验应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测物质样品呈正结果(可与已知对照物比较),而不含被测物质的样品呈负结果并确证与被测物结构相似或密切相关的物质没有正响应。2测定17(2)杂质分析可向试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测定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3)含量测定证明有杂质或辅料存在时方法不受影响。可向试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试样比较测定结果。18在杂质未能获得的情况下,可将含有杂质的试样进行试验并与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比较结果。这些比较应包括试样用强光、加热,高温、酸、碱水解和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对于含量测定,应比较测定结果。对于色谱杂质试验,应比较杂质图形、检出的杂质个数。采用色谱法时,应附代表性图谱,以证明专属性,色谱峰应适当标记,分离度应符合要求。19有机杂质:可能来源于药物的生产过程及贮存,可能是鉴定了的或未经鉴定的,包括起始原料、副产物、中间体、降解产物和试剂等;无机杂质:来源于生产过程,通常是已知的和经鉴定的,包括试剂、触媒、重金属或其他金属残留、无机盐等;残留溶剂: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无机溶剂,它们的毒性通常是已知的,应参照国际协调会议的要求加以适当控制。杂质分为: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残留溶剂20对限度试验,只需证明被测物质的量是在某一浓度之上或之下。LOD通常用被测物质在样品中的浓度表示。(如百分浓度)㈣检测限11定义定义检测限(LOD或DL):为试样中能被检测出的被测物质的最低含量或浓度。21(1)非仪器分析法:用已知浓度的被测物质,试验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2)仪器分析法:可以用与非仪器分析相同的方法。在分析方法送审时,大多情况下,不必测定实际检测限,而是用含已知浓度被测物质的样品,其浓度在所需的检测限之上或以下,进行分析,证明检测限已足够低即可。2测定22杂质和降解产物的定量测定方法研究时,应确定定量限。㈤定量限11定义定义定量限(LOQ或QL):是指样品中被测物质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浓度或量,且在所述的实验条件下测定的结果具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23(1)非仪器分析法:定量限通常是用含已知浓度被测物质的样品进行分析,确定可以测定的被测物质的最低浓度,且测定结果具可接受的准确度和精密度。(2)仪器分析法:可以用与非仪器分析法相同的方法。在分析方法送审时,大多情况下,不必测定实际定量限,而是用含已知浓度被测物质的样品,其浓度在所需的定量限之上和以下,进行分析,证明定量限已足够低即可。2测定24(1)线性: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数据与试样中被测物质的浓度直接呈线性关系的程度。(2)范围:范围系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范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表达。㈥线性和范围11定义定义25(1)线性:应在设计的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储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作为被则物质浓度的函数做图,观察是否呈线性,再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应报告相关系数、Y轴截距、回归线斜率和残差平方和,必要时,响应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2测定26原料药和制剂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一120%;制剂含量均匀度试验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剂型的特点,如气雾剂、喷雾剂等,范围可适当放宽;溶出度或释放度中溶出量测定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度范围,则应为限度下限的—20%和上限的+20%;杂质测定:研究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百分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2)范围:应根据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和线性、准确度、精密度的结果和要求确定。27耐用性系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说明分析方法在常规使用时的可靠性。㈦耐用性28典型的变动因素有:被测溶液的稳定性、样品提取次数、时间等。液相色谱法中典型的变动因数有:流动相的组成和pH值,不同厂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流速等。气相色谱法变动因素有:不同厂牌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担体、柱温、载气及流速和检测器温度等。29不同的检验项目,应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不同的检验项目,应有不同的验证要求。㈧检验项目和验证内容CategoryⅠ为用于原料药中主成分或制剂中活性成分(包括防腐剂)含量测定的分析方法。CategoryⅡ为用于原料药中杂质或制剂中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定量测定及限度试验。CategoryⅢ为用于测定制剂性能,如溶出度、释放度的分析方法。CategoryⅣ用于鉴别试验。30在分析方法研究和验证中,常常要用对照品,即一级标准,应从药典委员会有关机构或其他法定来源获得。如无法定来源,对照品应有尽可能高的纯度并已充分标定,以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非法定对照品在分析方法研究、验证和质量控制应用中应提交检验报告(COA)。31标准品应正确贮存,在有效期内使用。对照品的标定应保证其鉴别、含量、纯度和效价可靠。用于标定对照品的定性、定量方法应不同于和严于用于药品鉴别、含量、纯度和效价的分析方法。通常,标定的信息应包括以下几方面:32(1)提供有关光谱、色谱图和其他适当的仪器记录。简述对照晶制备和纯化方法。(2)提供有关光谱、色谱图和其他适当的仪器记录。(3)确定纯度的数据应用适当的方法,如TLC、GC、HPLC,溶解度试验,热分析方法等获得这些数据。33(4)适当的化学信息,如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证明结构的信息应包括适当的方法,如元素分析、IR、UV、NMR、MS和可采用的功能团分析。详细解析这些数据以证明所述结构。(5)物理性状,包括色泽、物态。(6)适当的物理常数,如熔点范围、沸点范围、折射率、离解常数(pK值)和比旋度。(7)详细说明用于标定对照品的分析方法。34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依据下述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ⅩA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2)USP24,〈1225〉ValidationOfCompendialMethods;(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原料药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讨论稿),1999年;制剂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讨论稿),1999年;(4)U.S.DepartmentOfHealthandHumanServices,FoodandDrugAdministrati6n(FDA),Cen
本文标题:药品质量分析方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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