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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战争常识一、信息战正向我们走来信息安全问题已威胁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意识形态等领域,信息战的出现即将成为事实。一个国家利用计算机病毒战/网络战这些信息战手段来攻击和损坏敌方的计算机和通信基础设施,确实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1995年,美国“兰德”公司模拟一场世纪之交的电脑大战,其背景是美军向沙特派兵威胁伊朗。伊朗不在沙漠与美作军事较量,而是雇佣国外电脑专家,威胁美国和西方经济结构。对抗结果是:计算机病毒使华盛顿电话失灵,股市狂泻;逻辑炸弹使其交通混乱,民航瘫痪;军事指挥系统和数据库遭到摧毁,兵力派遣和物资调拨计划流产等等。交战结果以美军失败而告终。在1995年9月18-25日,美国举行的“联合勇士”的演习中,一个年轻的美国空军上尉利用拨号服务进入互联网络,然后再键入几个判断正确的信号,随着隐藏在电子邮件信息中的密码在各军舰计算机中不断复制,目标军舰一只接一只地拱手交出指挥权,他很快就篡夺了美国海军大西洋舰队的指挥权,它的确引起了美国军方领导的震惊。在北约轰炸南联盟期间,南联盟的计算机专家通过每天发送2000多条E-mail信息,堵塞和冻结北约的E-mail服务,另外还用宏病毒扰乱了NATO的计算机。在南联盟一方发动的计算机病毒战/网络战的情况下,美国国防部的大部分车承担行政事务的E-mail通信被中断,海军陆战队基地与基地之间的E-mail通信也被中断,并且迫使陆军与空军不得不将其E-mail服务器退出服务。台湾《自由时报》2000年1月9日报道:台军目前已发展出上千种电脑病毒,若我军对台发动资讯战攻击,台军有能力反击;另外台湾军方情报作战系统依据台湾电脑业发达、对电脑病毒知识丰富的优势,频频向大陆发动电脑战,力图穿透大陆军方情报系统窃取情报。可见,信息战已经现实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信息安全已成为战争与和平时期必须解决的问题,信息战争离我们并不遥远。二、信息战的定义对于什么是信息战,各国军队的认识不尽相同,例如:美国国防信息基础结构(DII)中将信息战定义为:保证任何时间、任何地方整个国防部所需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全部必须的作战、工程及安全等科目和情报(或反情报)支持及应用。美军野战条令FM100-6,将信息战定义为:在保护己方的信息、信息处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同时,为扰乱敌人的信息、信息处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以取得对敌信息优势而采取的行动。我军的战略家沈伟光将信息战定义为:广义是指军事集团抢占信息空间和争夺信息资源的战争;狭义是指:战争中交战双方在信息领域的对抗。王普丰对信息战的定义为:信息战争是在战争中大量使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武器的基础上,构成信息网络化的战场,进行全时空的信息较量的一种战争形态。核心是争夺战场信息的控制权,并以此影响和决定战争的胜负。世界各国对信息战的看法虽不尽相同,但都认识到军队信息化是机械化之后的历史必然,信息已成为现代军队最重要的作战资源,是军队战斗力的基本要素。信息战是指在冲突中为取得压倒敌人的信息优势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信息战的目标是获得明显的信息优势,使整个部队能迅速压制和控制对手。三、信息战的分类信息战一般可分为进攻性信息战和防御性信息战1、进攻性信息战进攻性信息战是在情报支持下,综合运用作战安全、军事欺骗、心理战、电子战和物理摧毁等各种手段,利用、瘫痪和破坏敌方的各种信息系统。进攻性信息战的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战进攻:使用电磁能干扰敌方的各种信息系统(如指挥系统、传感器系统、通信系统、导航定位系统、侦察系统及识别系统等);干扰或控制敌方的武器系统等。(2)计算机网络进攻: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及软件等手段,扰乱敌方的计算机网络,施放各种计算机病毒(如陷阱、逻辑炸弹、“特洛伊木马”等),使敌方的信息系统恶化和瘫痪。(3)截获和利用敌方的信息:利用己方各种信息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等侦察手段,截获和窃取敌方信息系统及计算机网络对我方有用的情报、数据,经处理、破译后,支援己方作战。(4)军事欺骗:调动部署兵力佯攻或诱敌;向敌方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或其它媒体发出假情报、假数据、假目标、假信号等,使敌方做出错误决断。