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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公文管理规定1、公文办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拟办、核稿、签发、印刷、用印、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2、凡酒店及总经理的收文,由总经理室签收登记。属酒店领导亲收件,一律交收件人亲自拆封。3、公文登记后,由总经理室根据总经理的批示,转交各位领导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办,应由机要秘书送交,并经登记、签收后才可送交。4、阅读文件应按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总经理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5、各部门或个人对承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期限迅速办理,不得拖延积压。6、各部门均应实行公文催办制度。负责办理公文的人员,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事。7、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当年文件应于第二年第二季度移交完毕。8、各级职员调动时,应将文件(含保密记录本)清理移交,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总经理室登记保管。9、没有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由总经理室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准作废品出售,一律碎纸机打碎。
本文标题:酒店公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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