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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修订版)1.总则为规范企业考勤及休假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考勤基本规定2.1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公司员工(除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全部实行上下班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正常出勤应在上班到达公司及下班离开公司时自觉打卡。出勤情况由考勤系统记录,该记录作为每月计算员工薪资的标准之一。2.2除有排班安排外,上班刷卡时间为08:00前,上班刷卡时间在08:00后的视为迟到;下班刷卡时间为17:00后,下班刷卡时间在17:00前的视为早退。2.3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在上班后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在第二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考勤解释单》(见附件1),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送部门考勤员处备案。2.4员工若遇急事或急症,应在上班后或下班前半小时内通知公司,经部门经理认可后方可休假,并提供相关资料。员工未经有关程序批准而擅自休假,视为旷工。若遇不可抗力,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假手续。2.5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员工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6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质量,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2.7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工作考核,以及工资、奖金、各类补助发放的依据之一。2.8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作为考勤员,并建立健全考勤记录,及时、准确地记录每个员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每月考勤统计时间段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职能部门(除两大分厂外)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2日16:00点前将部门考勤报人力资源部,整机分厂必须于每月13日上午12:00前将部门考勤报人力资源部,叶片分厂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3日下午16:00点前将考勤报人力资源部。如遇公休,考勤上报时间不得顺延,各部门、分厂考勤员必须按时上报考勤。2.9各部门考勤汇总表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核对、检查、统计、汇总并报总经理批阅。3.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理办法3.1任何员工不得请人或代人打卡、涂改考勤卡,故意毁损考勤卡、伪造考勤卡等,如经发现,当事双方按照旷工处理。3.2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在工作时间内不在工作岗位的,按照旷工处理。3.3迟到和早退1小时以内,扣发当日餐补;迟到、早退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的,视为旷工。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及上下班无故不打卡三次的,按照旷工处理。3.4员工长期病假或者事假,多于10天的,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探访,如情况属实,可以按照病假或者事假执行;如情况不属实,按照旷工处理。3.5员工在一个考勤期内旷工1天的(不足一天按照一天计算),扣除当月奖金的50%,同时扣除3天非计件工资和各项补助;在一个考勤期累计旷工2天(一天以上不足两天按照两天计算),扣除半月非计件工资及各项补助,同时取消当月全部奖金,如当月工资已经发放,从下月工资中扣除;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予以开除。4.假期待遇4.1法定休假日4.1.1根据国家法定休假日规定,员工在法定休假日休假。法定休假日为:元旦节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4.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员工实行特殊假日休假制:妇女节: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休息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4.1.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遇公休日不另补假,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4.2带薪年假4.2.1公司正式员工到公司连续工作1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天数不含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4.2.2员工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好休假并填写《员工年休表》(附件3)4.2.3年假有效期原则上为15个月(当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确因工作需要仍不能休完年假的员工,需填写《年假、倒休结转申请表》(附件4),经申请并被批准,可视情况顺延;因特殊情况仍不能休完年假的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具体处理办法。4.2.4年假以半天为单位计算。4.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3倒休4.3.1倒休原则上当年有效。确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休完的,需填写《年假、倒休结转申请表》(附件4),经申请并被批准,可延续至下一年度内使用。4.3.2员工倒休应提前填写《员工倒休表》(附件3)4.3.3倒休以半天为单位计算。4.3事假4.3.1员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可使用年休假和倒休冲抵。4.3.2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6)。因特殊原因事前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应电话告知直接主管,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手续,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旷工。4.3.3员工休事假累计多于本人年休、倒休总天数的,超出部分按工时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和各项补助。4.4病假4.4.1员工休病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6)。4.4.2员工非工伤休病假,可使用年假和倒休冲抵。4.4.3员工去医院看病、治疗的时间按病假计算,应事先向部门经理请假。员工休病假应出示公司认可的医院提供的病休证明原件。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的,由部门经理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其实际病休时间。公司认可的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4.4.4员工非工伤休病假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倒休假总天数3个月以上(即医疗期最低月数)的,按劳动部有关《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4.4.5员工非工伤休病假累计在3个月以内的自休病假开始扣除相应的奖金及岗位工资,当月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4.4.6员工在休病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社会公德行为,以及从事第二职业等,病假无效,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4.4.7员工因工伤休病假,按《连云港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4.5婚假4.5.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享受婚假政策,员工休婚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6)。4.5.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婚假3天(不含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4.5.3初婚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的员工,婚假10天(不含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4.5.4配偶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的(以交通票据为证),根据路程另给路程假(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路费自理。4.6产假4.6.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6)。4.6.2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婚后符合晚育年龄的,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增加产假15天。4.6.3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女职工,给予产假42天;7个月以上,产假90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4.6.4已婚员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不含人工流产),凭地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享受15天休假。4.6.5符合第(1)款规定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婴儿不满一周岁)工作的,每天给假1小时,也可累计8小时休假1天。4.6.6员工休产假,按《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不享受奖金。4.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及扶养本人长大的扶养人去世,给予丧假3天,不含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员工休丧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6)。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路费自理。5.请假程序5.1审批程序部门员工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向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请假;公司副总经理向公司总经理请假;总经理外出应告知副总经理。5.2审批权限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干部无论假期长短,均须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员工3天以内(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的假期,由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5.3员工因特殊情况(如迟到)不能正常到岗时,本人应亲自请假,并严格按照请假审批程序请假。各类审批后的请假单,均须随考勤汇总单按时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备案。5.4员工请假、休假期满后应按期上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6.因公出差6.1凡因工作需要从工作地点到外省市和地区开会、采购、工作、培训、考察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均视为因公出差。6.2员工因公出差均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5),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员工在出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差补助审批表》(附件6),按以上审批程序报领导批准后,附《出差申请表》(附件5)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发放出差补助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无《出差申请表》、《出差补助表》者,不视为出差,无出差补助。7.加班7.1原则7.1.1为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和加班人数。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因工作需要主管领导认为确有必要时方可安排加班,坚决摒弃正常工作时间不认真工作,休息时间申请加班的现象存在。7.1.2加班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附件7),填写加班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量和加班时间,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加班。每月由考勤员连同考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备案。经领导同意,无加班申请表及电子考勤记录不视为加班,无加班费。7.1.3中层(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度,不计加班工时。7.1.4对于员工加班,公司依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7.1.5有下列情况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每天3小时、每月36小时限制: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附则8.1本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工会协商确定并公示后实行。8.2因法律法规的调整等原因,本制度相应调整。8.3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附件1:《考勤解释单》附件2:《考勤工作流程》附件3:《员工倒休表》附件4:《员工请假单》附件5:《出差申请表》附件6:《出差补助审批表》附件7:《加班申请表》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2010年8月1日附件1: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考勤解释单序号员工卡号姓名不能正常考勤时间事由考勤员签字部门经理(分厂厂长)1月日时至月日时2月日时至月日时3月日时至月日时4月日时至月日时5月日时至月日时6月日时至月日时7月日时至月日时8月日时至月日时9月日时至月日时10月日时至月日时11月日时至月日时12月日时至月日时13月日时至月日时14月日时至月日时15月日时至月日时填写说明:请于未打卡事前或事后两个工作日内交《考勤解释单》。附件2:考勤工作流程为了方便各位考勤员工作,现将考勤记录的流程发给大家,供各位考勤员参考。注意事项:1.员工缺勤情况分为:倒休、年休、事假、病假、婚嫁、护理假、丧假等,员工请假应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单或倒休表,领导签字后,交由各部门考勤员。考勤员根据请假单,进行记录。请假单随每月考勤表一起
本文标题: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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