(5)进攻心理战:利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体(报刊、广播、影视、传单等)向敌方宣传,影响敌方士气,降低敌方战斗力,影响敌方决策或停止抵抗等。(6)硬摧毁:用精确制导武器或其它火力,摧毁敌方的信息系统或其要害部位;用强电磁能、定向能、辐射能或电子生物等破坏敌方信息系统的电路;破坏敌方信息系统的电力供应等保障系统。2、防御性信息战防御性信息战是在情报支援下,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保证己方信息系统有效发挥效能,防止被利用、恶化或破坏。针对敌方可能的进攻性信息战,己方防御性信息战应包括以下内容:(1)电子战防卫:在实施电子战时,己方的各种信息系统,特别是各种传感器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必须具备抗干扰能力,以保证各种信息系统正常发挥功能。己方的武器系统亦应具备抗干扰能力。(2)计算机、通信和网络安全防护:隔离(防火墙)和探测非法入侵,提高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抗病毒免疫力。美国信息战安全包括计算机安全、通信安全、网络安全和操作安全等,推广多级安全应用技术。(3)反情报:信息加密;应用低截获概率技术;加强情报保密的认证、批准的管理;严格信息分发程序;技术封锁等。(4)防御性的军事欺骗及反欺骗:对信息系统重要部位(雷达、无线、节点、指挥中心等)及武器系统部署假设施——诱饵;充分掌握情报,识别敌方真实意图;采用相应技术识别敌方的虚假信息(假情报、假数据、假目标、假信号等)。(5)防御性心理战:采取多种方式,平时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及时揭露敌方宣传企图,保持旺盛战斗力,做出正确决策。(6)防物理摧毁:对己方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加固、电路加固等;对己方信息重要部位和武器系统进行伪装或隐身;在可能条件下建设备用、机动(地面机动、空中机动)或地下信息系统;干扰敌方来袭的精确制导武器(巡航导弹、制导导弹等);建设自主式信息系统应急供电等保障设施;提高信息系统的重组能力。信息战是综合战略。根据地我双方形势,应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强度上综合运用进攻性信息战和防御性信息战的各个方面,才能获得信息优势,夺取“制信息权”。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小的损伤,赢得战争,或不战而胜。信息战综合战略是相对的。以信息技术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其进攻性信息战能力最强,但具有众多信息系统的美国也最怕对方的信息进攻。在海湾战争中,美国对伊拉克实施了信息战打击,非常成功。但美国官员自然想到,如果伊拉克对美国人发动同样的打击,结果会怎样?可是,由于伊拉克面对信息战束手无策,只有被动挨打,完全没有信息战进攻手段。四、信息战武器与手段信息战技术装备是信息战的技术基础和物质基础,没有先进的信息战技术装备,就不可能打鹰信息战。可能用于进攻性信息战的武器和手段主要包括:计算机病毒、“666”病毒、蠕虫、特洛伊木马、逻辑炸弹、陷门、程序搅糊器、网络分析仪、探测软件、“黑客”行动、“芯片捣鬼”、微米/纳米机器人、芯片细菌、灵巧树、智能石、电波辐射、心理战手段、信息欺骗手段、密码破译分析、电子干扰机等电子战进攻装备、高能/定向能武器、精确制导武器等。可应用于防御性信息战装备和手段主要包括:计算机病毒对抗(防病毒措施)、数据加密、网络安全设计(如风险分析)与测评、网络的安全监控与告警、信息环境安全、网络“防火墙”、信息设施防护、安全/开放的信息网络、移动计算机安全技术、防电磁(屏蔽)、防窃听/窃录/窃照、病毒免疫卡、大型数据库的安全技术、病毒检测与消除、标准报文卡、访问控制、用户识别、审计跟踪、数据加密、安全密钥管理、智能水、网络安全协议、多级安全、光学加密、辐射探测器、信息犯罪侦察与惩罚、反情报、反欺骗等。信息战是一个全新的战争样式,它模糊了战与非战、军事战争和商战、个人违法活动和国家行为的界限。正如《星期日泰晤士报》载文所指出的:“每块芯片都是一种潜在的武器,每台计算机都是射入敌人心脏的一支潜在的箭。”信息战的出现必然引起军事理论和安全概念的深刻变革。但信息战也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完全代替体能、机械能和化学能的作用,它只能以其独特的形式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本文标题:信息化战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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